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9年城乡规划师规划实务试题及答案(卷二)案例A冶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了某钢7一一台高炉的建筑安装工程。为了保证1期,A冶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高炉的附属设备安装分包给了具有相应资质的B冶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分包工程包括:供料系统、上料系统(带式上料机及栈桥制作安装)、热风炉系统和除尘系统。合同规定:所有分包工程均由B冶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独立组织实施;施工临时设施由B冶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自已负责。问题:(l)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遵循哪些原则?(2)A冶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B冶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范围是什么?他们都有哪些职责?(3)B冶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所制定的高空作业安
2、全措施不完善,应该由谁来负责?为什么?(4)A冶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B冶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在制定工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时有什么不同?参考答案:(l)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必须与本单位管理体制协调一致,综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级领导、各级职能科室、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安全工作应负的相应责任,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2)两个公司的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范围不同。A冶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包
3、括对工程分包方和劳务分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B冶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是专业承包单位,负责对专业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要主动服从总承包单位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执行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A、B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的职责是一样的。他们是项目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组织工作,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职责是:1)确定井落实安全管理目标。2)明确和落实具体的部门和个人的安全管理理责任制。3)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机构。4)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5)高度重
4、视整个工程的安全施工技术管理和重点工序的安全施工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并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机械设备、设施验收等各项制度的实施。6)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7)开展危险源辨识和安全性评价,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实现“预防为主”方针。8)组织安全检查。9)处理安全事故。(3)B冶金机电安装有限公司所制定的高空作业安全措施不完善,应该由B公司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来负责,因为他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在参加并组织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包括高空作业安全措施要完
5、善。(4)总承包方A公司工长(施工员)对项目部分承包方B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向分承包方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专业承包方B公司工长(施工员)仅向本单位的或分包的劳务队或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签字确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案例:某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炼油装置工艺管线材质设计要求为Cr5Mo,承包商项目质检部门质量检查时,发现已预制的部分工艺管线材质错用为l5CrMo,判定为不合格品。由于其管理程序繁琐,于是
6、仅通知技术员更换该部分管线材质。技术员询问供应部门是否有多余的同类规格的管材,但供应库内没有同类规格的管材,另行订购必然延误工程中交时间,于是技术员核对图纸、规范要求后认为在该工艺条件下可以应用l5CrMo材料,便通知了质检员,质检员自行决定对该部分管线放行交付安装。问题:(1)工艺管线材质错用为l5CrMo是否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品?(2)如果认定l5CrMo管线为不合格品,在施工现场该如何处理?(3)质检部门只是通知技术员更换该部分管线材质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做?(4)质检员自行决定对该部分管线放行交付安装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做?参考答案:(1)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品。因为不合格品的定义为
7、:不满足要求的产品,其可能发生在采购产品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在案例中该管线材质要求为Cr5Mo,而实际为l5CrMo,不符合设计要求,发生在最终产品中,故应视为不合格品。(2)不合格品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1)采取返工等措施,消除不合格品。2)让步使用、放行或接受不合格品,但必须由业主决定。3)改变使用方式和用途(如降级使用或报废)在本案例中,适合采用后两种方法。(3)、(4)不妥。不符合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应该采取以下做法:1)质检部门在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后应立即判定该部分工艺管线为不合格品,并应报告给项目总工程师和施工管理部门。2)施工管理部门应对该部分管线进行标识隔离
8、,防止该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3)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质检、供应、施工等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该不合格品的性质、处置途径、处置措施编制要求等。4)采取返工或返修不合格品处置时,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作业单位按照处置措施要求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置,质检部门负责处置后的重新检验。5)采取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处置时,应由授权人员批准,同时必需业主/监理的确认文件。某市为历史文化名城,滨湖核心区面积约 50hm2,决定编制滨湖核心区的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湖面及外围地段是重要的风景旅游区,因此,要求核心区开发项目的安排充分考虑旅游风景区的特点,沿湖设立保护绿带以保证湖面的景观,开发强度不宜过高。交通
9、组织上要将旅游线路和主要车流分开。规划方案如图 所示。图 某市滨湖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示意图【问题】评析该方案,指出方案的主要优点和存在的问题。答案:(1)该方案的主要优点为:交通组织较为合理,方案将主要车流与步行人流进行了有效分离,保证了游览线路的畅通,在主要道路旁设置了两处停车场,有效截流了进入核心区的车行交通。(2)该方案存在的问题有:规划布局:由于该地区的主要功能为旅游休闲,因此在 A-09、A-10、B-01、B-02 地块布置大量的金融贸易中心不太适宜,建议安排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设施。为保证湖滨绿带的连续畅通,不应在湖滨保护绿带内设置宾馆(B-06)。开发强度:容积率普遍过高,特
10、别是安排高层、高密度的商贸区与湖滨路的特点不符,会吸引大量车行交通进入该地区,造成交通混乱;同时也对景区的传统风貌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影响极大。配套设施:没有配置市政设施用地,如变电站、垃圾站、消防站等。【解析】没有试题分析实例:某区属企业位于工业区内,占地8400平方米,由于设施老化,产品落后,最终破产倒闭。区政府想利用原厂区土地开发住宅,并将获得的资金安置下岗职工,经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被驳回,理由是该用地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为工业用地,不能改变用地性质。评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做法是对的。因为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考虑到这个企业位于工业区内部,如果建设住宅,将带来一系列问题,
11、如子女上学、购物、文化娱乐等,另外,周围的工厂企业产生的废气、粉尘、噪声等将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不能开发建设住宅。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区政府采取土地置换的办法,将位于居住区内的某些工业企业搬迁到这里,然后开发建设位于居民区内已腾出的用地,利用这方面的资金安置下岗职工。这样做,可以收各得其所的效果。案例分析:在某大城市边缘的小河坝村委会为了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在村北约3330平米的用地上盖蔬菜大棚,蔬菜大棚占用了1500平米,经村委会集体研究,报镇政府同意,利用剩余1830平米建自用的工业厂房。该市规划监察大队发现后,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等待处罚。评析、1、村委会利用集
12、体土地盖蔬菜大棚,进行农业生产,属于农业结构内部的产业调整,是允许。2、而建设工业厂房则属于违法建设,因为该地区位于城市规划区用地范围内,按照城市规划法,规划区内任何建设活动,必须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才能建设。3、建设工业厂房属于非农建设,虽然村委会报镇政府同意,但未经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未履行合法的报批手续,因此属于违法建设,应给予立即拆除。实例:某企业位于市中心重点地区,占地面积24500平方米,由于企业效益不好,打算利用区位优势,将一部分多余的工厂用地出让,建设住宅。经与房地产开发商洽谈达成协议,由房地产开商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设住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核实城市总体规
13、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该用地使用性质规划为公共设施用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经现场调研,并分析了周围建设情况和各种条件,认为可以改变用地性质,向市政府作了请示,经市政府批准后核发了“两证一书”。评析: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现场调研后并作了分析,根据该用地所处具体位置和具体条件认为可以改变用地性质。由于该用地“位于市中心重点地区”,根据规划法的规定,重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由市政府审批的,要调整必须经过市政府的批准,才能改变用地性质。因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程序合法又合理,在报经市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核发了“两证一书”,这是正确的,不是多余之举。实例:某城市人口13
14、万人,上界政府领导班子选定在城市东区某某路东侧建设城市广场,广场面积5万平方米,建设场址为一底丘小山,该广场区位有些偏,但是由于没有拆迁,容易上马,依次、因此上界政府不顾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开工建设,然而,在平整土地过程中,发现该低丘内部为花岗岩,建设成本比原先预计的大2倍,需要加大投资。担由于资金准备不到位,再加上周边项目建设无法跟上,广场建设被迫停工。新一界领导上台以后,经过认真分析,广泛调查研究,发现这个广场存在的关键问题是选址不当,当即拍板另行选址建设。实例评析1、建设项目选址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进行多方案比较,不但要考虑拆迁量大小,还要考虑工程地质条件,周边建设情况以及城市总体规
15、划等多种因素。很明显上述问题出在当初广场选址过于轻率,决策过于武断。2、建设城市广场应首先确定广场性质,广场一般分为城市中心广场,休闲购物广场,绿化景观广场,游行集会广场,交通集散广场等多种类型。每一种广场对位置的选择,用地规模,周边建设条件等都有不同的要求。3、象该市的广场属于城市中心广场,应在城市中心,交通条件比较便利的,靠近城市主要的公共设施的位置上进行选址,而不应该只是考虑节省投资。在城市边缘选址建设,即使工程地质条件允许,广场建成后其使用效果也会很不理想。实例:1993年,某市粮食局以建粮食批发市场为由,通过当地政府,以每亩2.2万元的价格,从小北村征走耕地109.58亩。粮食局当年
16、征地申请的计划是:每年批发、零售粮油2500万吨,成交额可达2000万元实现利税100万元,据说其规模要达到全省第一,使该市的经济得到繁荣,但是其后发生的事情却让小北村村民多年来一直气愤不平。粮食批发市场没有建起来,对国家和当地老百姓的承诺没有兑现,一百多亩耕地却落到粮食局手里。随后这些耕地即被分割成若干份,每份约为420平方米,以股金的形式把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个人和一些单位手里,每份3.5万元,得到土地使用权的人,便各自建起了民宅、商店、酒店、公司等。粮食局自己所建的粮油交易大厅仅有200平方米,而且从未开张,征用了100多亩地,只盖了这么小的交易厅。就连交易大厅现在也租给了私人,做了存放方便
17、面的库房。二十多名村民代表表示,如果被征走的土地真是国家需要,他们能理解支持。但是现在看到的这种情况,真让人不服气。无论如何弄个明白,讨个说法。评析1、这是一起典型的擅自改变建设用地性质和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例,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当初粮食局是以建立粮油批发市场为由征用农民的土地,其建设项目必须要与批发市场相关。否则,就是违法使用土地。但是粮食局却没有按规划,按原来的计划规模设批发市场,却将大部分土地转向了房地产开发,征来得耕地被改变了用途,其所作所为已与粮油批发交易毫无关系,实际上是改变了建设用地的性质。2、如果粮食局在征地之后,由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建设项目,也应该按照法定程序
18、,重新向计划行政主观部门和规划行政主观部门提出申请。3、首先粮食局应该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开发新的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变用地性质的申请。4、其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已经批准的规划,对粮食局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同意,将提出被改变性质的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这包括有关技术条件,技术标准和与周边建设的相关关系。粮食局需要重新领取改变性质的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说。改变用地性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否则,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条款对其进行行政处罚。1993年,X市粮食局以建粮油批发市场为由,通过当地政府,以每亩2.2万元的价格,从小北村征走耕地
19、109.58亩。粮食局当年征地申请的计划是:每年批发、零售粮油2500万吨,成交额可达2000万元,实现利税100万元,据说其规模要达到全省第一,使该市的经济得到繁荣。但是其后发生的事情却让小北村村民多年来一直气愤不平。粮油批发市场没有建起来,对国家和当地百姓的承诺没有兑现,一百多亩耕地却落到粮食局的手里,随后,这些耕地邓被侵害成若干份,每份约为420平方米,以股金的形式把土地使用权转移到个人和一些单位手里,每份3.5万元。得到土地使用权的人,便各自建起了民宅商店、酒店、公司等。粮食局自己所建的粮油批发交易大厅,仅有200平方米,而且从未开张。征用了一百多亩土地,只盖了这么小的交易厅,就连这个
20、交易大厅现在也租给了私人,做了存放方便面的库房。二干多名村民代表表示,如果被征走的土地真是国家需要,他们能理解和支持。但是他们现在看到的这种情况,真是让他们不服气,无论如何要弄个明白,讨个说法。评析:这是一起典型的擅自改变建设用地性质和私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案例,情节严重,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当初粮食局是以建立粮油批发市场为由征用农民的土地,其建设项目必须要与批发市场相关,否则,就是违法使用土地。但是粮食局却没有按规划、按原来的计划规模建设批发市场,却将大部分土地转向了房地产开发,征来的耕地被改变了了用途,其所作所为已与粮油批发交易毫无关系,实际上是改变了建设用地的性质。如果粮食局在征地之后,由于
21、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建设项目,也应该按照法定程序,重新向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首先,粮食局应该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并开发新的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改变用地性质的申请。其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已经批准的规划,对粮食局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同意,将提出被改变性质的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这包括有关技术条件、技术标准和与周边建设的相关关系。粮食局需要重新领取改变性质的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以说,改变用地性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否则,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条款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案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区某乡政府协商,准备利用
22、该乡的土地搞开发经营,经过协商,乡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兴办公司的协议书。协议书中规定:双方兴办联合公司,乡里提供50亩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在这块土地上修建了60幢别墅,作为度假村以吸引城市客源,预计利润客观,联合公司开始运作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全权管理,乡里不参与管理过程。双方联营年限为50年,不论亏盈公司每年都要定期向乡里付给固定的利润和管理费。实例评析1、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政府的这种合作是极不合法的,表面上是合办联合公司,实质上是变相出租土地。2、首先,签约主体资格不对。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经济交易,更不能作为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我
23、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乡政府不能单方面代表农民对土地进行处分并从中受益,不能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办公司的契约。3、另外该联办公司的协议内容也属于违法无效。合同中约定的所谓乡里不参与公司任何管理过程,只定期收取利润费用而不承担风险等等。完全不符和一般合营行为所必须遵循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原则,说明乡里根本不是为了联合办公司,而是单纯想靠出让土地使用权赚取利益。4、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农民集体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要想将农业用地变为非农业建设
24、用地,必须先经国家征用,土地使用人也要向国家交纳土地使用金。乡政府明明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是出租土地,却声称是合办公司,而不交国家有关税费,这分合办公司的协议其实是一种规避法律、逃脱税费、变相出租转让土地的行为,其违法性显而易见的。5、其次,对于上述事件的处罚,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25、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实例:某沿海地级市20世纪90年代初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准备在城市东部建设中心区,主要目的是疏解旧城区人口、商业和行政办公的压力,用以发展城市新的商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大型会展文化中心和部分市级行政办公机构。当时,该城市东部正处于城市主要发展地区,面积约3平方公里,面对内海湾,与原有旧城既有一段距离,又有比较方便的交通联系,是该市中心区建设理想的选址地点。市政府随后组织编制中心区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开始对外招商,准备大干一场。但是没有想到,随着国家治理经济过热和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不少原准备开发的投资方,由于资金的限
26、制,加上大环境的需求不足,纷纷撤资或停工等待,中心区只建成了一个会展中心、一个图书馆和一个中心广场。市政府为了继续推动该地区的开发,匆忙修改规划,将原来准备建设商务中心的大片土地改为居住用地,重新招商,开发房地产,陆续在中心区的周边建起了三个住宅小区。但是,2000年以后,随着经济形势的逐渐好转,全市性的商务办公和金融服务的需求又重新上升,申请建设的项目增加不少,可是这些好项目苦于找不到合适的选址,原中心区的土地已经有相当部分被转变为居住用地。该市政府开始着急了,一方面,原中心区实际上只建成一半,城市中心职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几乎没有剩余的土地;另一方面,新的建设项目又没有地方建设。政府希望有
27、关规划部门能够重新确定一个中心区的位置,以解决城市的燃眉之急。实例评析评析:这个例子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一个城市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并不是无限可以任意扩大,城市主要功能区的选址有时往往是惟一的,或者至少是非常有限的,特别是像中心区这样重要片区的选址,它既是城市的心脏部位,是城市行政、商业、商务、文化的重要设施所在地,又是城市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景观区,一般项目不应该允许在中心区建设。第二,政府应处理好一个城市发展的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城市中心区的建设不是1-2年就可以完成的,应该认真规划,逐步建设,任何操之过急的行动很有可能给城市带来长久的不利影响。城市建设是百年大计,只顾眼前利益,不顾城市
28、建设的规律,最终只能为城市带来不良的后果。实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市区某乡政府协商,准备利用该乡的土地搞开发经营。经过协商,乡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一份联合兴办公司的协议书。协议书规定:双方兴办联合公司,乡里提供50亩土地,房地产开发公司出资,在这块土地上修建60幢别墅,作为度假村以吸引城市客源,预计利润可观。联合公司开始运作后,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全权管理,乡里不参与管理过程。双方联营年限为50年,不论盈亏,公司每年都要定期向乡里付给固定的利润和管理费。评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乡政府的这种合作,是极不合法的,表面上是合办联合公司,实质上却是变相出租土地。首先,签约主体资格不对,乡政府作为一级政
29、府,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经济交易,更不能作为出资人成为公司股东。我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乡政府不能单方面代表农民对土地进行处分并从中受益,不能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合办公司的契约。另外,该联办公司的协议内容也属违法无效。合同中约定的所谓乡里不参与公司任何管理过程,只定期收取利润、费用而不承担风险等等,完全不符合一般合营行为所遵循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说明乡里根本不是为了联营办公司,而是单纯想靠出让土地使用权赚取利益。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
30、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要想将农业用地变为非农业建设用地,必须先经国家征用,土地使用人也要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乡政府明明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或是出租土地,却声称是合办公司而不交国家有关税费,这份合办公司的协议其实是一种规避法律、脱逃税费、变相出租、转让土地的行为,其违法性显而易见。其次,对于上述事件的处罚,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
31、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某城市一居住小区,规划占地约14h,建筑面积约140000,居住户数约1000户。小区南侧是一条城市次干道,北侧是一条城市支路,小区的主、次入口分别设在城市的次干路和支路上,小区西南角有一条防护隔离绿地。小区住宅设计完善,户型合理,交通便捷,环境舒适,但缺少小区公共服务和必要的配套设施(提示:缺少商业、教育、管理、休闲娱乐场所、电力设施)。居住小区规划如下图所示:某居住小区规划图问题:请分析该小区情况,补充缺项的内容,并分别布置在插图中的位
32、置。标准答案: 该项目为一居住小区,根据居住小区配套基本要求,必须配置小学一所、幼儿园一所及商业服务业用房,并根据题中提示,还应有物业管理楼、小区公园(结合运动场或休闲广场综合布置),另外,小区西南角有一处高压走廊,而题中也说明缺少电力设施,所以应补充变电站一座。小学应布置在交通方便、服务半径合理的位置;幼儿园应布置在环境好、比较安静、有易于上下班接送的地方;而商业服务及物业管理应布置在小区出入口附近。各项配套设施具体位置如下图所示:补充后的居住小区规划某市新建一处占地80公顷的公园,现已初具规模,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为加强该园管理工作,拟在公园总体规划已确定的管理用房位置,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33、提出审查,要求兴建一懂三层办公管理用房,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研究同意该项申请,并核发建筑工程许可证。 该工程建设期间,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两名执法人员,到现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项工程正在砌四层墙体,有的已砌到了2米多高,与此同时,还发现该工程擅自增建了一层地下室,并且还在该楼的每个房间内增设了一个卫生间,为此执法人员当即找到了该工程的主管负责人和单位法人,在核对、查清事实后,发出了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工程立即停工,听候处理。试问:1、该工程被查令立即停工的具体原因是什么?2、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如何处理?标准答案:1、擅自改变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擅自改变标准 、设计图纸)2、自行增加层数(扩
34、大面积)3、擅自增加卫生间,改变建筑使用性质4、已构成违法建设5、拆除第四层墙体(1.5)和增设的卫生间6、对地下室依法罚款后(1分)补办审批手续7、对工程主要负责人建议给予行政处分(1分)某市的市区北部有一段古城墙,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古城墙内外各100米为保护区,只准绿化,不许建设,由园林绿化队管理。有一投资者看中这块风水宝地,以每年支付I00万元的租金在离古城墙50米处投资建设五栋二层青瓦灰砖小别墅,在与绿化队签定了协议后,随即组织施工。此时,被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监督检查执法队发现,责令立即停工。 试题分析:这个工程属于什么性质?为什么?应该如何处理?标准答案:1.该工程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以属于违法建设。该工程侵占文物保护用地,违反了城市规划法和文物保护法,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文物保护,性质十分严重;2.责成投资者立即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地形地貌;对投资者处以罚款;没收绿化队所收租金,上交国库;建议园林绿化队的上级主管部门追究绿化队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