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口中学20132014学年度幼儿园安全工作责任状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强化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幼儿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双溪口乡中学安全工作责任状。1、本人承诺履行桃源县教育局桃教函字200641号通知精神,负责本处职能范围内安全工作,全面完成学校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2、经常利用多种形式向幼儿进行生存教育、应急教育、自我防身及其它安全知识教育,寓教于课堂,寓教于学科。使幼儿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3、按照学校部署,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演练活动。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到位,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按预案迅速疏散人员、采取应急措施。4、本人承诺接受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如果工作中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责任事故,愿意接受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双 溪 口 乡中学(签章) 校长(签名) 分 管 工 作 具状人(签名): 201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