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仲裁法律文书 第一节 仲裁法律文书概述第二节 仲裁协议第三节 仲裁申请书 第四节 仲裁裁决书第五节 仲裁调解书第六节 仲裁决定书仲裁法律文书概述 n仲裁法律文书的概念n仲裁文书的种类 n仲裁文书的特点 n仲裁文书的适用范围 概念n仲裁,是指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有关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提交给与争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做出终局性裁决,且裁决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的活动。n仲裁文书是指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依照仲裁法和仲裁规则的规定,依法就处理仲裁当事人之间的争议,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种类 n根据制作主体不同,可以将仲裁文书分为
2、当事人制作的仲裁文书和仲裁机构制作的仲裁文书。n根据仲裁文书制作的时间不同,可以将仲裁文书分为仲裁重新前的仲裁文书和仲裁重新开始后的仲裁文书。n根据法律后果不同,可以将仲裁文书分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仲裁文书和不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仲裁文书。n根据仲裁文书内容是否反映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可以将仲裁文书分为双方合意的仲裁文书和单方意思的仲裁文书。特点 n内容的合法性 n材料的真实性 n语言的明确性 n要素的完备性 适用范围(1)n国内仲裁,仲裁机构主要受理的是平等的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纠纷。仲裁机构不受理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也不受理应当由行
3、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适用范围(2)n涉外经济仲裁是指涉外经济贸易、运输、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的仲裁。n我国主管涉外经济贸易的仲裁机构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它受理的争议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对外贸易合同和交易中发生的争议,包括有关商品运输、保险和保管方面发生的争议;二是有关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来华投资设厂、中外银行信贷等方面所发生的争议。适用范围(3)n我国主管海事仲裁的机构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它主要受理下列三方面的业务:一是关于海上救助报酬的争议;二是关于 海上船舶碰撞所发生的争议;三是海上巡逻船舶租赁业务、代理业务和根据合同、提单或者其他运输文件而办理的海上运输业务以及海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
4、。仲裁协议 n仲裁协议书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n仲裁协议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概念n仲裁协议,是指作为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纠纷发生前或者说发生后,相互协商并达成的将其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n首部n正文n尾部 首部n标题:居中写“仲裁协议书”。n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若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若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住址等。正文n正文应写以下三方面的内容:n(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n(2)仲裁事项。n(3)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申请书
5、仲裁申请书的概念和法律依据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和写法 概念n仲裁申请书是指发生合同争议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一方当事人根据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推出仲裁申请,要求对已发生的纠纷做出仲裁裁决的书面文书。仲裁申请书的内容和写法 n首部n正文n尾部 首部n首部包括标题和当事人基本情况两部分。其写法与仲裁协议书大致相同,只是要把“仲裁协议书”改为“仲裁申请书”。正文n(1)请求事项。n(2)事实部分。写明双方争议的主要事实。第一: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系。n第二:写明纠纷的起因、时间、地点、发生发展过程及后果等;n第三: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过错情节,责任的负担等。(3)理由部分。n
6、主要说明第一:被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责任的依据;第二:提交仲裁的依据。尾部n(1)致送的仲裁委员会名称。n(2)申请人签名、注明制作文书的日期。n(3)附项。仲裁裁决书n仲裁裁决书的概念和法律依据 n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概念n仲裁裁决书,是指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机构,按照仲裁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案件,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适用相关法律,就案件实体问题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决定。仲裁裁决书的内容和制作方法 n首部n正文n尾部 首部n标题n文书编号n当事人基本情况n案由 标题n标题写“某某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应注意:n第一:分两行写。一行写“某某仲裁委员
7、会”另一行写“裁决书”。n第二:居中。n第三:字体上的要求。n第四:因为各个仲裁委员会案件的受理范围没有地域的限制,因此,根据仲裁法的规定,设立在省会城市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在仲裁委员会名称前都不加“市”字,如“广州仲裁委员会”,而不称“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编号n标题的右下角靠右对齐。文书编号的构成与判决书中文书编号的构成一样,都包括:制作年度、制作机构简称、文书性质代字、文书序号。如广州仲裁委员会2004年制作的第12号仲裁裁决书,编号应写为:(2004)穗仲案字第12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n写法与民事判决书中当事人基本情况大致相同。只是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n第一:当事人不称为“原告”或“被告
8、”,而是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n第二:若有反请求的,同样的相应的当事人后面用括号表明其在反请求中的身份,但称为“反请求申请人”和“反请求被申请人”。案由n第一:案件来源。n应写明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的依据,本案的案由及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时间。n第二:仲裁庭的组成。n说明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组成方法。n第三:开庭审理的情况。n包括公开开庭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当事人到庭情况。最后写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仲裁庭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做出裁决。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及裁决结果分述如下:”正文n正文应写明以下内容:n(1)本案案情。n这部分主要应写明当事人之间争议产生的简要过程,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与理
9、由、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与理由等。先写申请人的意见与理由,再写被申请人的意见与理由,若有其他当事人的,还要将其他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表述清楚。正文(2)n(2)仲裁庭意见。n这一部分应针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仲裁庭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的看法。n(3)裁决结果。n是对案件做出的实体处理决定。尾部n(1)仲裁费的承担。应根据当事人的仲裁请求得到支持的程度来确定仲裁费用的承担。仲裁费用不属于案件争议的内容,不应列入仲裁结果,而在尾部表述。n(2)仲裁裁决生效的时间。可表述为“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做出之日起发生 法律效力”。n(3)仲裁庭成员署名。由仲裁员亲自署名。n(4)制作文书的时间并盖仲裁委员会的印章。n(5)秘书署名。仲裁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