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开挖施工要求1、机械开挖至设计基底标高以上20cm时,应改为人工清底,做到随开挖、随测量、随清底。对于超挖部分应采用砂石进性回填、夯实、不得回填泥土,换填厚度不小于40cm,压实系数不得小于95%。开挖完成后尽快进行管道施工,减少因边坡不稳定导致塌方影响施工的因素。2、大型施工机械在沟槽边作业时,要保留不小于2m的安全距离,防止机械造成沟槽边坡失稳坍塌事故发生。3、沟槽边堆土,保留不小于1.0m安全距离,土方堆土高度不大于1.5m,防止坡顶堆土造成沟槽边坡失稳坍塌事故发生。4、沟槽边1米处沿沟槽走向设1.2米高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在沟槽边0.5米处围防汛埂,以防雨水冲槽。5、沟槽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土体监控,随时注意沟槽两侧土体的位移和边坡稳定情况,加强边坡支护,施工人员不能站在开挖后的沟槽边缘,防止土体的坍塌、滑坡。对于出现事故征兆的地段,要停止施工,进行安全整改符合要求后才能继续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