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性住房空间数据编制技术要求一、 目的 为规范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编制成果,做好住房保障规划成果与数字规划衔接,实现成果数据建库和网上综合展示,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技术要求。二、 保障性住房基础地图空间数据技术要求保障性住房基础地图分为行政区划、路网和重要地理标识三类图层,要求为shp格式,并与各设区市数字规划系统坐标系一致。各图层数据要求如下:(一)行政区划n1、区界:面层,属性包括行政区名称。n2、街道:面层,属性包括街道名称。n3、居委会:面层,属性包括居委会名称。(二)路网1、主要道路:线层,属性包括道路名称。2、次要道路:线层,属性包括道路名称。3、支路:线层,属性包括道路名称。
2、4、路名:点层,属性包括路名。(三)重要地理标识1、政府部门(市委、市政府):点层,属性包括政府部门名称。2、火车站:点层,属性包括火车站名称。3、河流:线层,属性包括河流名称。4、公园、广场:点层,属性包括公园广场名称。5、铁路:线层,属性包括铁路名称。6、重要标识物(学校、医院、商场、文物古迹、旅游景点):点层,属性包括分类、标识物名称。三、 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图空间数据技术要求保障性住房规划布局图分2011年、2015年两类图层,要求为shp格式,并与保障性住房基础地图的比例尺和坐标系一致。地块属性包括地块编号、建设类别、建筑面积、用地面积、总套数、保障性住房套数及面积(分廉租住房、公共
3、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套型结构比例、配建要求、色号等;图层为面层。四、 保障性住房现状图空间数据技术要求保障性住房现状图分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两类图层,要求为shp格式,并与保障性住房基础地图的比例尺和坐标系一致。项目分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建项目和在建项目应与全省数字住房保障系统中录入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和开发建设单位一致。(一)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空间数据技术要求保障性住房在建项目图分在建项目分布图和在建项目用地界线图,其中在建项目分布图为点层,在建项目用地界线图为面层,属性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开发建设单位。(二)保障性住房已建项目空间数据技术要求保障性住房已建项目分布图为点层,属性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开发建设单位。五、 规划文本和附件数据技术要求 规划文本要求为word格式,附件要求为jpg或word格式。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