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音乐教育特点幼儿音乐教育具有以下特点:审美性。幼儿音乐教育主要是一种通过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审美感染过程,对幼儿施加整体的、全面发展教育影响的基本素质教育。音乐作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其特殊性就在于:它是通过审美感染的过程来达成完美人格塑造的。音乐教育的所有目标都是通过“审美感动”的过程来达到的。游戏性。6岁以前的幼儿不能清晰地意识到自己行动的目的和意义,也不能很好地主动设计、支配和调整自己的行动。游戏与学习和工作的最主要区别是,游戏直接从活动过程中获得快乐。所以,具有游戏性质的音乐活动能够更好地吸引幼儿自觉自愿、快乐而不知疲倦地投身于其中。目前,在幼儿园的音乐教育实践中,不仅强调必须选用一定
2、比例的音乐游戏作为教材,而且更加强调所有音乐教学活动都应具有一定的游戏性。综合性。现代幼儿音乐教育理论认为:综合性的音乐教育活动,是帮助幼儿自由进入音乐天地的另一个重要条件。幼儿音乐教育的综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形式上的综合性,即唱歌、跳舞、奏乐、演戏、玩耍综合一体;过程上的综合性,即创作、表演、欣赏综合一体;目的上的综合性,即娱乐、学习、工作综合一体。整体性。现代幼儿审美心理的研究发现,人类审美活动与人类科学活动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审美活动主要是情感地、形象地、整体地把握对象,而科学活动则主要是理智地、抽象地、分析地把握对象。幼儿更多地是使用情感的、形象的、整体的方法认识和体验自身世界与外部世界。理智的、抽象的、分析的思维和体验方式,在学前晚期才逐步开始发展起来。因此,无论从幼儿角度还是从审美角度,都需要使幼儿能够直接面对有情感、有形象的音乐舞蹈艺术作品,让幼儿有更多机会直接欣赏或表演音乐舞蹈艺术作品本身,而不是让他们更多地去面对种种孤立的节奏、音程、技巧或练习曲之类的学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