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代发协议书甲方:(承包人)有限公司 乙方:(专业分包企业)有限公司 大修工程 农民工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和关于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协议如下:一、甲方承诺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务分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工程款被拖欠或施工质量缺陷等理由拒付农民工工资。二、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农民工工资,承诺每月按时将施工班组签字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清单,上报项目部农民工民管员审核。农民工实名登记、工资金额及个人银行卡申请等资料的真实性由乙方负责。三、农民工工资应按月支付,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劳务
2、分包工程进度的依据,并从中扣除。四、农民工工资发放和考勤办法:1、农民工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应将进驻人员信息(包括劳务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甲方应及时核对,没有上报的视为没有工人进入施工现场。2、乙方要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档案进行登记造册,注明工种、所在班组,工资标准等。3、甲方委派民管员 每天进行农民工出勤统计,并代表其签字,乙方授权 为劳务施工现场负责人代表其签字。出勤统计单未会签的,视为当日无农民工出勤。五、违约责任:施工期间,如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按以下方式处理:1、甲方未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由其无条件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法律责任。2、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资、高估冒算农民工工资的,由甲方先行支付所欠工人工资,经核实,高估冒算超出费用,甲方按 3 倍向乙方收回,从剩余劳务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任何一方未履行承诺,对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施工负责人(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