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工作制度一. 心里咨询工作的宗旨是辅导“留守儿童”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二. 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留守儿童的有关资料和档案予以保密,三.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的儿童,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四. 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是,应回避接待“留守儿童”。五. 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留守儿童”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六. 对“留守儿童”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七. 保持和维护咨询室的干净整洁。大竹县石桥铺镇中心小学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