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考勤管理规定一、总 则为规范公司日常办公秩序,强化公司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二、工作日和休息日(一)公司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的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冬令时为8:30-17:00;夏令时为8:30-17:30。(二)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三)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休息日和带薪年假制度。三、事 假(一)员工因私事请事假3天之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二)请事假3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三)部门负责人级以上人员请假(含部门负责人)直接报总经理审批;(四)事假按休假天数扣本人工资,事假1天,扣除事假人一天全部工资及补贴;(五)未经批准
2、而擅离工作岗位或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六)假半天以上(含半天)者将扣除全勤奖金;(七)当月请假总天数达到3天者以上(含3天),将扣除当月200元房贴。四、病 假(一)员工病假、伤(非因工)假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备;(二)病假、伤(非因工)假1天以上(含1天)须出具医院相关证明;(三)请病假1天以上,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四)事(病)假请假单需交办公室备案;(五)如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六)病假提供医院证明的,可以免除扣除房贴以及全勤奖金等福利待遇,其他的与事假待遇扣除一致。五、婚 假(一)员工结婚享受婚假三
3、天,无路程假,晚婚假期为7天(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且为初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条件)(二)员工婚假工资:假期内的月岗位/职位工资100%发放;(三)员工申请婚假时,必须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入档,婚假执行时间以结婚证登记日期起1年内有效,如员工需要离开工作地办理结婚证而无法于休假前提供,则须于返岗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补交结婚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六、产 假(一)女员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二)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15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42天(三)在女员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
4、月岗位/职位工资100%发放;七、丧 假因员工父母、配偶及子女死亡,可予丧假3天,假期内的月岗位/职位工资100%发放(丧假需于返岗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有效合法证明文件)。八、迟到、早退(一)上班时间为8点30分,超过8点30分到岗者,视为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二)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视为早退;超过30分钟者,视为旷工1天。(三)当月有迟到、早退现象,第一次扣除20元、第二次扣除40元、第三次扣除60元,并以此类推。超过3次迟到或早退扣除全勤奖和个人奖金。九、旷 工(一)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二)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
5、,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三)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并予以辞退处理。十、因公外出规定(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员工外出办事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二)因公参加学习、培训、社会活动、赴外地出差,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报办公室备案,视为正常出勤,否则,视为缺勤。十一、其他假期(一)妻子生育男员工护理假5天;(二)女员工计划生育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十二、带薪年假(一)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凡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假,在本公司工作1年-10年的员工休1-5天带薪年假。(二)休假说明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假;2、员工休带薪年假需提前填写书面申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员工带薪年假期间,不享受工资中属于福利的部分; 3、员工病事假可以用带薪年假代替;4、带薪年假不能跨年度使用;5、若带薪年假与其他假期一起使用,一次假期最长不得超过17天。十三、考勤周期每月15日前公司办公室对本考勤所记录的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统计、核查,报公司财务室。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颁布施行。2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