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光荣退休欢送制度为提升教师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感谢和欢送为教育教学事业作出贡献的退休教师,树立正确价值导向,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活动时间每年9月10日教师节前后可集中为当年退休教师举行欢送仪式,各地各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时间。二、活动形式一般采取座谈会的形式。三、程序与要求(一)教师光荣退休欢送仪式一般由退休教师所在学校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也可结合实际组织相关活动。(二)教师光荣退休欢送仪式应选在较为隆重、温馨的场合。(三)参加活动的教师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四)校领导代表学校向退休教师为学校发展做出的贡献致以诚挚的敬意与衷心的感谢。(五)邀请党员教师、新入职教师等参加活动,由青年教师或学生向退休教师献花。(六)退休教师分享宝贵人生经验和阅历,让青年教师接过老教师的传承,珍惜韶华、建功立业。(七)合影留念。(八)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在教师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应积极走访慰问退休老教师,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鼓励退休教师们建言献策,离岗不离心,继续关注教育事业的发展。(九)本制度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