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厅借用申请单申请单位活动内容负责人(教师)联系方式使用场地 旗山校区大报告厅 旗山校区小报告厅彩排及正式使用时间活动性质校级活动 学院活动 学术讲座 会务其他_(请注明)活动的具体内容(附详细活动策划方案和安全预案书)申请单位意见(分管领导及以上) 签 章 年 月 日校区管委会(筹)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注:1. 申请使用场地需提早五个工作日进行申请,联系人: 。 2. 请自行布置场地并自行负责清理及复原,禁止使用泡沫胶进行粘贴。 3. 为维护安全及报告厅秩序,活动超过200人以上主办单位需协调学校保卫专业保安至少1人,500人以上至少2人。4. 借用器材如有操作不当而致损坏时,须照价赔偿。5. 借用人已详细阅读报告厅借用相关规定,并愿意完全遵守。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