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5月中 国 铁 路 广 州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建 设 部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四、考核处罚四、考核处罚三、红线管理工作开展三、红线管理工作开展二、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二、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概述一、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概述五、铁路总公司红线管理督导检查情况五、铁路总公司红线管理督导检查情况六、有关意见和建议六、有关意见和建议第一部分第一部分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概述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概述一、概述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
2、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2017年12月19日中国铁路总公司下发了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在铁路建设系统实行质量安全红线管理。2018年3月19日集团公司下发了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广铁建发2018 63号)。二、红线管理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合规。各单位、部门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2.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
3、位规定处理。3.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三、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依据 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310号);2.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学习贯彻 有关事项的通知;3.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监督局关于明确铁路施工企业及人员部分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暂行)的通知(质监监管函20185号);4.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质监督察函20181号);5.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发布的通知(广铁建发201863号),修订中;三、质量安全
4、红线管理依据 6.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建设2016239号);7.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199号);8.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铁总建设2015347号);9.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第二部分第二部分质量安全红线问题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十条质量安全红线问题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包括工程实体方面和建设行为方面红线问题,共十条。一、工程实体方面:有七条;二、建设行为方面:有三条。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1.1隧
5、道喷射混凝土厚度不足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8)8.3.3条规定:喷射混凝土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点数90%及以上应不小于设计厚度。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1.2隧道喷射混凝土强度不足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753-2018)8.3.2条规定:喷射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1.3隧道衬砌厚度不足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1)高铁隧道验标第9.2.2条规定:仰拱(底板)和填充混凝土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2)高铁隧
6、道验标第9.3.7条规定:混凝土实体厚度、密实度、钢筋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1.4隧道混凝土强度不足(1)高铁隧道验标第9.2.4条规定:仰拱(底板)、填充混凝土强度和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2)高铁隧道验标第9.3.4条规定:隧道拱墙衬砌混凝土强度和抗渗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2.1 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开挖 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2.2 隧道不按规定的安全步距开挖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现行规范和旧规范对隧道安全步距规定有较大差异。
7、旧规范规定:(1)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开挖安全步距进行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旧规范规定:(2)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3-2010)第6.1.8条、第7.1.4条、第7.9.1条、第8.1.17条等对隧道开挖安全步距进行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现行规范规定:(1)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三批清理结果的通知(国铁科法201828号):废止了废止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一
8、、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现行规范规定:(2)2018年11月12日发布、2019年2月1日实施的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3-2018)未对隧道安全步距进行规定。(3)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4-2009)条文说明第8.1.4条规定,“仰拱与掌子面的距离:级围岩不得超过90m,级围岩不得超过50m,级及以上围岩不得超过40m。”)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现行规范规定:(4)2015年2月16日发布、2015年6月1日实施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04-2015)第21.1.3条、第21.1.4条对隧道安全步距
9、进行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04-2015)第21.1.3条规定: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采用台阶法开挖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应符合下列规定:1.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2.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均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3.仰拱开挖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米,且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04-2015)第21.1.4条规定:仰拱距开挖工作面距离应尽量缩短,、级围岩
10、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距掌子面的距离:级围岩不得大于90m,、级围岩不得大于70m。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现行规范规定:(5)2017年2月28日发布、2017年6月1日实施的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客货共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53-2017)第21.1.3条、第21.1.4条对隧道安全步距进行了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客货共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53-2017)第21.1.3条规定: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采用台阶法开挖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应符合下列规定:1.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级围
11、岩不宜大于一榀钢架间距,级围岩不宜大于两榀钢架间距。2.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均不宜大于两榀钢架间距。3.仰拱开挖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宜大于3米,且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的施工。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 客货共线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技术规程(QC/R 9653-2017)第21.1.4条规定: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初期支护封闭成环距离掌子面不宜大于35m。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3.1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3
12、.1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1)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第9.1.3条规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成立监控量测小组,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应将监控量测纳入正常的施工组织管理并在监控量测工作实施前编制实施方案”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3.1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2)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企业标准铁路隧道监控量测技术规程(QCR 9218-2015)、执行。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3.2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超前地质预报一、工程实体方
13、面红线问题3.2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超前地质预报(1)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2009)第4.0.2条规定,“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必须纳入现场施工组织统一管理,并应编制超前地质预报的安全保障措施。”(2)高速铁路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3-2018)第7.1.1条规定,“洞身开挖前,应按超前地质预报方案开展地质预报,不良地质地段隧道洞身开挖应在预加固措施完成后方可进行。”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3.3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3.3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4
14、-2009)第11.1.9条规定,“隧道施工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配备专用检测设备及仪器,按规定时间测定粉尘和有害气体浓度。”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4.1 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4.1 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1-2018)第4章节“工程材料”部分对路基填料作了详细规定,路基填料种条、质量要符合相关要求。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4.2 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4.2 CFG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C
15、FG桩等地基处理质量应满足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1-2018)第5.14.55.14.12条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4.3 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应满足高速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1-2018)第10.7.110.7.19条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5.桥梁桩基出现、条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5.1桥梁桩基出现、条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5.1桥梁桩基出现、条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1)高速铁路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2-2018)第5.3.
16、17条规定,“桩身混凝土应匀质、完整,其检验应符合 铁路工程基桩无损检测规程TB10218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5.1桥梁桩基出现、条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2)钢筋笼长度满足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2-2018)第5.3.12条、5.3.18、5.4.3条等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5.2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站房钢结构配件满足钢结构工程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等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5.3 使用不合格电缆。电力、通信信号电缆要满足质量验收标准和相关规范。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
17、按设计要求施工。6.1现浇梁满堂支架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6.1现浇梁满堂支架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1)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2009)第7.1.2条规定,“桥位制梁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6.1现浇梁满堂支架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2)满堂支架施工应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2009)第7.2.1第7.2.9条等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6.2 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
18、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6.2 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连续梁挂篮施工要符合铁路桥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 10303-2009)第7.3.17.3.10条和高速铁路桥涵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752-2018)第10.1.110.1.33条等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7.1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 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7.1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 监理人员旁站或签认要符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 10402-2007)第5.3.75.3.10条等
19、规定。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7.2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一、工程实体方面红线问题7.2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二、建设行为方面红线问题建设行为方面红线问题分为三条:8.偷工减料、以次充好。9.内业资料弄虚作假。10.转包和违法分包。二、建设行为方面红线问题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学习贯彻 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准确把握质量安全红线部分条款含义”:结合铁路建设
20、实际,为便于执行,近期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和内业资料弄虚作假查处重点如下,今后将根据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情况,对查处重点进行动态调整。二、建设行为方面红线问题 8.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二、建设行为方面红线问题 9.内业资料弄虚作假:二、建设行为方面红线问题10.转包和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的认定标准,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分包试点工作的通知(铁总建设2017246号)。按照铁总建设2017246号文,有7种情形认定转包,9种情形认定违法分包。三、红线问题统计分析广州局集团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工作实施了一年多,经统计:一、工程实体行为方面的红线问题占了87%,建设
21、行为方面的红线问题占了13%。二、隧道方面的红线问题占了多数,占了所有红线问题的72.4%。其中,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问题又是多发问题,且整治极为困难,大多采用环切或拆除重做。抓好隧道施工质量安全是红抓好隧道施工质量安全是红线管理的重中之重。线管理的重中之重。三、红线问题统计分析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红线管理工作开展红线管理工作开展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制定红线管理实施办法 1.各参建单位要制定红线管理实施办法,分类、分层次明确各方和本单位内部工作职责及相应考核处罚标准;2.红线检查规定方面,要对红线管理专项检查规定进行明确,不能等同于日常检查、综合检查,红线专项检查规定要符合铁路建设
22、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的要求;3.各参建单位红线管理实施办法要根据上级红线管理规定及所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针对性细化措施,不能简单的照搬照抄上级管理文件,红线管理规定要具有可操作性。三、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三、做好宣传培训工作质量安全红线规定及监督单位、建设单位投诉举报电话“六牌一图”四、签订红线管理合同与承诺书四、签订红线管理合同与承诺书四、签订红线管理合同与承诺书五、开展红线管理自查自纠五、开展红线管理自查自纠 “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
23、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五、开展红线管理自查自纠 “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集团公司分管建设的副总经理每月将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对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路基、桥梁等质量安全薄弱地段开展重点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检查时一并检查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落实情况。五、开展红线管理自查自纠 “一查处”,即严肃查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专门的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原因,依据本单位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理。情节恶劣的,向铁路总公司提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
24、建议。六、抓好红线管理考核七、抓好红线问题整改销号八、做好红线问题评审诊断九、规范红线问题库管理十、及时反馈红线管理资料十一、建立定期协调制度第四部分第四部分红线管理考核处罚红线管理考核处罚红线管理考核处罚 就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考核处罚根据不同检查主体分铁路总公司、集团公司、参建单位三个层面进行考核。一、铁路总公司考核处罚1.处罚原则:各建设项目在铁路总公司检查、检测时被认定违反质量安全红线的,执行铁路总公司处理决定。2.铁路总公司对参建单位的处罚:(1)集团公司管内建设项目凡是出现违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红线被铁路总公司处理的参建单位,各建设单位半年内不接受因工程实
25、体红线方面受铁路总公司处罚的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一、铁路总公司考核处罚2.铁路总公司对参建单位的处罚:(2)集团公司管内建设项目凡是出现违反建设行为红线被铁路总公司处理的参建单位,可视情节轻重,各建设单位12年内不接受因建设行为红线方面受铁路总公司处罚的责任单位投标,并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将标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一、铁路总公司考核处罚3.铁路总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处罚:总公司检查发
26、现建设单位所管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责任。(1)建设项目半年内发生12起违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红线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处理;建设项目半年内发生35起违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红线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半年内发生6起及以上违反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红线的,视情况给予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组织处理。一、铁路总公司考核处罚3.铁路总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处罚: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单位所管建设项目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
27、管副总经理的责任。(2)建设项目半年内发生12起违反建设行为红线的,给予警告处分;建设项目半年内发生35起违反建设行为红线的,给予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或停职检查的组织处理;半年内发生6起及以上违反建设行为红线的,视情况给予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组织处理。一、铁路总公司考核处罚3.铁路总公司对集团公司的处罚:(3)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同时存在违反工程实体、建设行为方面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以较重的处分等级从严处理。二、集团公司考核处罚1.集团公司对建设单位的考核处罚:(1)集团公司管内发生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建设行为红线问题,集团公司被铁路总公司考核处罚的,集团公司和相关人员除接受铁路总
28、公司的考核处罚外,集团公司将根据承诺书,依据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建设单位指挥长(主任)和分管副指挥长(副主任)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二、集团公司考核处罚1.集团公司对建设单位的考核处罚:(2)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发现参建单位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各参建单位未执行本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按照项目管理机构考核办法和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进行考核;同时,依据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给予建设单位指挥长(主任)和分
29、管副指挥长(副主任)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二、集团公司考核处罚1.集团公司对建设单位的考核处罚:(3)建设单位报送红线管理资料不及时或报送的红线管理资料质量低劣的,纳入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考核。二、集团公司考核处罚2.集团公司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处罚:(1)集团公司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检查发现参建单位存在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各参建单位未执行本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按照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进行考核。情节恶劣的,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拖延整改、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集团公司向铁路总公司提
30、出对责任单位的进一步处理建议。二、集团公司考核处罚2.集团公司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处罚:(2)集团公司检查参建单位发现违反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质量“五条红线”(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锁定轨温达标、联调联试达标、工序达标)的,按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等规定对参建单位进行处理。三、参建单位内部考核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的红线问题,按照本单位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考核处罚,集团公司和铁路总公司不进行处罚。四、信用评价考核处罚标准施工企业较大不良行为认定、扣分标准及公布期限四、信用评价考核处罚标准四、信用评价考核处罚标准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31、铁路总公司督导检查情况铁路总公司督导检查情况 2018年10月、2019年4月铁路总公司先后两次到集团公司梅汕铁路、赣深铁路两个高铁建设项目进行了红线督导检查工作。现将铁路总公司红线督导检查情况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借鉴。一、红线督查工作原则一、红线督查工作原则 1.总公司与五大施工企业组成联合督察组,联手检查,并统一检查标准;2.检查的项目,以今年开通项目、高铁项目和有实名举报的为主;3.检查的工点,以所确定项目的隧道工程和近年来施工的地段为重点。二、现场督察组情况二、现场督察组情况 专项督查成立现场督察组。现场督查组组长由建设部、工管中心、工程监督局担任,组员由工程监督局、工管中心、
32、监督站和五大施工企业人员组成,另配备现场检测人员。三、施工标段和工点抽查原则三、施工标段和工点抽查原则(一)施工标段数量选取原则 1.少于2个施工标段的项目,原则上抽查所有施工标段;2.3-10个施工标段的项目,原则上抽查不少于50%的施工标段;3.10个以上施工标段的项目,抽查6个施工标段。三、施工标段和工点抽查原则三、施工标段和工点抽查原则(二)统筹考虑五大施工企业的平衡 各督查组在抽查施工标段时,兼顾五大施工企业的平衡,按比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择具体施工标段。三、施工标段和工点抽查原则三、施工标段和工点抽查原则(三)统筹考虑五大施工企业所属单位的平衡 同一个督查片区内,当某个工程局承建多个
33、项目施工任务时,累计抽查该单位施工标段数不超过2个。已督查项目中抽查到2次的,在以后督查项目选择施工标段时,可从备选单位中排除。三、施工标段和工点抽查原则三、施工标段和工点抽查原则(四)检查工点选取原则 根据建设项目和选取的施工标段的具体情况,由各督察组以抽签等方式现场确定检查具体工点。四、督查内容四、督查内容督导检查内容包括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检测内业资料和现场检查检测。1.内业资料检查:内业资料检查:检查红线管理规章制度、自查自纠和问题处理情况。查工作记录、台账及其他工作成果资料,检查红线管理宣贯情况,结合项目实际制定的实施细则情况,将红线管理规定纳入合同管理的补充合同签订情况,各参建单位就
34、遵守红线管理作出的书面承诺情况,日常控制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开展情况,红线问题库、问题整改和销号管理情况,“五定、三统一、一查处”落实情况,隐蔽工程内业资料记录等。四、督查内容四、督查内容2.2.现场检查检测:现场检查检测:现场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并安排专项检测抽检工程实体质量。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铁路总公司红线督导检查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非常详细认真地督导检查了红线管理的各个环节,指出了红线管理规章制度、自查自纠、问题库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1.红线管理制度有待完善。部分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或办
35、法)不符合铁路总公司红线管理规定,将红线检查等同于日常检查、综合检查,无红线管理专项检查;红线检查覆盖工点不足,不满足“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并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检查”的要求;参建单位红线管理工作职责及处罚标准未分类、分层次进行明确规定;个别参建单位红线管理实施细则(或办法)针对性不强,简单的照搬照抄上级管理文件,无针对性细化措施,不具可操作性。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2.红线管理自查自纠力度不够。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将红线管理专项检查与日常质量安全、综合检查混淆,红线专项检查针对性不强;监理、建设单位排查发现的红线问题偏少;红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滞后,自查自纠工作频次不足。
36、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3.红线问题库管理不规范。部分建设单位未认真组织对拟纳入红线问题库管理的红线问题进行认定,存在不属于红线的问题按红线问题界定的情况;红线问题分类不准确,红线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不清楚;红线问题库检查时间与整改时间矛盾;红线问题库更新不及时。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4.未认真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参建单位未对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认真分析产生原因,未从技术、管理上制定针对性的纠正预防措施或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针对性不强。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5.红线问题整改不及时。参建单位未按期兑现完成对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的整改。2
37、018年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未按照2019年一季度整改完成的期限整改。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五、督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6.隧道施工工装配置不足。部分参建单位未按照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机械配置技术规程(Q/CR 9226-2015)、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推广铁路隧道衬砌施工成套技术的通知(工管质安函2016233号)等要求配置隧道施工成套工装设备。第六部分第六部分有关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一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是铁路建设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也将会是今后建设、施工管理的主旋律、主基调,各参建单位要本着“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
38、至上”的原则,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二、夯实二、夯实管理管理基础,从基础,从源头上抓好质量源头上抓好质量安全安全 1.基础管理筑得牢,安全大厦层层高。2.红线问题是“病”,除了“治”,更要“防”。要从源头上抓好施工质量安全,尽量减少或遏制红线问题。3.纵深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三、三、狠抓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狠抓隧道施工质量安全 红线管理实践表明,隧道施工红线问题占了红线问题的大多数,控制好隧道施工质量安全是红线管理的重中之重。各参建单位要按照铁路隧道工程施工机械配置技术规程(Q/CR 9226-2015)、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推广铁路隧道衬砌施工成套技术的通知(工管质安函2
39、016233)号)等要求,配置隧道施工成套工装设备,大力推广隧道衬砌施工成套技术,加强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大量减少直至消除隧道衬砌混凝土厚度不够、强度不足、背后脱空等问题。四、四、做好红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做好红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 落实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红线管理规定,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工作原则,认真开展红线管理自查自纠工作。鼓励各参建单位开展红线问题自查自纠,对于各参建单位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可免于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广汕铁路作为高铁建设项目,必然是铁路总公司红线督导检查的项目,参建各方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落实红线管理各项规定。建议参建各方从项目开始就高标准谋划好项目实施工作,抓好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功夫在平时!功夫在平时!五、五、建议建议不妥之处,请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