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期 末 考 试 现代应用文写作 学习中心: 北京姓名:叶立学号:103098关于课程考试违规作弊的说明1、提交文件中涉嫌抄袭内容(包括抄袭网上、书籍、报刊杂志及其他已有论文), 带有明显外校标记,不符合学院要求或学生本人情况,或存在查明出处的内容或其他可疑字样者,判为抄袭,成绩为“0”。2、两人或两人以上答题内容或用语有 50%以上相同者判为雷同,成绩为“0”。3、所提交试卷或材料没有对老师题目进行作答或提交内容与该课程要求完全不相干者,认定为“白卷”或“错卷”,成绩为“0”。1、简述现代应用文的特点。答:现代应用文具有实用性、真实性、规范性和简明性的特点。 实
2、用性是现代应用文最根本的特点,应用文的其他特点都是从这个根本性特点派生出来的。所谓实用性,就是有实际用途。所以,应用文也被视为实用文。真实性是指应用文的内容真实确凿。应用文的真实性是由实用性决定的,唯有真实,才能实用。所以,应用文写作需要严谨认真,来不得马虎。规范性是指应用文的格式、结构和内容等具有相对统一的要求,不能随意更改,不能任意编造。简明性是指现代应用文在内容上、语言上、形式上简单明了。这也是由应用文的实用性决定的。是指现代应用文在内容上、语言上、形式上简单明了。这也是由应用文的实用性决定的。2、简述撰写调查报告的注意事项。答:撰写调查报告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深入调查,占有资料。没有
3、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深入、周密的调查是搜集材料的前提,没有调查,缺少详实的资料,调查报告就会成为无米之炊、无源之水。因此,写作调查报告首先要做扎扎实实的调查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写作调查报告打下基础。9、认真研究,找出规律。博取广收所占有的资料,只是反映了调查的成果, 是写作意图的初步兑现,但调查报告不是单纯的现象记录,也不是闻必录地堆砌材料,而是要对调查的成果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从对材料的分析研究中,找出事物内部的联系和规律,提炼出最能说明问题的鲜明主题。、精心选材,准确表达。调查报告是一种严肃的应用文体,有了丰富的材料,也找到了事物的规律,就要选择最有说服力的典型材料,用准确得体、简明扼要
4、、鲜明生动的文字来证明观点。写作中要注意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所选择的材料应该能够证明观点,让材料与观点统一。3、简述经济合同的结构和内容。答:一、经济合同的结构,主要有条款式和表格式两种: 1、经济合同的结构构成:凡是合同,无论是条款式,还是表格式,它们的写法都是有固定格式:标题。要明确写明是什么性质的合同。如:“供应合同”、“安装合同”、 “租凭合同”等。立合同的双方。写明立合同的单位名称,代表人姓名。为了行文方便,规定某方为“甲方”、另一方为“乙方”。如有第三方,可简称为“丙方”。在合同中不能用“我方”、“你方”、“他方”这样的简称,以免引起混乱。正文。主要为五方面: 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和
5、目的;、甲、乙方协定的内容,即主要条款;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合同的有效期限; 、合同的份数和保证。、经济合同如有表格、图纸、实样等,附件可以写在或附在正文后面,并注明件数。、结尾。应包括三方面:、署名。要在正文的下方写明合同双方的单位全称和代表人的姓名并盖章。如需要双方上级单位证明或签证机关审核、签证的还要写明双方上级机关以及签证机关的名称,并加盖公章。、写明签证合同的日期。、附项。可以按照条款式列入。2、条款式和表格式两种一是条款式:条款式合同是把双方达成的协定列成几条,写入合同。二是表格式:表格式合同是按印制好的表格,把协商同意的内容逐项写入填入表格中。它一般用于一方同意另一方的
6、条件达成的协定。二、经济合同的内容:1、标的:标的是指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如蓄产品,购销合同的标物就是蓄产品。2、数量和质量:指经济合同的物的数量(包括计量单位、计量方法)和质量,是标的具体化。3、价款和酬金。价款和酬金是取得经济合同的一方以货币的形式向对方支付的代价,它是经济合同最基本循条款之一。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4、写作、案例分析题(请按照学号尾数选答题)0、1、2、3 号做题目 A4、5、6 号做题目 B7、8、9 号做题目 C C、分析“通报”的写作要点简述“通报”的写作要点(10 分)1、通报的种类通报一般有 3 种类型: 表彰性通报;
7、批评性通报; 事项性通报。2、通报的写作要点前面有篇公文写作要点,从格式、语言、时效上加以阐述,具体到各种公文的写作上,只要把握住 3 条就可以了,即:格式(公文的行文规定); 材料(写作公文的依据); 结构(公文的内容构成)。3、通报的格式、文号一般通报的文号按正常文号顺序编排,如x 政2010x 号,文件年份使用六角括号,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排,如x 政20108 号,阿拉伯数字前不使用第 x 号、不加 0 排序。x 政、x 政文、x 发等使用都有严格规定,不能随意更改。、附件需要提示的附件,在正文与行文日期之间,附件与正文空一行,附件前空2 字符,附件整句后不用标点符号,附件和行文日
8、期前之间空 3 行,行政文不落单位款,只落日期款,用汉字,后面空4 字符;党委系统落单位款,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右对齐。如(行政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空 1 行)(空两字符)附件:1.xxx 系统 2010 年先进单位名单2.xxx 系统 2010 年先进个人名单(空 3 行)二一年三月二十日(后空 4 字符)正文后有多个附件的,党政有区别,行政用阿拉伯数字,如附件 1、附件 2;党委用附件一、
9、附件二。、主题词主题词前面已经阐述过,字体、字号、空格、标点符号、党政系统等都有严格规定,要规范使用,不能率性而为,使用时要虚心请教或对照同类文件。4、通报结构的写作要点与技巧在掌握了通报的格式与材料后,下面就开始布置通报的结构了,一般通报结构由以下三部分组成,通报原因和事实、通报的重要性、通报的处理意见。、通报原因和事实写作要点这一部分就是写为什么原因和事实而通报。本部分要点就是要清楚、明白地陈述,事件、原因简明扼要,不使用文学性语言,不做过于详细描述,为下一部分打下基础。、通报的重要性写作要点在上一部分的基础上,对原因和事实进行分析评议,它的危害性或必要性, 对推动发展、解决问题、不断提高
10、的重要性。这一部分是通报的写作中心,重点就是提炼、升华,由个案到普遍性。、通报的处理意见写作要点在前面的基础上,拿出通报的处理意见,对先进的如何表扬的意见,对错误的如何惩罚的意见。然后,批评性的通报提出普遍要求,表扬性的通报发出学习号召。以上是如何写通报的一点体会,批评性通报注意对事不对人,重点在于警示性,解决发展问题。具体情况要结合工作实际来写作。例文:关于对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柯碧浪予以公开批评的通报证监公司字200214 号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柯碧浪:中国证监会对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2001 年年报进行的事后审核中发现,该公司董事柯碧浪在任职期间,将所持有的华
11、源 B 股股票分批抛售。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其所持有的华源B 股已由 589.716 万股减持至 3.035 万股,共减持超过 586 万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并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类似规定略)。柯碧浪先生曾在其签署并交上海证卷交易所备案的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公开承诺:在履行上市公司董事的职责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其他单位略)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勤逸义务。但据查实,柯碧浪先生在担任华源董事后,未向交易所申报持有的华源 B 股股票账户并申请锁定
12、,反而公然违背有关规定,减持其所持有的股票,而且在华源多次向其转达有关董事持股的监管要求后,柯碧浪仍然未改正其错误做法,反而继续减持,且数额巨大(问题严重性、处理意见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 00 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案例分析:我们举一个非常具体的依法行政的案例。中国证监会发出一份通报,公开批评并谴责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柯碧浪。通报称:境外人士柯碧浪担任该公司董事以后,未能切实履行其在董事严正声明及承诺书中的承诺,既未向公司申报自己持有本公司 B 股 589.716 万股的事实,更将本应在任职期间锁定的股票擅自抛售,即使公司多次向其转达监管要求依然一意孤行,到 2001 年 12 月 3
13、1 日为止,共抛售 586 万股。对柯碧浪的行为当然应当谴责,也仅限于谴责。但是,有相当多的报道认为, 中国证监会的处理,缺乏依法严管的力度。事实果真如此吗?华源公司 B 股总计为 20700 万股,柯碧浪抛售的股票如果按该股 2001 年 12 月 31 日收市价 0.853 美元计算,共约 500 万美元,合人民币 4000 多万元。而该股股价,此后步步下滑,一个月后仅为 0.693 美元,下跌 22.5。由于柯的持股总额,大大超过该股公开信息中其他 B 股单个股东的持有量,无论是从董事的职务还是从持股量来看,都应当公开。但是,柯抛售股票,是否已经构成违法行为呢?有报道认为,“作为证券法的
14、执法监督机构,证监会不仅可以从违背董事承诺的角度批评柯碧浪,也应当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质,并依法行使职权,予以经济处罚。”在本案中,董事确实私下出售了应该锁定的股票,这是监管环节中的一个漏洞。但认真地分析,在证监会的“通报批评”中,既然已经指出了柯碧浪的行为, 严重违反了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那么,仅仅谴责,相对处理比较轻微。无论其国籍,作为公众公司的高层,柯氏私下抛售所持公司股票已经违规,特别是由于该董事的抛售行为发生两年后才被投资者发现,并且向上交所进行了举报。这种违法行为,何以未被有关部门监控?柯碧浪既然可以抛出586 万股B 股, 说明行动相当自由,这一事件应如何处罚?本
15、案无法处罚柯碧浪,担任华源外籍董事以外,还任新加坡宏源集团公司董事长。华源股份称其是境外人士,并已经在减持股票之后辞职。根据公司公告,柯碧浪在 1996 年时既从二级市场上买入过华源 B 股 491.43 万股,同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聘任他为公司董事,但并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对于柯碧浪对华源 B 股的持股情况,华源股份在 1996-2001 年年报中也都作了披露,但并未做任何说明,而是有细心的投资者发现后报告有关部门,才引起监管层重视。所以,本案的性质是相当恶劣的。 B 股股东账户的问题柯碧浪能顺利卖出股票长达两年时间,显然其 B 股股票账户没有被有关部门监管,究其原因,
16、是华源方面未及时将他的股东账户向上交所申报并锁定。华源股份解释说,由于对柯碧浪的持股情况在 1996 年年报中予以了充分披露,就以为柯碧浪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已被监管部门实施“即时锁定”,所以没再申报了。早在 1996 年,上交所就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高层持股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董、监事主动申报其股票账户和持股情况并申请锁定,直至该人员离职 6 个月后方可申请解锁。上交所的上市规则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很明显,上市公司应该履行申报义务。然而根据上交所今年 7 月抽查上市公司高管持股的情况表明,仍然有少数上市公司董、监事并没有履行申报义务,更有部分上市公司董、监事以变通的手段(如利用未申报
17、的其他股票账户) 买卖本公司股票,导致其所持的股票没有按法定要求处于锁定状态。为此,已有 4 家上市公司被内部通报批评。 是否只要上市公司对高层持股进行严格申报后,高层抛售股票的行为就能完全避免呢?事实也不尽然。而上交所在 2002 年以前对 B 股持股进行锁定,在技术上也是做不到的。这是由于此前对 B 股持股,并无进行指定交易的规定,对其进行“锁定”的过程十分复杂,几乎不可能。而在今年改为指定交易之后,就算 B 股公司申报了高层的 B 股股东账户,交易所也不可能用技术手段将其锁定,而只能进行协议锁定,这也就是说,这种“锁定”并无法律意义。同时,交易所对于B 股账户的锁定,也一定通过上市公司准
18、确的申报,然后进行技术处理,使锁定的 B 股账户,只能买入不能抛出,但是也只能对以董、监事本人名义开户的账户进行锁定,对于境外的机构、基金却无能为力,只要是委托境外基金以该基金或其它机构的名义来进行买卖,就根本无法得知背后是谁在买卖股票。 业界“激辩”华源股份7 由于证监会的公开批评通报中并未指出对柯碧浪违法所得的收益如何处置,且柯碧浪已经不知去向,那么,法律的严肃性又该如何保障?对此,安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财经与世纪星源”、“海尔与陈毅聪”两次诉讼的律师魏君贤认为,柯碧浪未履行公司法中的报告义务,而且在禁售期内卖出股票,事实清楚,是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董事抛售公司股票的收
19、益必须收归公司所有。交易所可以根据上市规则,要求相关上市公司及时收缴董、监事等高层违规买卖股票所得的收入。当事公司认为,柯碧浪买入华源 B 股,4 年后才逐步减持,不符合“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获得的利润归公司所有”的规定,所以柯的行为并不违法。上交所上市部的相关人士认为,由于柯碧浪持股超过 6 个月后才抛售,其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所以,法律方面也有漏洞。查阅现有规范,本来确有相关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违反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以及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所以,此案将作为一个比较精典的案例继续讨论,柯碧浪在担任董事期间违规出售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从事股票交易活动,是否应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受到处罚?外界也很关注。中国证监会历来主张,“执法,执法,再执法”,也只有如此,方能真正维护市场的公平与公正,维护其所颁发的条例的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