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xx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部”),是由xx公司自主经营开发的多个项目经理部组成的总称。第二条 项目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办法(xx司财【2010】82号文)执行;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中guo中tie会计核算手册及其它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等事项的规定,结合项目所在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办法。第三条 项目部应以提高经济效益责任为中心任务,加强财务管理,搞好内部经济核算,力争全面完成公司经营责任目标。项目财务会计工作接受川铁公司财务部指导。第二章 会计核算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以
2、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对象开展工作,以满足第三事业部投议标和项目实施需要为前提,划分会计期间,定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月度。会计年度采用公历日期,即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五条 项目会计核算以中国法定货币RMB(货币符号为RMB)作为记账本位币,其他货币均视为外币。外币记账汇率按公司通知汇率为准,当地币记账汇率以当地国银行公布汇率为准,均采用月浮动汇率记账。第六条 当发生外币收支业务时,将外币按公司通知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如果发生外币支付款项、或者外币之间的兑换,按实际支付或者兑换时的汇率列入相关科目,实际兑换汇率与记账汇率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
3、,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第七条 会计核算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发生的外文原始单据,经办人必须翻译为中文内容,注明用途、单价、数量、金额、经办人等。第八条 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采取借贷记账方法进行处理。按照建造合同要求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本期利润。第九条 会计基础工作,以我国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为标准办理。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工作,按中铁国际公司统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十条 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是资金第一管理者。现场经理、现场副经理及总工协助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审核工程所需大宗、大批量物资设备的资金使用,财务总监协助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加强资金
4、管理,用活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速资金周转,做好资金控制、调度、核算、分析。根据事业部投议标和项目实施生产需要,合理计划库存现金数量;对外支付尽量采取银行支付和总包商代支代付方式,避免提取大额现金,减少过夜的库存现金数量;定期与银行核对余额,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在资金使用上尽可能使用当地法定货币,避免二次兑换汇率风险;在项目资金有较大结余时,应将资金及时地向公司转移;在对外支付款项时应严格反复审核,避免受骗上当。严禁任何人挪用项目资金。加强货币资金日常管理,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定期盘点、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余额与账面余额,保证账实相符,如有
5、总包商代支代付的部分,按月进行确认。付款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理合法的凭证,内容准确,不得涂改。经办人应翻译为中文内容,并注明用途、单价、数量、金额、经办人签名等。现金支付的款项,如果确实不能取得原始凭证,可填制内部无据报销单,但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和第三事业部总经理签字方能有效,证明人应对所签字事项负责。第十一条 项目应加强对应收款及预付款的管理,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内部往来、备用金及其他应收款。除对应收款加强核算外,财务部门应会同施工技术计价部门对项目计价收入及时清理催收,同时对预付款应按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及时清理。第十二条 对内部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结算,每季度应做好往来签认
6、手续。第十三条 项目原则上采用定额备用金制度。备用金必须是经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同意的人员借支,借支的备用金主要用于零星物资的采购、差旅费和其他日常零星开支的款项。因此,所借备用金不得挪作私用。备用金借支人,应经常与财务核对往来款项,及时清理报销。非备用金借支人因公借款,必须根据借款用途填写借款单,经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到财务办理借款手续。所办事项完毕,应及时办理报销,上次借款未清,不得续借。借款人无论是何种原因离开本项目前必须结清备用金,方可办理其他回国手续及结算国外个人记账工资。第十四条 项目财务应根据项目施工生产需要,综合各部门意见,提出项目一定时期的资金计划,报经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
7、,向公司申请拨款。项目财务应以满足施工需要和降低资金成本为主要目的,充分考虑、详细预算,保证资金计划的合理、准确。第十五条 项目开立银行账户时,必须以xx国际公司名称开立账户,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实行“双签字”制度,即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两人共同签字方能生效,其他人员不得代签、伪造银行预留印签。第十六条 银行存款发生收支业务时,对各项原始凭证,如发票、合同协议和其他结算凭证等,经办人应用中文注明相关内容,并经财务总监审核,涉及大宗物资设备采购须经公司总工程师同意,报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第四章 财产管理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按照公司规定和有关协议,进行计价、分类、管理和核算。项目设备、工具等
8、的价值凡达到2000人民币及以上的,均列为固定资产管理。根据中guo中tie会计核算手册2011选择使用正确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当月购入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增加,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购置。固定资产发生出租的收入,或固定资产残值处理的收入,直接冲减成本。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该联合机器设备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卡片,定期与机器设备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情况,保证账实相符及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机器设备管理部门应该对一些共用设备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台账。第十九条 项目应重视存货的管理,存货是指本项目在生产施工中所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
9、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物资应按有关规定分类管理和核算,保证账账、账物相符。对不同类别、品种、规格的存货,依照存入地点建立卡片。对出入库物资应办理出入库手续,及时进行存货核算。定期编制物资动态报表,对超过一年库存时间的物资,应附有特别说明。 第二十条 项目的物资配件采购,应本着合理储备、充分利用库存、减少积压、经常补充的原则。对工程所需大宗、大批量的物资,施工技术部门应及时向物资部门通报。同时,物资部门也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按照ISO9001(2000版)质量管理手册的内容要求,应先书面将计划上报,经项目物资、财务、技术主管审核,项目总工程师同意,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才
10、能由项目物资设备部门上报或采购。项目物资设备部门在不影响项目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应货比三家询价。未经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同意,不得擅自采购,防止物资积压,占用资金。由国内采购的物资,在物资到达工地时应办好交接手续,填写收料单,履行入库手续。工具、用具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由物资部门负责,按实物管理业务划分管理范围。第二十一条 个人领用工具、用具、计算器、生活备品及有再利用价值的低值易耗品,按实物管理权限,应建立健全收发制度。在领用时,根据项目情况,一次摊销列账。但必须建立个人使用低值易耗品卡片,在离开本项目时应交回所领物品,财务方予结算记账工资。对毁坏、丢失等不能如实交回者,将视其损失酌情在记账工资
11、中扣除。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由物资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本着有利工作、节约费用的原则,提出书面计划,由项目物资部门统一购置,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自行购买。物资部门根据各部门计划,提出申请报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审核批准。发放办公用品应实行领用登记制度。第五章 收入的确认第二十二条 项目收入的确认,根据项目合同规定及实际情况,按当期业主签署计价文件的日期作为确认收入的日期,按当期业主实际确认的计价收入金额确定为当期收入金额。第六章 内部往来及上管费管理第二十三条 项目财务内部往来业务关系:项目财务对川铁国际公司负责,与川铁公司财务部发生经济往来。第二十四条 根据川铁国际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责任
12、目标规定上缴管理费和完成资金往来控制余额。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第二十五条 成本和费用的管理是本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应建立健全成本和费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制度,控制项目的成本费用支出,降低消耗,正确反映本项目生产经营成果。建立健全指标控制体系,及时进行成本费用核算,编制成本费用报表。物资部门应定期将各类物资消耗汇总,报送财务审核列入当期成本费用项目。项目初期开办费用,分项归集后直接列入发生当期成本费用。第八章 出guo人员费用第二十六条 项目出国人员的费用报销范围和标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协议办理。第九章 guo外人员工资 第二十七条 国外一般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工资实行记账工资
13、制度,在项目合同实施期间,由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根据施工情况按期分配个人工资收入,记入应付个人记账工资,所有中国籍员工工资均以人民币为记账单位。员工回国前,在办完相关回国手续后,一次性结算应付个人工资总额,由本人携带领取记帐工资通知单和解除合同补偿金到tie公司各部门办理国内手续,再由公司财务部支付记账工资。 第二十八条 年薪人员按公司下达的年薪标准执行,年薪人员在项目担任职务期间除生活结余外不得以任何形式在项目领取各类奖金、津贴,如有违规者将从个人年薪考核中扣除。第二十九条 一般人员国外记账工资计算期间:员工从入境之日起,至出境之日止为国外工资计算时段,按每月30天折算;年薪人员国外记账工资计算
14、期间以公司下达调令之日起,从项目离任之日至。第十章 guo外人员生活费第三十条 项目根据xm的实际情况,国外人员生活费标准按每人每月21000卢比计算,不足全月者,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700卢比计算,由项目财务按项目人员情况按月发放。日常生活物资采购时,由项目后勤管理人员借支,月末结算生活费。水电费、煤气、炊具、车费等非食用物品,不在生活费内开支,其他均在每月生活费中包干,不再由项目行政报销。第十一章 费用报销审批手续第三十一条 项目发生一切经济业务的审批权,均实行第三事业部总经理“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当第三事业部总经理离开项目时,由其指定人代行审批权。上报公司的用款申请、物资设备采购计划,应由
15、现场经理、现场副经理及总工程师审议后签字后上报。第三十二条 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开支,必须由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审批签字后,财务方予以报销。报销人在报销时,必须在发票正面空白处,以中文注明发票用途或者购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经办人等。报销购料发票,还应由收料人在发票上签名,并注明“已点收”,并附采购计划、收料单方予以报销。物资采购发票不得以无据报销单代作发票,应取得供货商的发票或收款收据。发生的其他费用原则上不得以无据报销单报销,对确因特殊情况发生的费用,不能取得收款人的发票或者收据时,应由经办人员及时填写无据报销单,由证明人签字,证明人的签字应对其事实和发生金额负责。第十二章 招待费管理 第三十
16、三条 招待费开支应本着有利于工作,节约的原则。招待业主、工头、现场监理工程师所需饮料、饮用水、烟等用品,根据情况适当储备统一管理。各部门领用招待用品,实行由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建立登记签认制度。根据批准领用签认记录财务予以报销。第三十四条 接待外部客人,接待部门应提出餐费控制标准,陪餐人数,由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由接待部门负责安排就餐。确需在外就餐,应事先经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同意,财务根据批准的发票检据报销。未经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者,财务拒绝报销。各部门或个人均无权擅自开支招待费,并不得以任何名义,扩大招待范围和标准,陪餐人数要从严控制。对于接待的外单位人员用餐、住宿的应根据当地实际消费水
17、平收回成本。第十三章 医药费管理第三十五条 项目所需药品的购置,应本着注重疗效、使用期限、合理储备、及时补充、减少积压的原则,由项目经理部统一购置。在项目实施期间,员工因病或受伤,在外就医应经现场经理同意,发生的医药费经第三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由项目医生检据报销,若为非工伤引起的就医原则上按照个人负担10%,项目负担90%的标准予以报销。第十四章 差旅费报销标准和范围第三十六条 员工因公在巴基斯坦境内出差,应本着节约和必须的原则,发生的车费、住宿费等财务检据报销。对确因特殊情况发生的费用,不能取得收款人的发票或者收据,应由经办人员及时填写无据报销单,由证明人签字,证明人的签字应对其事实和发生的金
18、额负责。 第三十七条 员工因公在巴基斯坦境内出差,必须在第三事业部总经理规定的出差计划和时间内返回住地。当日能够返回住地的,不再报销住宿费。当日不能返回住地的,住宿费本着安全节约的原则,选择安全经济的旅馆,报销时均根据发票报销。员工因公在境外出差,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标准和范围办理。第三十八条 劳务人员不享受出差待遇,公司只承担往返国际机票,个人承担国内段机票以及其他相关差旅费用。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回国休假期间发生的探亲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销。第十五章 通讯费管理第四十条 凡因公需要与境外联络时,原则上尽可能发电子邮件,确需签字确认的信函可发传真,传真不能处理的,再使用电话联系。使用国际长途
19、电话时,应先拟定谈话内容,长话短说,自觉控制电话费,减少费用支出。 第四十一条 巴基斯坦境内的电话费充值卡,由项目部统一购买报销,专人负责管理。项目部根据人员的工作性质、岗位变动情况,核定每人每月电话费充值标准,超出部分自理。第四十二条 员工因私使用本项目的国际长途电话或传真,必须自觉登记,所发生费用在记账工资中扣回。不自觉登记者,一经查出将加倍处罚。第十六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三条 项目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2007、中国中铁会计核算手册2011和公司的要求,定期编制和向公司上报财务会计报告及其附表、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报表附注等。第十七章 财产清算第四十四条 项目出资购买的机械设备等各种
20、资产属于本项目所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分期计提折旧费计入或一次性摊入成本。项目结束后,将处理资产收入冲减项目成本。第四十五条 项目清算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项目完成对外竣工交验和清算时提出项目竣工结算报告,在留足维修期费用的基础上对项目的经营成果做出结论,届时将由公司指派有关人员,会同项目经理部,依据本工程合同、施工合作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书、以及下达的内部经营责任目标书,进行审计、考核,并将结论报送本项目领导小组确认。第二阶段,项目完成维修责任期,所有对外合同清算终止后,对项目经营成果进行最终清算。第十八章 收入管理第四十六条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初始收入、合同变更、索赔、奖励、运营管理等形式的收
21、入。收入的确认应严格遵循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和谨慎性原则,事业部总经理对合同收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第四十七条 工程项目收入应当按照项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应根据项目合同规定及实际,按业主当期签署支付证书的完工进度确认项目收入。第十九章 分包商财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项目分包商必须提供现场负责人的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分包商现场负责人离开项目回国期间,分包商法人代表必须书面指定一个临时负责人。第四十九条 根据合同约定,项目可以适当给分包商借支一些人员零花钱和当地工人工资等款项,并在最近一次计价款时一次性的扣回前期给分包商垫支的所有款项。第五十条 各项目在每月的20号之前将现场经理审核签字的下一月资金使用计划报送项目财务;各项目现场经理要严格审核分包商的用款计划,保证资金计划的准确,以便项目财务统筹安排资金;实际使用资金时各现场经理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项目财务备款,以保证各项目施工资金的需要。第二十章 禁止的财务行为第五十一条 禁止项目部一切自行对外投资行为。第五十二条 禁止项目部一切自行对外担保行为。第五十三条 禁止项目部一切自行对外借款行为。第二十一章 附 则第五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在项目合同履行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完善。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