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文4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1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议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二、工期1、开工日期2、竣工是期三、甲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1、甲方须认真贯彻国家和电力部门及地方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法令条例。2、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对乙方承包的工程并对施工现场进
2、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检查指导。3、甲方在施工前应认真审核乙方开工报告、施工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施工人员在进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4、当乙方出现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等,安全、文明施工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决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6、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提出书面意见,当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后,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组织验收,检查是否合格,并签字
3、后给予答复。四、乙方的权利和安全职责1、乙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成其他出具其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及其资质相在授权委托书范围内工程的经济组织。2、乙方必须遵实国家和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必须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关作好记录,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3、乙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4、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坚持现场检查验收制度,禁止非特种人员从事特种作业。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本单位工程范围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备案。7、乙方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须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开工前必须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措施,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开工。8、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
5、作业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施工现场内严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及酒后作业。9、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有危险作业部经挂有安全禁告标牌,必须搭设防护栅栏等可靠有效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10、乙方必须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须经过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11、乙方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动火时,应事前向甲方申请,经批准并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12、对施工现场的电气设施须具有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器规定装设漏电保护装臵。13、施工期间,乙方
6、指派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乙方应经常联系甲方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预防在事故发生。14、从乙方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五、其它甲方、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承包方:代表:代表:日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2为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在发生事故后有章可循,现与各在职职工及各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以资遵守。一、签订责任状的相关方
7、甲方:煤矿法人:乙方: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8、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8、安全生产中涌现的优秀车间或优秀个人,公司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公司予以特别嘉奖。9、对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元到5000元的罚款,屡教不改者公司有权进行劝退。10、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或违章行为而造成险
9、情或造成小的事故的,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其作出如下处理:警告、处分、开除并处罚款。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全面负责矿井的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国家有关煤炭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指示、规定,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3、抓好公司领导班子安全生产方面的学习工作,使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用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法律法规指导各项工作,推动公司安全生产的健康发展。4、全面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抓好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形成层次化管理,堵塞
10、安全管理漏洞,促进安全生产。5、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听取各专业及部门隐患排查、安全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汇报;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公司安全重大事项、安全机构设置和副科级以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考核、奖惩、任免。6、推进技术创新,全面负责组织或布署矿井生产设计及生产系统的优化工作,改善生产环境,促进安全生产。7、全面负责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每月组织一次由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总工程师、技术矿长、机电矿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及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的安全和质量标准化检查,发
11、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8、负责主持研究公司年度灾害预防计划,保证安全技措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装备水平,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9、全面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按照上级要求,抓好新工人、转岗工人、区队长、班组长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10、全面负责矿井各类事故的抢救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11、积极深入现场,检查指导矿井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找存在问题,落实部门责任,消除各种隐患。12、全面抓好采煤、掘进生产工作,达到矿每月生产指标。13、定期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
12、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三、其他1、已签订责任状并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定的人员可上岗作业,凡未签订责任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2、已签订责任状但未按上述规定权利或义务执行工作的将给予严肃的处罚批评,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有权利追究其责任。3、本责任状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公司委托现场负责人与在职员工签约并督促执行。法人(签字):矿长(签字):单位(盖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3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防止煤矿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结合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签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13、书。一、责任人:二、承担的责任1、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3、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足额配齐特种作业人员。4、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强化隐患整治。5、认真落实煤矿业主按规定带班和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加大现场管理力度。6、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7、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一通三防安全投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户存储
14、,专款专用,并在自有资金内保证安全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8、自觉按时足额向市安监局缴纳风险抵押金。9、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先抽后采的方针,全面推进采掘头面挂牌公示制度,掘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高瓦斯矿井实现专用回风巷通风。自觉加大尾矿治理力度,确保尾矿有序、规范。10、对所有工人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对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1、爆 炸物品必须按规定审批,按要求运输、储藏、使用。12、自觉接受相关单位依法组织的各项检查。13、证件到期的矿,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此期间自觉执行相关规定。14、按时完成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15、15、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做到办公楼、宿舍外观整治、内部干净,保证矿区清洁卫生达到规定标准。16、自觉关闭矿区内的设计范围外井口,并做好日常监督,若有擅自启封生产,承担相应处罚责任。镇长:法人代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4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预防施工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责任书。第一项施工爆破和民用爆 炸 物品管理第一条施工企业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经所辖区公安机关考核合格发放的作业证,严禁无证爆破作业。有证跨地区或有证过期作业现象,均视为无证违章作业,工地技术员或安全员将视其情节令
16、其整顿或停止施工,对施工班组将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第二条爆破作业人员领取爆破物品时,必须出示所辖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作业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否则项目部将拒绝发放火工材料。爆破作业人员和打眼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私藏、转借、倒卖爆破物品,如有违者将处以重罚,并交公安机关处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上班时间禁止喝酒。第三条在施工爆破中,必须按规定的放炮时间进行爆破,做到“三统一”(统一放炮时间、统一信号、统一指挥)、“四固定”(固定装炮人员、固定点炮人员、固定安全警戒人员、固定放炮时间)。第四条在有车辆、行人随行的路段放炮作业,放炮前警戒人员须配戴臂章,手持红绿旗,设置安全木马及标志。爆破作
17、业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第五条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禁止非爆破员进行爆破作业,施工队伍应提供爆破作业人员名单及其作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统一由存档。第六条在村寨房屋或其它输电线路(高压电)、种有庄稼的田地附近、河渠等地段放炮,必须加覆盖物,预留一定的保护距离,以免飞石。第七条点炮前必须选择安全避炮处(区),炮响要记清数量,确认炮响无误后方可解除警戒。第八条凡新购进的各型号(规格)导火线必须由炮工测燃烧速度后,才能确保各类炮所用导火线长度,在进行群炮作业时,须事先设信号炮,以保证点炮人员的安全。如采用电爆破,事先设测试电启爆器、xx及导电线。第九条在放炮时如有哑(瞎
18、)炮应继续保持警戒,沉着冷静、细心查明原因,排除后方可解除警报(警戒)。严禁在原残眼、哑炮位置重新打眼,如因导火线未燃,可重点引爆,如因药包(炮眼)内的原因,应细心掏出填塞物加装少许炸 药引爆,哑(瞎)炮处理必须当天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安全员批准后,由施工组派员昼夜警戒并设置危险标志,排除哑炮后方可解除警戒,装炮须用木(竹)棍,严禁用铁器(铁棍、炮钎)装炮,高边坡打眼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第十条在领用、运送爆炸器材时,杜绝混装、混运,须将导线、xx与炸药分离运送,且轻拿轻放,当天用剩的爆破物品余存归库,必须当天领用,施工组须接受项目部安全员和技术员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将进行严肃处理。
19、第十一条根据本合同段的施工特点和地质情况,要严格控制炸 药的用量。禁止药量在50Kg以上的爆破。第二项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高空作业人员及高边坡、悬崖施工。第一条危险松动的浮石未清除,不准在边坡下施工,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绳不准施工,安全绳应在牢固的固定物上,未经检查的安全绳不准使用,边坡顶和边坡脚不准同时施工。土石方开挖要从上至下,严禁挖“神仙土”。第二条桥梁施工、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绳、安全帽,以及安。第三条在开挖深基坑时应在其周围2米内不准堆土石,搭设支架时应按技术员的要求办理,结构合理、牢固。桥梁支架及高空作业须穿防滑鞋,严禁在施工时戏耍。患有高血
20、压、心脏病等疾病以及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准上桥梁支架及高边坡施工。搭设支架时应设警戒人员,防止闲人入内受伤。第四条在进行构造物砌筑和抬运石料时应事先检查抬绳、抬杠,高挡墙和桥台下严禁站人,自卸汽车(拖拉机)装运土石方和筑路材料时,不准乱扔乱抛,应按先后顺序进行,自卸汽车(拖拉机)上严禁载人。第三项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第一条雨季及洪水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第二条在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横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架、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第三条长时间在雨季中作
21、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第四条冬季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保温,防冻等安全防护措施。第五条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措施。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时间。第六条夜间施工时,现场必须符合操作要求的照明设备。施工驻地要设路灯。施工中的小型桥涵两侧及穿越路基的管线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并悬挂红灯示警标志。大型桥梁攀登扶梯处必须设置照明灯具。第四项交通安全第一条施工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禁止搭乘运输车辆及其它施工机械上、下班,更不能强行爬车。因此造成的伤亡后果自负。第二条移动空压机、拌和机及其它机械时要统一指挥、统一号令、专人负责,闲人
22、不准进入作业区,施工人员不准随意驾驶机(车)玩耍,在碎石机、打砂机工作时不得将手伸进喂料斗,不准赤足上班。检修电动机时应先断电,并有专人看守电闸。第三条凡进入本合同段参与施工的运输机械,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开“病”车,应服从工地安全员的检查、指挥及技术员的安排,按指定的地点卸料。第五项治安保卫和遵纪守法凡参加本合同段施工建设的人员,施工队伍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治安,遵守当地村规民约,尊重民风民俗及治安条例,做一个守法公民,施工队伍必须接受公安部门,每个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或区(乡)级的身份证明书,方能进场施工。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更不能行凶闹 事,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留住工地、施工班组不得留宿违法或公安机关追捕的犯罪分子。凡进入工地的施工队伍,其负责人应对所施工地安全全面负责,必须严格遵守本责任书之规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学习,强化安全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每天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消除,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责任单位负责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