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取消和禁入的事项清单序号事项内容1道路交通安全(除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外)2村(居)民委员会与辖区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3各类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未经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批准开展的满意度测评调查、统计调查、数据普查4“以村(社区)为责任主体”的各类行政执法(如排查登记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与违法行为、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与违法违规行为、生产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计划生育执法、拆迁拆违、环境整治、城市管理等)5行业管理(如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歌舞厅影剧院等管理)6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经济创收、募捐、金融保险类业务销售等任务7属于各职能部门入户走访居民任务和单独组织的考核评比活动8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取消和禁入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