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更管理管理制度为了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建设工程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及计划的控制,本制度规定了相关的程序和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1、变更类型11管理变更: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体系的变更等。12工艺、技术变更:因新、改、扩建项目及引起的技术变更,原料等变更,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等变更,工艺设备的改进,操作规程的变更等。13机械设备及设施变更:因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设备材料代用,临时性的电气设备变更等。2、变更申请21变更的申请填写变更审批表,各部门由专人进行变更。22申请变更同时填写风险评价与控制表。23申请人应
2、将变更的原因和实际需要填写清楚。3、变更审批31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由主管领导组织人事等部门审批。32政策法规和标准的变更,由主管领导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审批。33工艺技术变更:由主管领导组织技术等相关部门审批。34机械设备及设施和工程建设中的变更:由主管领导组织设备、安全、技术等部门审批。35必要时应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负责实施部门形成文件,按审批的变更内容进行;不经过审批,任何临时性的变更均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5、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由变更审批主管部门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编写验收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6、变更完成后,由变更申请部门将变更审批表与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集中后报档案室存档。附加说明:本制度由 热电生产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