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静脉配置中心处方审核制度1. 处方审核是指处方审核岗位的药师对通过医院信息系统(HIS) 发送到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医师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就医嘱药品的遴选、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适宜性审核,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技术服务过程。2. 处方审核岗位应由具有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五年以上临床用药和调剂工作经验、药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药学人员担任, 对处方的正确性和适宜性负责。3. 所有的处方必须通过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排药调配。4. 进行处方审核的药师应依据药品管理法以及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处方内容的适宜性和正确性进行科学的审核和评价。主要包括:处方信息
2、是否完整;给药剂量及用法、给药途径、选用溶媒与载体是否适宜、体积是否正确、合理(药典、药品说明书);配伍是否合理(药物相容性、稳定性、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给药输注速度、遮光或避光给药等特殊要求等,确保成品输液质量。5. 发现不适宜处方或不合理用药应及时电话联系病区处方医师 或主班护士,反馈情况并请临床医师修改。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处方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摆发药品程序。若临床医师拒绝修改有明显配伍禁忌或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方, 审方药师应拒绝放行,登记并向相关部门报告。6. 如患者病情需要超常规剂量用药时,应由处方医师双签字并注明原因,同时提供相应的诊疗指南作为用药依据,报医务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备案登记后审方药师方可通过并执行, 同时备案保存。7. 审核合格的处方必须由处方审核岗位药师确认,打印出标签。按照患者液体量、药品稳定性和药理作用等,分标签确定输液批次。所有处方电脑备份一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