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把握纲要精神确立幼儿环境教育目标环境教育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它所要完成的任务是使受教育者综合环境素质得到提高,其教育目标包括情感目标、伦理目标、认识目标和行为目标,而作为学前教育这一特殊阶段,我们认为应该把情感目标放在首位。首先,纲要要求幼儿园的教育应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这是以幼儿的生理、心理发展为依据的。幼儿教育是最基础的教育,由于幼儿的生理、心理发展尚不成熟,因而他们对环境价值的判断,对道德准则的衡量都处在无意识之中,其特点是可塑性很大,不善于控制和调节,情感不仅富有易变性,很容易受外界事物支配,而且还富冲动性,随着儿童经验的发展,随着儿童内抑制和第
2、二信号系统的发展,儿童情感的稳定性和有意性就逐步增长起来。其中最重要的社会性情感,如道德感、美感、理智感也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尤为关键的是儿童情感的发展在儿童个性的形成立起着重大的作用,所以,此时引导幼儿对大自然的认识,养成爱护公共环境的习惯,形成欣赏、关爱环境及生命万物的品质,对他们一生的可持续发展,成为现代社会要求和新型的公民格外重要。其次,情感目标是教育过程中最为基础的目标,主要发展幼儿对自然,对人类的热爱,要树立幼儿对待环境的正确的价值观与态度,了解环境与人们生活的关系。通过环境教育,使幼儿自觉遵守环境道德准则,尊重自然、爱护自然,并且能初步识别和抵制那些不自觉甚至侵害他人环境的不道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