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莒县鹏爱宫中药材专业合作社 规章管理制度 合作社制度汇总17目 录1 理事会制度 22 监事会制度 43 社务公开制度 54 档案管理制度 85 合作社成员大会制度 106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7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128 盈余分配制度 14理事会制度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理事3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
2、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
3、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作为全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1、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规定主持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监事会制度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特制定本制度。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三、监事会由3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四、监事会职责: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大会决议
4、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4、向社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大会;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8、履行社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
5、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社务公开制度一、社务公开的内容1本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讨论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理事会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监事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合作社年度财务计划、财务决算和债权债务情况。3社员的入社、退社、除名情况;社员在合作社入股情况,公积金、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其它捐赠量化到社员个人账户份额情况;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量)情况;社员盈余分配、投资收益分配等情况。4国家对本社的扶持、本社接受其它捐赠收支、使用、管理情况。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聘请、解聘及其工资、奖金、补贴和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方
6、面的开支情况,工作业绩情况。 6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管理情况以及收益情况;本社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和收益情况。 7本社办公费、旅差费、招待费、宣传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情况。8涉及本社社员利益,社员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二、社务公开的形式1公开栏公开。在合作社办公地点设置社务公开栏,将公开事项逐条予以公布,并设置意见箱。2会议和公开信公开。通过召开社员(代表)会议,发放社务公开内容资料,宣读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合作社定期印发社员公开信公开社员应知内容。3填写发放社员证公开。设计制作集注明社员身份、股金证明、社员个人账卡、社情员意、明白卡等于一体的社员证,适时填写发放公布,但不得取代公开栏。
7、三、社务公开的时间基本社务每季度月底公布,每年定期公开四次。财务公开内容每月公开一次。填发社员证公开,一般一年一次。应当及时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布。四、社务公开的程序1监事会根据本社的实际情况,依照政策法规和社员的要求,提出社务公开的具体方案;2理事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根据公开的内容采取多种不同形式,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公布; 3监事会建立社务公开档案备查。五、意见反馈每次社务公开后,理事会负责收集、听取、接受社员反映的询问、意见和投诉,并及时予以解释和答复。理事会能够当场答复的,要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于7日内作出答复。半数以上的社员对社务公开的事项不同意的,应当坚决
8、予以纠正,并重新公布。对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组织专门人员调查、核实、纠正,督促整改落实。六、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进行社务公开的,监事会可以责令其限期公开;对弄虚作假、欺瞒社员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以及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可以建议理事会按程序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罢免职务和除名;对社务公开中发现有挥霍、侵占、挪用、贪污合作社财物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处理,对其中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档案管理制度一、归档范围。凡是反映本社活动的章程、管理制度、社员情况、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
9、、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均属归档范围。二、档案管理由档案管理员负责。保证本社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资料实行“季度收集整理”和“年度归档立卷”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为季度收集整理期,每年二月份为档案资料归档立卷期。档案管理员根据有关文书立卷归档管理制度实施档案归档整理。四、资料的分类与归档。档案资料的分类依据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档案资料的归档每年一次,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五、档案的借阅。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
10、理借阅手续。因工作需要,本社的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的,本人提出申请,非密级的由理事会成员审批;借阅密级档案的由理事长审批,原则上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再外借;本社外的人员借阅档案,一律由理事长审批。六、档案的销毁。任何个人或部门未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档案到了销毁期,由档案管理员进行清理,写出书面销毁报告,经理事会讨论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报告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销毁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档案资料时,必须由监事会成员监督销毁并在销毁登记表上签字。合作社成员(或成员代表)大会制度一、本社每年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11、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三)理事会提议。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20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三、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一名成员表决。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12、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四、本社每月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三日向全体理事通报会议内容。五、本社每月召开一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二十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理事长组织各部门对不同类别岗位,不同工种的人员采取查证履历、证书、评议、考核等办法,评测其所在岗位的能力适应性,以及发展能力的不适宜处,确定解决措施的需求。2、理事长根据合作社发展和实际要求及各部门
13、提报的建议计划,制定合作社职工的年度培训计划或招聘等其他计划。临时性应急培训,生产部提出计划,经批准后实施。3、一般岗位人员参加质量管理和岗位技能的培训。4、从事检验工作的人员需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和资格考核,合格者由培训部门颁发资格证书方可上岗。5、特殊工种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6、对新上岗的人员由合作社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职业道德、企业规章制度、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专业知识、岗位技能培训,对转岗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7、理事长负责建立培训考试档案,并长期由专人保存培训记录。生产销售管理制度一、 统一生产计划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生产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
14、划,由社员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 统一供应农资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 统一技术标准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 统一产品认证在适当
15、的时候,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五、 统一指导服务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负责制,统一对社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 6.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6.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
16、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6.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社员、分生产场,分产品种类、分质量规格,分客户、分市场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以指导、调度好加工、储存和销售。盈余分配制度一、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二、本社
17、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二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二十。三、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四、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五、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 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