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解读2023年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讲义)讲座(ppt).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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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学习解读2023年新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讲义)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有关要求,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以下简称操作指南)。第一部分:操作指南的总体框架操作指南按照点面结合、先总后分的原则,围绕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方面的具体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医疗救治、重点机构、重点场所4篇20个操作指南。第二部分:操作指南的修订内容(一)疫情防控。包括监测、检测、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培训、宣传6个操作指南。指导各地持续开

2、展病毒变异、个案报告、哨点医院、不明原因肺炎、城市污水监测,疫情流行期间增加核酸和抗原检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重点机构、学生、社区人群哨点等监测。科学合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检测,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进一步提升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做到“应接尽接”。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倡导坚持个人防护措施,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二)医疗救治。包括重点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发热门诊扩容和简化流程、重症床位扩容改造、医联体及城乡医院对口帮扶4个操作指南。根据患基础疾病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分类分级提供不同健康服务。实施发热门诊扩容和简化流程,确保二级

3、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优化发热门诊设置布局和就诊流程,方便发热患者就医。加强二级医院、三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储备和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准备。建立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的重症救治能力。(三)重点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5个操作指南。细化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出入管理,结合设施条件采取内部分区管理措施,疫情严重时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区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幼儿园等不

4、同类别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区分有无疫情等不同情况科学安排教育教学,增强学校疫情防控能力。各地基层政府要选择配送能力较好的邮政快递企业承担专项运输配送任务。统筹资源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民生保供和医疗物资运输通畅。(四)重点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沐浴服务单位、展览活动5个操作指南。指导各地落实各类重点场所通风换气和环境消毒,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消费者进入场所应当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员工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满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第三部分:操作指南的全文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目 录第一篇 疫情防控1.

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操作指南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检测操作指南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操作指南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个人防护操作指南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培训操作指南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教育操作指南第二篇 医疗救治7.重点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操作指南8.发热门诊扩容和简化流程操作指南9.重症床位扩容改造操作指南10.医联体及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操作指南第三篇 重点机构11.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12.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13.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14.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15.保障邮政快递业畅通运行操作

6、指南第四篇 重点场所16.商场、超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17.农贸(集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18.餐饮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19.沐浴服务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20.展览活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第一篇 疫情防控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监测操作指南一、常态监测1.病毒变异监测。选取代表性城市哨点医院门急诊病例、重症和死亡病例及代表性口岸(包括陆路、航空和港口口岸)入境人员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样本,开展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工作,将序列及时报送中国疾控中心病毒病所。实时掌握病毒株变异趋势,及时捕获新变异株,分析变异对病毒特性

7、、免疫逃逸能力等的影响。2.个案报告。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落实相关信息报告管理要求,一旦诊断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应在 24 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对发现的重型、危重型、死亡病例和其他特殊病例,疾控机构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流调报告。3.哨点医院监测。基于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对 554 家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门急诊流感样病例(ILI)和住院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SARI)开展新冠病毒监测。4.不明原因肺炎监测。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要求,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

8、例的发现和报告工作。5.城市污水监测。各地可选择有条件的城市开展污水中新冠病毒监测工作,动态评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流行强度、变化趋势及病毒变异情况。二、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是指常态监测基础上,在疫情流行期开展的监测措施。1.核酸和抗原检测监测。各地要利用属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和居民自行测定抗原信息收集渠道(平台),每日收集和逐级报告人群核酸检测和居民自行抗原检测数及阳性数,动态分析人群感染和发病情况。2.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监测。各地要每日统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的就诊人数、核酸和抗原检测数及阳性数,逐级报告。动态分析发热门诊(诊室)就诊人数和感染率变化情况。3.重点机构监

9、测。各地对辖区内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开展疫情监测,对场所内被照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健康监测、定期抗原检测或者核酸检测,动态分析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人员感染变化趋势。4.学生监测。各地可结合实际开展中学、小学在校学生每日发热、干咳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监测,根据需要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动态分析中小学生感染变化趋势。5.社区人群哨点监测。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社区人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哨点监测方案,了解居民相关临床症状发生情况及就医行为,动态掌握人群新增感染和累计感染水平。三、监测信息分析与通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动态分析感染者,特别是重型、危重型和死亡病例变化趋势,发现感染异常升高、感染者呈聚集性分布或

10、出现重型、危重型及死亡病例时,要及时核实并向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定期向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疫情分析信息。根据防控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四、疫情信息发布按照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适时发布疫情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通过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解疑释惑,普及防护知识,及时回应热点问题。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检测操作指南一、总体原则(一)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二)对不同群体分类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策略,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三)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二、检测对象

11、(一)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患者。(二)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被照护人员和进入场所的外来人员。(三)社区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3 岁及以下婴幼儿和伤残人士等人群。(四)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五)有检测需求的普通社区居民。三、重点机构人员检测(一)医疗机构。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的患者开展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病情进行相应治疗。(二)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1.疫情流行期间,场所内工作人员每周开展 2 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 2 次抗原

12、检测或核酸检测。2.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应及时进行 1 次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3.如场所内出现 1 例感染者,应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检测频次。4.外来人员进入该类场所,查验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三)其他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大型企业、工地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可开展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阳性,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根据病情情况及时就诊。四、社区居民检测(一)65 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

13、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 岁及以下婴幼儿等人群,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需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如同住人员出现感染者,其他人员可连续 3 天每日开展抗原检测。(二)其他居民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可根据需要自行进行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五、检测服务保障(一)根据检测需求量,在社区设置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满足社区居民“愿检尽检”的需求。(二)做好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供应,满足公众自行检测需求。(三)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具备条件的,经卫生和疾控部门培训指导后,自行开展核酸

14、检测采样和抗原检测;不具备条件的,由核酸采样机构派员上门规范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外出核酸检测感染风险。六、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以地市为单位,每日报告辖区内当日完成核酸检测人数和检测阳性人数,动态监测疫情发展态势。各地要严格核酸检测机构准入制度,开展全流程监管,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定期在行业内公布室间质评结果,督促发生问题的实验室及时整改。做好抗原检测的宣传和培训,使社会公众掌握抗原检测的特性、基本要求及操作流程,确保检测规范。核酸检测要求参照有关技术方案。3.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操作指南一、疫苗种类目前获批附条件上市和紧急使用的 13 种新冠病毒疫苗均可使用,目标人群、接种剂次和间隔

15、、接种途径参见免疫程序。二、免疫程序(一)18 岁及以上人群。1.基础免疫。(1)疫苗选择:所有获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和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2)接种剂次和间隔: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2 剂次。2 剂次接种间隔建议3 周 ,第 2 剂次在 8 周内尽早完成;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接种 1 剂次;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接种 3 剂次。相邻 2 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 周,第 2 剂次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8 周内完成,第 3 剂次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6 个月

16、内完成。(3)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2.加强免疫。(1)第 1 剂次加强免疫。所有获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康希诺肌注式或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 细胞)疫苗和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第 1 剂次加强免疫接种。18-59 岁一般健康人群:推荐该人群完成基础免疫 6 个月后进行第 1 剂次加强免疫。60 岁人群或有基础疾病人群:推荐该人群完成基础免疫 3 个月后进行第 1 剂次加强免疫。使用智飞龙科马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完成基础免疫者,应间隔 6 个月及以上实施第 1 剂次

17、加强免疫。(2)第 2 剂次加强免疫。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 2 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 2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有关组合如下:3 剂灭活疫苗+1 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疫苗);3 剂灭活疫苗+1 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3 剂灭活疫苗+1 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疫苗);3 剂灭活疫苗+1 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2 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 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

18、3 剂灭活疫苗+1 剂成都威斯克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 细胞);3 剂灭活疫苗+1 剂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3 剂灭活疫苗+1 剂浙江三叶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 细胞);3 剂灭活疫苗+1 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 2 价 s 三聚体蛋白疫苗。针对已完成第 1 剂次加强免疫的感染高风险人群、60 岁及以上老年人群、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在完成第 1 剂次加强免疫 6 个月后,开展第 2 剂次加强免疫。(3)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 型腺病毒载体)雾化后经口吸入,北京万

19、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经鼻腔接种,其余均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二)3-17 岁人群。1.基础免疫。(1)疫苗选择:北京所、武汉所和科兴中维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以及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2)接种剂次和间隔: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2 剂次。2 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3 周,第 2 剂次在 8 周内尽早完成;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 细胞),接种 3 剂次,相邻 2 剂次之间的接种间隔建议4 周,第 2 剂次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8 周内完成,第 3 剂尽量在接种第 1 剂次后 6个月内完成。(3)接种途径和接种部位:使用上述疫苗

20、均推荐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2.加强免疫。暂不推荐。(三)3 岁及以下儿童。暂不推荐。三、注意事项(一)做好知情告知和健康询问。既往新冠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感染后 6个月后接种 1 剂次。受种者及其监护人在进入接种点前,无需出示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但接种前需做好受种者健康询问,科学把握接种禁忌。(二)受种者和接种人员防护。组织接种时,避免受种者聚集,减少人员陪同,并要求其佩戴口罩,降低人群聚集感染风险。工作人员穿戴工作服、隔离衣(一次性手术衣)、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N95/KN95 口罩或相等防护级别的医用防护口罩。(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处置

21、。保障疫苗接种安全,受种者接种疫苗后留观 30 分钟,接种单位要配备急救医务人员,出现严重异常反应后要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发现疑似接种后异常反应,要及时进行调查和报告,及时进行处理。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个人防护操作指南一、个人日常防疫行为准则1.提前接种疫苗,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2.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多喝水、健康饮食、良好心态等健康生活方式。3.居家和工作场所定时开窗通风。做好居室日常卫生。4.出差或旅行前,关注目的地疫情流行情况,做好出行计划。5.乘坐飞机、高铁、火车、空调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佩戴口罩,随时做好手卫生。二、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防疫行为准则6.

22、60 岁及以上老年人、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重症高风险人群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降低重症发生风险。7.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8.在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9.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10.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等人群应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注意药品适用人群范围和多种药品合并使用禁忌,患者本人或监护人要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必要时及

23、时就诊。三、感染者防疫行为准则11.感染者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12.感染者非必要不外出,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如需外出,应全程佩戴 N95/KN95 口罩。13.感染者根据相关指南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尤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必要时及时就诊。14.陪护人员尽量固定,首选身体健康、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及加强接种的人员。15.做好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

24、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使用常规家用清洁产品并按说明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培训操作指南一、培训对象包括地方联防联控机制及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卫生健康、海关、医保、中医药、药监、疾控等疫情防控相关行政管理人员,从事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疫情监测、宣传引导等疫情防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社区工作一线人员。二、培训内容1.“乙类乙管”实施背景。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背景情况,特别是对三年来疫情防控重要成果经验、当前病毒特点、疫情形势、疫苗接种、医疗资源准备等进行详细解读,充

25、分说明实施“乙类乙管”的科学性和必要性。2.应对准备措施。重点培训疫苗接种、药物储备、医疗资源准备、分级分类诊疗等措施内容,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地方、行业的实际情况突出培训重点。3.防控措施。重点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防控措施调整情况,包括检测策略、疫情监测、宣传引导及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防控等措施调整依据。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宣传教育操作指南一、宣传教育重点1.讲清楚实施“乙类乙管”政策是在深入分析病毒特性、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外防控策略调整探索基础上作出的科学决策。2.讲清楚我国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宣传解读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

26、和主要措施,以及医疗资源准备、药品储备、分级分类救治、疫苗接种、检测监测、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管理、重点场所防控等具体举措。3.讲清楚疫情防控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行动,倡导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担负起护卫自身健康、家人健康和群体健康的责任,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二、具体工作安排4.做好政策解读。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采访、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解读“乙类乙管”政策措施。地方和部门要结合实际,制作简洁明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宣传解读材料,做好宣传推广,便于群众理解和基层执行。重点城市大型商圈、街道、户外 LED 大屏以及公交、地铁移动电视

27、等户外移动媒体,播放有关视频报道或宣传片。5.回应群众关切。持续关注政策出台后的群众反映,针对群众关切解疑释惑,主动回应。加大健康科普力度,运用全媒体传播形式,引导群众正确防护、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第二篇 医疗救治7.重点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操作指南一、分类分级服务对象65 岁及以上老年人。二、分类原则根据患基础疾病(包括冠心病、脑卒中、高血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情况、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感染后风险程度等分为三个类别:重点人群(高风险)、次重点人群(中风险)、一般人群(低风险),分别用红、黄、绿色进行标记,颜色不同,服务内容不同。(一)重点人群。标记为

28、红色。包括年龄80 岁、基础疾病不稳定的老年人;年龄80 岁、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透析治疗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失能老人。(二)次重点人群。标记为黄色。包括年龄80 岁、基础疾病稳定、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或年龄80 岁、无基础疾病或基础疾病稳定、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三)一般人群。标记为绿色。包括年龄80 岁、基础疾病稳定、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老年人;或年龄80岁、无基础疾病的老年人等。对于分类中暂时未覆盖到的,基础疾病不稳定的原则上应归为重点人群。对于接种后人群分类有变化的,应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三、分类分级服务原则(一)一级服务。1.服务人群。一般人群(低风险,绿色标记)。2

29、.服务内容。(1)社区(村)负责动员、宣传,对未完成加强免疫的,经医生评估后符合接种条件的,引导其尽快接种。(2)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居民(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的作用,加强健康教育,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3)提供新冠病毒感染相关咨询服务。社区(村)通过小喇叭、一封信、微信、短信、APP 等形式,对现行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政策进行宣传,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值班电话或家庭医生的电话通知到每一户重点人群家庭,协助开展健康教育。(二)二级服务。1.服务人群。次重点人群(中风险,黄色标记)。2.服务内容。在一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二级服务。(1)居家治疗的无

30、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与辖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实际通过网络、视频、电话、远程或线下方式指导开展抗原检测、健康监测,提供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等。经评估后为有需要的感染者提供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等开展健康监测,如出现持续高热、呼吸困难、指氧饱和度93%等情况尽快转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 3 天随访一次,可根据需要加密随访频次,至居家治疗观察结束。(2)社区(村)协助落实对居家治疗感染者的管理,对有定期就医需求的指导协助就医,协助提供购药送药等服务。(三)三级服务。1.服务人群。(1)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2)有紧急医疗需求

31、的重点人群。(3)其他有紧急医疗需求的婴幼儿、孕产妇等人群。2.服务内容。在二级服务的基础上开展三级服务。(1)失能老人或高龄行动不便感染者,经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专家团队或上级医院评估后决定收治方式。对经评估后可居家的,在上级医院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健康监测、抗原检测等必要服务。经评估后不适宜居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协助转诊。(2)重点人群(高风险,红色标记)感染者和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转诊,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也可通过急诊就诊。四、组织保障要求(一)明确职责分工。以地市级为单元,卫生健康部门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

32、组建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持的上级机构和专业团队,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按分工提供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医疗救治,加强对各相关机构开展分类分级服务的培训。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加强管理,在当地疫情防控机制的统一领导下动员社区(村)做好重点人群管理服务,指导居(村)民委员会配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围绕老年人及其他高风险人群,提供药品、抗原检测、联系上级医院等工作。相关部门要落实对重点人群调查、分级健康服务以及必要设备配备的经费保障。(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储备。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和本省份推荐的中药清单,按照服务人口总数的 15%-20%动态储备中药

33、、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人口稠密地区可酌情增加。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组织药师团队为患者提供药品使用的禁忌、配伍、注意事项等用药指导。(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1.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备配备和升级改造。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进度。完善设备配置,包括氧疗设备、便携式肺功能仪器、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可穿戴健康监测设备等;升级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鼓励有条件的为人口密集的社区或偏远的乡村配备智慧健康驿站。2.切实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要建立城市二、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医师到基层出诊的制度,医联体(城市医疗集团或县域医共体,下同)的牵头医院

34、应派出医师下沉基层。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量适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的力度,可临时返聘近五年内退休医务人员以及在其他岗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允许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人员或者通过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将非医疗卫生服务的任务交由其承担。要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将二、三级医院的优质医疗服务向基层下沉延伸。3.做实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提升 65 岁以上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面,对合并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实现签约服务全覆盖,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做好健康管理和健康监测。加强家庭医生与签约老年人的联系,确保其有就医需求时,本人或其家属能及时联系到家庭

35、医生。(四)落实社区(村)对重点人群的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协助做好重点人群的日常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建立社区(村)与医疗机构、药房之间的直通热线,城市以街道、农村以乡镇为单位,配置或更新医疗用车,指导协助转诊。(五)加强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农村地区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支持和调度。以地市级为单元确定定点(亚定点)医疗机构,明确乡镇卫生院向定点医疗机构转诊的流程和路径。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落实专人或专门团队,对辖区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重点人群服务提供人力、技术、设备等必要的支持。村民委员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

36、与村卫生室做好协调联动,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辖区的重点人群协助购药送药、协助就医转诊等;引导村民提高个人健康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六)加强对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的管理。各地要指导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参照本方案制订院内分类分级服务方案,建立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药房的协作机制,明确转诊流程。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或与其建立协作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为重点人员提供分类分级服务。养老院、儿童福利机构应动态储备中药、解热和止咳等对症治疗药物、抗原检测试剂。(七)发挥医联体的作用。积极发挥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作用,加强对其成员单位发热诊室(门诊)建设运行

37、的技术指导。统筹医联体内人员调配,下派专业力量,指导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门诊)日常诊疗工作。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做好分级诊疗衔接,牵头医院要组建由呼吸科、儿科、重症科、中医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专科救治团队,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支持、培训、指导和质控。(八)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各方力量,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基层医疗服务保障中,壮大医疗服务资源,满足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8.发热门诊扩容和简化流程操作指南一、关于发热门诊扩容1.要确保二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不得以收治阳性感染者为由随意关闭发热门诊(诊室)。2.尽可能增加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

38、和诊室数量,调动全院各科室医护力量,合理编组建立梯队支援发热门诊诊疗工作。3.鼓励各地充分利用体育场馆、展馆等场所,改造设立临时发热门诊,快速分流诊治普通发热患者,缓解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压力。二、关于简化发热门诊流程4.优化设置布局,发热门诊可不再设置“三区两通道”。5.落实个人防护,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穿隔离衣、戴手套。6.做好分级诊疗,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救治”的原则,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分级诊疗服务网络,轻症和无症状感染者采取居家自我照护。7.优化就诊流程,对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居民,如有就诊需求,均可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就诊。

39、8.强化便民举措,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向群众提供发热门诊的机构检索、路线导航和实时排队情况查询等功能,方便发热患者就医。9.重症床位扩容改造操作指南一、加强二级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储备二级综合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传染病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应当设置重症监护病房。二级医院要按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元,确保供电、供氧设施,以及生命监护、抢救治疗设备处于功能良好状态,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强化医联体上下联动机制,医联体牵头医院要组织对二级医院重症监护单元建设和改造情况进行验收,派出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为下级医院重症医护人员开展专业培训,提升其重症识别、应急处置和综合救治能力。二、强化三级

40、医院重症医疗资源准备(一)确保综合 ICU 监护单元可随时使用。医院要按照综合 ICU 标准,加快完成综合 ICU 监护单元建设和升级改造,并进行逐一检查,确保供电、供氧设施,以及生命监护、抢救治疗设备处于功能良好状态,确保各重症监护单元随时可使用。确保用于感染新冠病毒的各类重症病人治疗的综合 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 4%。(二)迅速改造其他专科 ICU 床位。医院立即启动除综合 ICU 外,其他专科重症监护床位扩容改造工作。按照综合ICU 标准,对其供电、供氧系统进行改造,配备呼吸机、监护仪等满足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与治疗设备,确保需要时,随时可投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

41、患者医疗救治。(三)储备一批“可转换 ICU 床位”。医院应当选择适宜的独立院区、病房楼,按照感染防控要求,对其内部病房进行改造,配备满足重症救治设备使用所需的供氧和用电设施,以及呼吸支持、抢救和监护等设备,确保需要时能够在 24 小时内转化为重症监护单元。“可转换 ICU”床位数量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 4%。(四)各专科病区设置一定数量重症患者救治床位。医院内各专科在本病区相对独立区域设置缓冲病房。每个病区设置 4 间缓冲病房,其中 2 间配备必要的供氧和监护、治疗设备,升级改造成为 4 张重症患者救治床位。三、确保定点医院医疗资源准备定点医院 ICU 床位数不低于床位总数的 10%

42、,平急结合设置的可转换 ICU 床位不低于床位总数的 10%,确保需要时各类ICU 床位可扩展至床位总数的 20%。省会城市和发挥区域医疗中心作用的中心城市定点医院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中心、分娩室、儿科病房,其中血液透析中心配备至少 30 台血液透析机。组建多学科(MDT)医疗团队,老龄化程度高的城市定点医院适当增配护理人员,提升综合救治能力。定点医院是三级综合医院分院区或者托管医院的,三级综合医院要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定点医院管理和综合救治能力保障。四、升级改造方舱医院各地要按照新冠肺炎亚(准)定点救治医院设置管理规范(试行)(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57 号)要求,以地级市为单位,根据人口

43、规模,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并按照床位总数的 10%设置监护床位,确保医疗力量充足。附件:1.综合 ICU 设备配置标准2.呼吸内科 ICU 转化为综合 ICU 增加设备清单3.肾脏内科 ICU 转化为综合 ICU 增加设备清单4.心内科 ICU 转化为综合 ICU 增加设备清单5.可转化床位设备配置标准6.缓冲病房监护设备配置标准10.医联体及城乡医院对口帮扶操作指南1.以地级市、县为单位,按照分区包片原则,规划覆盖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组建 1 个医联体(包括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或依托现有医联体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管理。2.建立医联体与亚定点医院、

44、定点医院以及建立协作关系的高水平三级医院之间的转诊机制,实现发热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患者有序转诊。3.按照分区包片原则,以省内城乡医院对口帮扶关系为基础,建立城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原则上为三级综合性医院)与县级医院对口帮扶机制,每个县级医院要明确对应一家城市对口帮扶医院作为帮扶和接收转诊患者的责任主体,畅通市县两级转诊机制,提升农村地区的重症救治能力。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内,特别是农村地区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特殊人员进行健康监测,根据健康风险等级,实施健康管理,对健康档案为黄色、红色的人员进行专案管理。发挥医联体内二级以上医院的支撑作用,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

45、力。5.明确分级诊疗流程和分级分类收治原则。(1)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2)中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3)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4)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医联体牵头医院治疗;牵头医院不是三级综合性医院或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三级医院。(5)患者情况紧急的可直接到有相应诊疗能力的医疗机构就诊,在农村地区,必要时应及时将患者转诊至城市对口帮扶医院。若患者不具备转诊条件的,由城市对口帮扶医院派出专家组指导救治。第三篇

46、 重点机构11.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1.加强组织领导。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指导,民政、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组成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要时设置协调指挥、医疗救治、应急处置、物资保障、信息统计、指导督查等工作小组,统筹解决疫情防控相关重点问题。2.加强疫苗接种组织动员,对机构内没有全程接种疫苗的工作人员应调离直接接触和服务被照护人员的工作岗位。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疫苗接种,提高疫苗接种率。3.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分区管理。设立闭环管理区、流动管理区和健康观察区(室),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同区域间交叉感染。无频繁外出需求以及未接种疫苗的高龄、失

47、能老年人等服务对象和在机构内住宿的工作人员安排在闭环管理区。通勤上下班工作人员和有频繁外出需求的服务对象安排在流动管理区。闭环管理区工作人员定期轮换休整。闭环管理区内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外出返回的,应在健康观察区(室)进行 3 天集中健康监测和核酸“三天两检”。加强环境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做好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间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消毒。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错峰用餐或送餐上门。所有物资无接触配送并严格做好消毒。4.做好健康监测和新冠病毒检测。每日至少两次测量机构内全体人员体温并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症状

48、监测。封闭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每周 2 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 2次核酸或抗原检测,工作人员与被照护人员的检测隔日交替开展。开放管理的机构工作人员凭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当日抗原检测阴性结果可上岗,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 2次核酸或抗原检测,如有可疑症状,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5.落实分类分级健康管理。明确每所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明确联系人,保持联络;健全服务对象基本照护需求、服务项目、服务注意事项、代理人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归档制度,便于服务对象应急转移或更换服务人员后快速高效对接。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在疫情期间不得擅自对外开展发热病人的诊疗排查活动。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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