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函编号:HJ-GQ-xxxx工程名称(填写说明:按照总包备案合同名称正确填写)日期:主送抄送主题关于尽快提供法定施工条件的函 年 月 日,贵司与我司就 总承包工程签订了 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截至目前,贵司仍未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请贵司尽快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若因贵司未及时办理导致工期延误等责任均由贵司承担。特此函告!附件:XXXX有限公司 项目部签发人盖章: 签字: 日期:签收人盖章: 签字: 日期:说 明 此联系单一式 份,发出24小时内请给予答复,逾期我司将默认此联系单所写内容。 处理方式:请审批 请审核 请回复 请按照要求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