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黔教办师2013320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立贵州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省直学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全国教师工作会议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抓好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内涵发展,充分发挥名师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构建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模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一批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名师工作室是由名师以专业引领的方式,发挥名师的带动辐射作用,搭建促进中青年骨干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通过名师效应提升学校办学的品位和软实力,扩大学校和名师的影响力,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利于提升教师队伍专业能力、有利于优秀教师脱
2、颖而出的培养培训机制。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做到培养一位名师、带动一门学科,引领一个团队、产生一批成果,使名师工作室成为名师名家的孵化地。今年计划建设30个左右名师工作室,覆盖各个学段和不同学科。二、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及申报计划名师工作室集培训、教学、教研等职能为一体,是学校对外进行教育教学交流的窗口和平台。名师工作室以3年为一周期,设在名师所在学校,以名师本人姓名命名,经省教育厅批准并授牌,挂牌名师担任本工作室的主持人。每个工作室带6-8个学员,每组学员在工作室跟岗研修的时间一般为1个月。名师工作室原则上设在市(州)级以上、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学校根据本校学科优势和名师队伍情况进行申
3、报。每个市(州)可申报6个工作室;省直学校各申报1个工作室。要兼顾不同学段和学科。三、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学员的选拔条件(一)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1.在职的省级教学名师或特级教师;2.热爱教育事业,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在本地区乃至全省本学科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5.身心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二)学员的选拔条件1.在职的中青年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教学和教研能力,能够
4、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四、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一)名师工作室职责1.构建学习型、研究型团队。制定工作室学员周期内专业发展目标、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2.开展教学研究。以工作室为平台,整合教育优质资源,着眼于学校及本地区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每年至少完成两项市(州)及以上的教科研课题,或负责推广一项教学改革试验。3.开发教育教学资源。名师工作室要建立自己的专题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推广和资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4.服务功能。完成教育主管
5、部门交予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名师工作室主持人职责制定工作室的工作计划和学员周期培养培训计划,建立工作室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1年内至少完成1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调查或研究报告;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校本研修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培训讲座;定期组织送教下乡(一年至少两次)等活动,与至少一所农村学校结对帮教;对学员进行考核,建立工作室学员成长档案。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省教育厅负责名师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审核名师工作室方案、总结及考核评估等;各市(州)教育局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方案审核、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名师工作室
6、进行日常管理。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确保工作室顺利开展各项工作。(二)经费保障省对每个工作室资助一定经费,各市(州)或学校适当配套,用于工作室的教学教研、与培养培训工作相关的费用、工作室学员住宿、主持人工作补贴等。六、考核评估(一)考核内容。一是工作室所在学校对工作室的管理和服务情况;二是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三是工作室主持人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作用的情况;四是工作室成员在能力提升、学科教学行为改善等方面的情况;五是工作室在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二)考核方式。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
7、格三个等级,考核合格的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优秀的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称号。七、工作程序安排(一)申报主持人2013年5-7月,确定工作室主持人。符合条件的名师和特级教师自愿申报、填写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经其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州)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于7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五份一并报送到省教育厅教师处。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省将组织专家评选后公布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工作室工作方案。(二)选拔学员2013年7-8月,确定工作室学员。具体由各市(州)教育局统筹安排,各工作室名
8、师对申请人进行资质确认后,各市(州)教育局填写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成员统计表(见附件2),于8月2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教育厅教师处。工作室名师和学员的产生按照“双向选择”的方式组建。(三)审核授牌2013年8-9月,授予“xxx工作室”称号。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学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于8月30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授予名师工作室牌匾。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八、有关要求(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名师工作室建设,做好名师和学员的推荐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氛围,积极创造条件,把它列入名师工程的专项议事日程,尽可
9、能地为名师及学员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二)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要严格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省将不定期组织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附件:1.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成员统计表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2013年5月28日 联系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丁兴华 电话(传真):0851-5280465 邮箱:gzsfchu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9日印发- 6 -附件1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所在市(州) 学 校 名 称 主持人姓名 任 教 学 段 任 教 学 科 联 系 方 式 贵州省教育厅 制2013年5月学校全称办学性质办学水平等级学校地址申报学科主持人姓名性别年龄教龄(照片)学历专 业现任教学科名师或特级教师现任行政职务优势和特点(含学校和主持人个人,可另附页)主要工作经历指导青年教师情况承担示范课情况承担培训情况课题研究情况表彰情况教学方面突出成绩及贡献(可另附页)学校意见 盖章年月日县(市、区)教育局意见盖章年月日市(州)教育局意见 盖章年月日省教育厅意见 盖章年月日- 12 -附件2 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统计表 市(州) 县(区、市) 学校 工作室姓 名年龄学历学段学科所在学校省级骨干(年份)电 话备 注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