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外定期租船合同(期租约) 租约代号 现有规范如附表(略)所描述的摩托蒸汽船号的船东(地址:)与租船人北京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于本日相互达成协议如下: 船舶规范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与附表规范相符,如有不符,租金应予以降低,足以赔偿租船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船舶状况 船东保证,在交船之日以及在整个租期内,本船应紧密、坚实、牢固,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在各方面适于货运,船壳、机器、设备处于充分有效状态,并按规定人数配齐合格的船长、船员和水手。 租期 船东供租,租船人承租本船日历月(确切租期由租船人选择),从本船交付之时起租。 航行范围 本船在伦敦保险人学会保证条款的范围内(但
2、不包括),航行于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的(但同样大的船舶照例安全搁底的地点可以不浮起)安全港口、锚地或地点,进行合法贸易。在船东保险人承保的情况下,租船人可派船在许可以外的地区进行贸易,也可随意派船到船东需要支付兵险附加保费的地区进行贸易。不论哪种情况,船壳、机器附加保费由租船人负担,但该附加保费不得超过按照伦敦保险人最低费率的最少险别所征收的保费,其保险条件不得扩大学会按期保险条款()的标准格式或学会兵险条款()的标准格式,但不包括封锁和围困险。租船人在收到有关凭证或因租船人需要,收到保单附本时将附加保费付还船东。如附加保费有回扣,应退还租船人。船壳、机器保额定为,保费即按此计算。但如保单记载的
3、船壳、机器保额与上列金额不符,则取较小的金额计算。 如本船航行中国受阻,租船人有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 除非首先得到租船人的同意,船东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目的派船停靠台湾港口。本船用来载运合法货物,但不包括租船人有权按照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的规则或任何主管当局适用的条例,运输危险品。 交船港 本船在在租船人指定的、本船能经常安全浮起,随时可供使用的泊位,在办公时间内交给租船人使用,交船时货舱须打扫干净,适于在装港接收货物。接受交船并不构成租船人放弃其租约赋予的权利。 交船日期 本船不得在之前交付,如本船在点之前没有准备就绪并交付,租船人有随时解除本租约的选择权,但不得迟于本船准备就绪之日。 交船通
4、知 船东给租船人天预计交船日通知及天确定交船日通知。 货舱检验 租船人在交、还船港代表双方委任验船师检验交、还船时的货舱和确定船上存油,交船检验算船东时间,还船检验算租方时间。验船师费用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在测定船上存油前,本船前后吃水要调平或者船尾船首吃水差不超过英尺。 船东供应 船东供应及或支付有关船长、船员和水手的全部食品、工资、领事费以及其他费用,供应及或支付甲板、房舱、机舱及其他必需的全部用品,供应及或支付全部润滑油和淡水,支付各项船舶保险及入干坞、修船和其他保养费。 起货机 船东给全部双杆吊及或转盘吊提供起重装置和设备,达到格式表所规定的起重能力,并提供装卸货物实际使用的一切绳
5、索、滑轮吊缆、吊货具及滑轮。如本船备有重吊,船东给重吊提供必要的起重装置。(参见第条) 船东提供甲板水手按需要开关舱,在船到达装卸泊位或地点之前把起货机装置就绪,并提供甲板及或舷梯看更,配备每舱绞车工及或转盘吊工一人,按需要昼夜操作。如港方或工会规章制止水手开关舱或操纵绞车及或转盘吊,则租船人雇岸上工人代替并支付费用。 照 明 船东用船上灯光和群光灯提供充分的照明,使各舱口和货舱同时作业。 清 舱 如租船人需要,并为当地规章所许可,船东应提供水手清舱并清除垫料,以适于装运下航次货载。租船人付给船东或水手清舱费定额每次最多 租船人供 租船人供应及或支付(除非为船东的事务而发应项目 生或在船东造成
6、的时间损失内发生,不论是否停租)主机和辅机用的全部油料(为了补偿船上人员生活用油,每日历月定额可在支付租金中扣除,不足一月者,按比例扣减)、港口费、强制引水、舢板、拖船、领事费(但按第条属于船东支付者除外)、运河、码头及其他捐税(但属于国际或本地船东或海员组织所征收者除外)和费用包括任何外国市政税和国税,还支付交船港和还船港的一切码头、港口和吨税(除非在交船前或还船后发生)、代理、佣金等费用,并且安排和支付装载、平舱、码垛(包括垫料,但船东允许租船人使用船上已有的垫料)、卸载、过磅和理货、上船执行职务的官员和人员的伙食以及其他各项费用。 燃 料 租船人接收交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每公吨燃油
7、和每公吨柴油付款。船东接收还船时船上所存全部油料,并按租船人现行加油合同的还船港油价付款,如还船港没有合同油价,则按邻近主要加油港的合同油价支付。本船交付时存燃油不少于吨,不多于吨,柴油不少于吨,不多于吨,本船退还时存燃油不少于吨,不多于吨,柴油不少于吨,不多于吨。 租船人可在交船前加油,占用的时间不计租金。 租船人有使用船东加油合同的选择权。在租期内,如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在航次的主要加油港都不能安排加油,则租船人有权解除本租约。 租 率 从本船交付之时(格林威治时间)起至还给船东之时(格林威治时间)止,租船人按本船夏季干舷载重吨,磅为吨。每吨每日历月的租率支付现金,不足月者,按比例支付。 第一
8、期租金应在交船后个银行营业日内,以后各期租金应在到期后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现款在给预付半月(但最后一期,租金预付到经租船人合理估算足以完成最后一个航次所需的时间),该项租金除了扣除本租约已具体规定的项目外,还扣除租船人及其代理人应得的回扣和佣金、有关实际停租或估计停租期间的任何款项或费用,还扣除经租船人合理估算,在上述期间内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根据本租约,租船人对船东的索赔款项。如付款到期之日,本船停租,则租金余额应在本船起租后个银行营业日内支付。租船人还有权在最后整月租金中扣除预计代船东垫付的港口使用费或开支以及还船时船上存油的估计金额,以上付款,还船后多退少补。 如未履行支付租金,船东有权撤船,
9、不给租船人使用,但这并不损害船东根据本租约在其他方面对租船人具有的索赔权。 还 船 本船应于租约期满时,按交付给租船人时大体相同的良好状态(自然损耗和由于第条列举的原因所造成的船舶灭失除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没有冰冻的港口退还。 租船人有卸毕还船的选择权,给船东或水手支付包干费最多以代替清舱,清除垫料。 还船通知 租船人给船东不少于天的预计还船港口和日期的通知。 最后航次 如本船被指令的航次将超过租期时,租船人可使用本船完成该航次,但如市价高于租约规定的租率,则对于超过租期的时间按市价支付。 货位 除保留适当足够的部位供船长、船员、水手使用及存放船具、属具、家具、食品与船用品外,本船所有空
10、间和运力,如有客舱,也包括在内,均归租船人使用。 甲板货 租船人有权按照通常海运惯例,在甲板及或舱口部位装满货物,费用自理,并承担风险。装载甲板货应受到船舶稳定性和适航性的限制。航行中,船长与水手对甲板货应妥善照料并拉紧捆索。 租船人 租船人有权派代表至人上船押运并考察航次运行情况。对他们将免费提供房间并供应与船长相同的伙食标准,费用由租船人负担。 证 件 船东保证持有并随船携带必要的证件,以符合所靠挂港口的安全卫生规定和当前要求。船东保证,本船起货机及其他一切设备符合本船靠挂港口的规定,还保证本船随时持有现行有效证件,在各方面符合这种规定。如船东未能照办使其符合上述规定或未持有上述证件以致岸
11、上人员不能作业,则由此损失的时间应停租,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船东负担。 租船人有权免费使用船上的绞车、吊杆包括重吊及或转盘吊至其最大起重能力,起货机应保持完好工作状态,便于即时使用,但租船人打算使用重吊时仍应给予足够时间的通知。 熏 舱 在租期内,船东提供有效的熏蒸灭鼠证书或免疫证书。由于载货或根据租船人指示而靠挂港需要熏蒸,均由租船人负担,其他原因的熏蒸由船东负担。 停 租 ()如时间损失是由于:()人员或船用品不足;()船壳、机器或设备损坏;()船舶或货物遇到海损事故,包括碰撞和搁浅而造成延误;()修船、进干船坞或保持本船效能所采取的其他必要措施;()未持有或未随船携带货运需要的有效证件及
12、或其他船舶文件,包括有效的巴拿马和苏伊士运河丈量证件;()船长、船员或水手的罢工、拒航、违抗命令或失职;()任何当局因船东、船长、船员或水手受到控告或违章对本船实行拘留或干预(但租船人的疏忽行为或不轨行为所引起者除外);()船东违反租约而停工;()由于本条所提到的任何原因或任何目的(恶劣天气除外)或由于伤病船员上岸治疗而使本船绕航、折返或靠挂非租船人所指示的其他港口;()本租约另有规定的停租项目或其他任何原因,以致妨碍或阻止本船有效运行或使本船不能给租船人使用,则从时间损失起至本船重新处于有效状态,在不使租船人比时间损失开始之时的船位吃亏的地点恢复服务止,租金停止。 ()如装卸货物所需的绞车转
13、盘吊或其他设备损坏或不堪使用,或绞车转盘吊动力不足,则开工不足的时间应按所需作业的绞车及或转盘吊的数目比例计算时间损失,如上述原因使装完或卸完整船的时间推迟,则开工不足的时间应相应地全部停租。如租船人要求继续作业,则船东支付岸上设备费用以代替绞车转盘吊,租船人仍应支付全部租金。但如岸上转盘吊数目不够,则租金应按岸上可供使用的转盘吊数目比例支付。 ()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额外费用,包括装卸工人待时费,如有罚款也包括在内,均由船东负担,并从租金内扣除。 ()租船人有将任何停租时间加在租期内的选择权。 ()如本租约所说的原因使本船延误达周以上,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航速索赔 联系本租约第条,如本
14、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的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征 用 在租期内,如本船被船籍国政府征用,则租金应从征用之时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以及征用时船上存油金额应退还租船人。如征用期超过个月,租船人有解除租约的选择权。 干 坞 从上次油漆船底算起,不超过个月,本船应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同意的方便地点和时间,至少进干坞一次(清洗油漆船底)。 船长责任 船长和水手应尽快完成所有航次并提供惯常的和提单 协助。在航次、代理或其他安排方面,船长应听从租船人的指示。船长本人或经租船人要求授权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按照大副或理货收据签发提供的任何提单。租船人应给船长各项指示和航行指导,船
15、长应保存航海日志,完整正确的航海日志供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查阅。甲板、机房日志应用英文填写,最迟应于每航次完毕时交给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如未照办,则以租船人提出的数据为准,对此船东无权申诉。如租船人有理由对船长、船员或轮机长的行为不满,船东在接到不满的情节后,应立即调查,如情节属实,船东应予以撤换,不得拖延。装卸工人和理货员由租船人安排并作为船东的雇员,接受船长的指示和指导。租船人对雇用的装卸工人的疏忽、过失行为或判断错误不负责任,对引水员、拖船或装卸工人的疏忽或装载不合理或装载不良造成船舶灭失,也不负责。 垫 款 如需要,租船人或其代理人可垫支船长必要的款项,供船方在港的日常开支,收取借款手续费,
16、此项垫款应从租金中扣还。但租船人或其代理人认为必要时可拒绝垫支。 冰 封 本船不得派往或进入冰封的地点,或本船到达之时,由于冰情,即将撤去或可能撤去灯塔、灯船、航标和浮标的地点,本船也不得派往或进入因冰情有危险,使本船不能顺利到达或在装卸完毕后不能驶出的地点。本船没有破冰航行的义务,但如需要,可尾随破冰船航行。 船舶灭失 如本船灭失,租金在灭失之日停止,如本船失踪,租金在本船最后一次报告之日的正午停止,凡预付而不应得的租金应退还租船人。 加班 如需要,本船昼夜作业(周六、星期日和假日包括在内)。除非停租,租船人按每日历月定额付给船东,作为船员和水手的加班费,不足月按比例计付。 留置权 为了索回
17、本租约属下的赔偿,船东有权留置属于定期租船人的货物和转租运费以及提单运费。为了索回预付而不应得的款项,索回因船东违约而造成的损失,租船人有权留置船舶。 救 助 救助其他船舶所得的报酬,扣除船长与水手应得的部分与各项法定费用和其他开支,包括按约对救助损失时间所付的租金,还有损坏的修复和燃料的消耗等项后,由船东与租船人均等分享。救助人命和救助财产无效所遭受的时间损失和费用(不包括本船的灭失),由船东和租船人均等分担。 转 租 租船人有转租本船的选择权,但原租船人对船东仍负有履行本租约的全部责任。 走 私 船东对其雇员的不法行为和犯罪行为,如走私偷盗、行窃等后果负责,由此造成的船期延误应予停租。 退
18、保费 由于本船在港时间达天以上并照付了租金,船东因此从保险公司得到的退保费应给予租船人(一经从保险公司收到,如数退给租船人,否则从末次租金中扣回估计的金额)。 战 争 如船旗国卷入战争、敌对行动或军事行动,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均可解除本租约,本船将在目的港或在租船人选择的安全、开放的港口,于卸完货物后还给船东。 海牙规则 船东或其经理人作为承运人,按照年月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海牙规则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但第三款第六节除外,在第四款第五节中人民币代替英镑),对本租约名下所载运的货物,根据船长签发的提单或根据第条由船长授权经租船人或其代理人所签发的提单负责短少、灭失或残损。 互有过失 双方互有过失碰撞
19、条款和航运公会兵险条和碰撞及兵险条是本租约的组成部分,本租约名下出具的提单均应载有此项条款。 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按照年北京理算规则理算和清算。 仲 裁 本租约发生的一切争执在提交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 佣 金 船东应按本租约所付租金百分之的回扣付租船人,百分之的经纪佣金付给北京中租,如任何一方违约以致租金没有全部支付,则责任方应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双方同意解除本租约时,由船东赔偿经纪人的佣金损失,在此情况下,佣金不超过为期年的租金计算的数额。 其 他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后生效。 承租人: 出租人: 中国公司 国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话电传: 电话电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律师:(签字) 律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