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除工程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管理制度项目经理必须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项目部应设工程安全负责人,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分为施工管理、安全教育、机械设备、现场维护及日常生活5大部分,各部分设专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将安全小组的决定落实并向各施工班组安技术交底并监督。做到安全落实到人,专人专项,职权分明。二、安全教育制度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制订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现场组织切合实际的作业程序,正确严格地执行和运用施工及安全规范。对进场的工人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各专业班组认真进行技术交底,认真学习和深刻体会施工技术规范和施工安全规范。同时在每
2、道施工工序进行前,由专职安全员配合工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班组长带领施工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三、拆除工程一般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并应佩戴手套、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为防止砖石、灰尘及切割螺钉等的操作,应佩戴护目镜。凡在2m及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防护设施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点牢靠。如系安全带确有困难时,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确保安全的其它防护措施,不得冒险作业。2、施工作业时严禁向下抛掷,拆卸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别堆放在指定场所。施工现场应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周围通道、沟管保持畅通,场内无积水,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人工拆除主要扬尘环节应有控制措施,安排专人定
3、时洒水保持潮湿。3、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大雾天、雷暴雨等恶劣气候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拆除作业。4、当日拆除施工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停放在远离被拆除建筑的地方。5、拆除工程从业人员应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掌握相关安全知识,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拆除工程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照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照明。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其保护零线的电气连接应符合要求。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7、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发生重大险情或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排除险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8、拆卸完成后设专人巡查、监管,确保拆卸完成区内无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在现场实施有效的围蔽监护,防止意外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