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养老公寓项目办公家具采购合同 甲方:XXX有限公司乙方:XXX有限公司 家具买卖合同家具买卖合同采 购 方: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联系地址:邮政编码:卖 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 帐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购买XX养老公寓办公家具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合同标的1.1 甲方向乙方购买的XX养老公寓办公家具,家具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和单价详见附件一报价单。1
2、.2 工作范围:1.2.1 乙方需按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完成产品的制造、运输、装卸、现场安装、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技术资料,所有资料必须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1.2.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全套产品的深化设计(提供电子版图纸及2套A3图纸),加工图得到招标人的书面确认后开始下单生产;1.2.3 乙方按甲方认可的设计方案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运输及现场组装,产品必须满足相关国家、行业的规范要求;1.2.4 运输:产品运输至招标人建设工地并卸运至各楼层的户型内;1.2.5 现场安装:负责现场安装、组装及就位,并接受甲方及相关各方的过
3、程监督及检验;1.2.6 成品保护:不得损坏现场的装饰面层、安装的电气设备、灯具、门、玻璃制品等,乙方对现场成品保护承担责任;1.2.7 全部产品安装到位,得到确认后向甲方移交。1.3 如甲方有定制家具,有关型号和式样以双方确认之订制品样稿确认单为准。1.4 技术标准与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要求执行。1.5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所需家具数量和型号,乙方应予调整,但应在交货前向乙方提出。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解释顺序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下列文件中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 一致之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同一顺序中不同文件对同一内容的约定如有不一致之
4、处,除非文件中对此另有约定,以签署在后者为准。A. 本合同条款及附件;B. 中标通知书(附件二);C.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D. 国家和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第三条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3.1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99600元,大写 玖万玖千陆佰元整。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的全部家具、设计费(如需乙方负责家具设计的)、制作费、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等甲方为购买家具所应支付的全部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3.2 合同价款的支付:采用如下第 3.3.2 种方式:3.2.1 一次性支付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以 / 方式向乙方一
5、次性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2.2 分期支付A.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以 银行转账 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49800元,大写 肆万玖千捌佰元整;B. 乙方完成所有送货、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45%,即人民币44820元,大写肆万肆仟捌佰贰拾元整;C. 剩余总价款的 5 即人民币 4980元,大写肆仟玖佰捌拾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届满后 10个工作日内且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该款项。3.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前,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
6、而停止供货。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4.1 交货期限:首批交货2013 年 6月 3 日前。4.2 乙方供货地点: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时间或甲方通知的时间,自行承担运输费用将家具运至 XX养老公寓现场并安装摆放到位,或运至甲方另行指定的北京市其他地点。4.3 运输费用:运输相关费用和货物保护问题由乙方承担。4.4 乙方负责全部家具的包装并承担包装费用,包装标准为:4.4.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合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多次搬运装卸、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4.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4.4.3
7、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4.5 乙方自行解决卸货及卸货工具。运送期间或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时全部或部分家具受到损坏,乙方须立刻为甲方免费更换,交货期不予顺延。4.6 安装或组装:4.6.1 乙方应于交货后5日内,完成交货家具的安装或组装工作。4.6.2 乙方应将安装和组装所需的现场条件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方应确保具备安装和组装条件,该条件仅指空间场地、用电、照明等条件,安装和组装所需工具、配件、材料应由乙方自备。4.6.3 安装或组装完成后,乙方负责将全部货物按附件四图示要求摆放至具体位置。4.7 供货及安装时间如有变化,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4.8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
8、甲方提交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装箱单、环保检测报告、 / 。4.9 乙方在交货时一并将全部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示意图、产品使用说明书、主要辅料说明及材料品牌证明文件、制造、安装、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第五条 质量要求5.1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家具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的正品,其质量、规格和性能等各项指标均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并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标准以及双方已封存的样品的质量标准。5.2 乙方出售给甲方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其性能、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
9、定。第六条 检测、检查与验收6.1 乙方生产的货物在涂漆(或蒙皮)时,应提前4日书面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甲方接到通知后4日内未到现场,视为甲方默认,可继续下道工序生产。6.2 乙方应在交货前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对全部货物进行自检,并出具产品合格证明书。乙方检验的结果和详细的要求应在产品的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但甲方自检不作为最终检验,最终检验结果应以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结果为准。6.3 乙方将该批家具运至本合同约定地点后,货物质量验收由甲方、乙方共同完成。6.4 若乙方不及时派人参与现场交验,则甲方有权自行验收,并对质量不合格、损坏等做出记录,视为乙方认可并负责处理。6.5 货物点验
10、:由甲乙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清点后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指定验收货物的代表为 杨用兵 ,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6.6 甲方应在货物交付后检查货物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并将任何短缺、超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将于7日内依据甲方通知及时予以更换、调整、补齐货物。6.7 各方确认,在货物使用过程中,如货物存在质量瑕疵的,则,虽经甲方按本条约定验收完毕,亦不视为甲方对乙方货物质量瑕疵的认可,乙方仍应承担质量瑕疵赔偿、补偿等的责任。6.8 乙方交付货物后,甲方可对该批家具委托环保机构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随即抽样做破坏性试验检测。如检测合格,该检测费用及家具费用由甲方承担
11、;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应予无条件退货,承担检测费及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责任。第七条 售后服务7.1 乙方承诺在质量保证期内提供免费的保修服务,质量保证期的起算时间:自乙方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2个月。7.2 乙方承诺如甲方报修,乙方将派人于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作出故障诊断,并在当日内修复完毕,如需返厂维修,则在3日内修复完毕,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7.3 乙方应将售后服务机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告知甲方,如有变化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7.4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货物及相关配件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产品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
12、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乙方负责无偿退换、修理,并应对由于产品质量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予赔偿。7.5 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售后服务。第八条 权利瑕疵担保8.1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乙方出卖给甲方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被任何第三方提出未经授权、假冒等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主张,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的诉讼、仲裁、投诉、举报等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赔偿等。8.2 乙方承担本合同中全部家具之权利瑕疵担保责任,若有任何第三方主张对本合同中的标的物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抵押权),相关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3、第九条 保险本合同中的总价已经包括了相关的保险费,乙方负责为其供货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向保险公司投保。第十条 索赔及赔偿10.1 甲方可根据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质检证明或双方检测、检查和验收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10.2 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异议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责任:A. 退货。向甲方返还相应货款,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必要费用,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B. 减少价款。
14、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一致降低货物的价格。C. 换货。用符合合同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材料来更换有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同时,相应延长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0.3 在甲方发出索赔要求文件后2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日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解决甲方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索赔金额。第十一条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11.1 除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应履行的本合同项下的义务。11.2 甲方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须
15、通知送达乙方时方生效。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12.1 在签署、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同意保密,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或允许向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保密信息。12.2 本合同终止后,本条款规定继续有效。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13.1 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13.2 甲方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无故拖延付款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13.3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指
16、派的人员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均视为乙方的违约行为。13.4 乙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为:乙方每逾期1日(包括部分迟延),须向甲方支付迟交货物价款总额千分之 5 的违约金,直至实际全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件交付家具之日为止。迟延交货超过 15 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未履行部分合同价款总额20%的违约金。13.5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3.6 除依本合同约定外,任何一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13.7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
17、的违约金。13.8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合同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14.1 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邮递、特快专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4.2 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A.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
18、视为有效送达;B.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7日视为有效送达;C.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3日视为有效送达;D.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1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五条 联系人15.1 甲方指定 杨用兵,乙方指定 周生京,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代表其指定方并且其指定方仅通过该联系人负责与另一方的通知、提出询问、答复、提出意见、确认等本合同履行之相关事项,任何一方应对其指定的联系人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1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变更上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对上述联系人的指定依然有效。第十六条 不可抗
19、力16.1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16.2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 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16.3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16.4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
20、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16.5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第十七条 附件本合同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8.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18.2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 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七 份,甲方执 四 份,乙方执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一:家具报价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