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2020年桓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综合类)一、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1、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类)下的其他专业。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均有对应关系。2、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4、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
2、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5、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毕业院校的2020年毕业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二、不能应聘的情形(一)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五)现役军人。(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
3、学位作为条件应聘。(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定向招聘岗位的范围和条件(一)“面向桓台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应聘“面向桓台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须为桓台县辖区内在职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2届、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面向桓台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经镇(街道)党(工)委推荐、本人网上报名、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二)应聘“面向桓台县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招聘
4、岗位的,须为在桓台县所属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时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且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推荐。(三)“面向桓台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1、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后参军入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以及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且服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人员。2、应聘桓台县“面向桓台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为:(1)2019年退出现役且桓台县接
5、收的从桓台县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大学生退役士兵;(2)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从桓台县应征入伍,退役由桓台接收后选择返回学校完成学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桓台县“面向桓台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均需经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预审合格。其中“面向桓台县大学生退役士兵1”岗位限2014年及以后入伍人员应聘,“面向桓台县大学生退役士兵2”岗位限2013年及以前入伍人员应聘。3、应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等材料。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不能应聘。已被安置、招考(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6、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四、办理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方式(一)所需提交材料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3、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提交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4、残疾人提交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提交方式及审核处理1、按要求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并拍摄成一张照片。2、将电子照片名称设为“申请免费确认+岗位代码+姓名”
7、,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TLYLDK),邮件名称须与照片名称相同。发送邮件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月22日下午16:00)之前,以邮箱显示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致电(0533-8182713)确认邮件收到情况。3、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五、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三)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1年
8、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类)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信息已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尚未通过审核、无法查询的,可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最新学位证书上网进度情况截图。3、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可参照附件3样式出具)或教育部学籍在线
9、验证报告之一。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原版成绩单为外文的,还需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5、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与学历、专业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015年6月30日及以后的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因学校未及时将信息录入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导致无法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查到有关信息的,可由学校出具证明。(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
10、记表等材料。(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4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桓台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具体要求以桓台县资格审查公告为准。(六) 应聘“面向桓台县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户口簿、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证等材料。档案考核办法详见桓台县资格审查公告。(七) 应聘“面向桓台县村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所需其他材料由中共桓台县委组织部另行通知。以上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具体要求以桓台县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7 -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