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川省巴中怡和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经营 管理 综合 其它员工培训学分管理制度 编 号人管2011001版 次01 通用 衔接 部门 临时编 制周美军复 核唐平 陆富德审 批肖斌签 发李笃维日 期2011.10日 期2011.10日 期2011.10日 期2011.10阅 文 范 围 全体员工 店长级 部长级 经理 室执行日期2011.11.1一、目的为了规范和完善培训管理体系,提高员工的培训积极性及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培训效果及其成效性,明确培训与员工个人业绩及其发展之间的关系,将怡和和儒龙打造成一个高效创新的学习型组织。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四川儒龙医药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怡和药业连锁有限责任
2、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三、管理规定3.1课程设计3.1.1课程分类:根据培训课程学习性质,将培训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二种;3.1.2必修课:指该职位必须参加培训并获得学分的课程,课程内容为完成本职工作职责必备的工作技能或素质要求;3.1.3选修课:指与该职位工作内容或职责相关联的素质课程,并能更好地支持其完成本职工作或扩大其知识面或作为今后晋升的条件而设计的培训课程内容;3.2学分设计3.2.1 以各岗位的素质模型要求设计培训课题,根据不同岗位或不同课程来确定每个课程的积分,单个课程学分最高2分(核心素质课程),最低1分(其他课程),低层级职位可以修更高层次的课程并得学分,高层级职位可以修更低层
3、次的课程,但不得学分;3.2.2 素质课程不包括因企业文化或提升绩效所需要的临时性补充培训课程(如企业文化、制度或流程讲解、日常工作案例分析、临时性课程等);3.2.3 各岗位在每个课程培训后并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否则需要重新参加这个课程的培训,直到考核或考试合格后方能积分;3.2.4 门店员工的专业知识培训以季考中相应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为依据,该专业知识考试得分在60%及以上者视为合格并得学分,得分在60%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且不得学分;3.2.5 各职能部门内部组织的本职能的专业知识或专业素质培训也可纳入积分范围,但必须提供完整的培训讲义、培训记录及签到表、考试题目库等资料,并须经人
4、力资源部审核,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季度考试,并以季度考试成绩作为积分依据,考试得分在80%及以上者视为合格并得学分(补考通过也得学分),得分在80%以下者视为不合格且不得学分;3.2.6 在一个积分周期内,个人参加外训或在工作之外参加进修或自学并取得与工作相关的资格或资历证书时,所修课程如与所在岗位要求的培训课程内容相近或相同时(须提供培训教材和相关证明,并经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可得相应学分(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再教育考试合格也得相应学分),与现任职位工作无关的课程不得学分。3.3学分累积规则3.3.1员工学分累积以年为单位进行计算,每年12月31日前,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各岗位下一年度的学分要求,
5、每季度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公布每位员工季度学分累积情况,并将情况报告给董事长;3.3.2员工当年度超出的积分可以计入下一年度,但不得超过下一年度所要求学分的20%。员工当年积分不满者,所缺积分计入下一年度,即下一年度要完成上一年度缺欠之分值及当年度的积分要求之和;3.3.3人力资源部须为本公司所有员工建立员工培训档案员工培训履历表,记录其每次参加培训的课题和所得学分等,此表保存至该员工离职后1年;3.3.4员工离职后一年及以上再聘回公司者,以前所修学分作废并须重新按岗位要求参加培训和积分,如离职后半年及以后聘回公司者,只保留其在职时最后一个月的培训积分,如离职后半年内聘回公司者,只保留其在职时最
6、后三个月的培训积分,其余积分作废;3.3.5各职能部门的试用期员工应完成相应的培训带教计划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试用期内不作培训积分要求,但所参加培训通过考核后可得相应学分,并计入其当年度所得学分;3.3.6门店新进员工须完成新员工“3+2”培训模式所规定的课程,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3.3.7员工参加后备人员专项培训并通过期末考试者,与其现任职位工作相关联的课程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其他课程不得分;3.3.8员工参加某一核心素质和基本素质课程的培训并获得的学分有效期为2年,专业素质课程(包括制度流程等)的学分有效期为1年,该课程学分超过有效期后应重新参加培训并获得相应学分,如员工参加过此课程的培
7、训并得学分者,下次培训时可提出免修书面申请,经所在门店/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办书面审批后可免除参加该专业素质课程的培训,但必须进行新教材的自学,并参加此次培训的考试,如通过考试得学分,如考试没通过,则本课程学分归零,须重新参加下一次的培训并通过考试和获得学分;(同一积分周期内,同一课程不重复计学分)3.3.9如该课程内容在有效期内进行过重大的修订或调整(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应修此课程的员工须重新参加培训和考核并获得相应学分;3.3.10员工有工作调动但岗位性质不变时,其原所得学分有效,如岗位性质有变动,则与新岗位工作有关的培训积分有效,其他积分无效。3.4学分应用规
8、定3.4.1每个岗位的员工在每个年度必须修完规定的学分,员工学分将应用到员工个人的晋级、评优、星级评定和干部提拔中;3.4.2在员工晋级时,上年度没有修完规定学分者不予参加晋级考评,在同等条件下(都修完规定的学分,下同),所修学分更高者优先晋级;3.4.3上一年度没有修完规定的学分者,至少二次不得评为优秀员工,在同等条件下,所修学分更高者优先;3.4.4在年度优秀员工或“怡和/儒龙标兵”评选时,没有修完规定学分者不得参加评比,在同等条件下,所修学分更高者优先;3.4.5在季度员工星级评定中,没有修完规定学分者不得参加星级晋升评比(对于已取得的星级也自动向下降一级),在同等条件下,所修学分更高者
9、优先升级;3.4.6在干部提拔时,同等条件下,所修学分更高者优先提拔。3.5学分统计3.5.1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为所在公司员工学分统计、学籍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3.5.2员工每次参加完相关培训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培训管理人员须凭员工的培训签到表和成绩单在员工培训履历表上记录其每次参加培训的情况,并签名确认;3.5.3员工在参加培训或考试时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时,视为该培训或考试无效且不得学分,并将视情况扣减已得学分1-3分,情节严重者另行处罚。3.5.4每门培训课程均以书面考试作为考核员工培训是否合格的方法,如确实不便采用书面考试的方法,可由授课讲师提议其他的考核方法,经总经办确认后执行。四、附则4
10、.1本制度自2012年元月1日起实施;4.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起草,董事长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4.3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并由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4.4附学分设计规则,具体如下图所示。4.4.1各岗位培训课程结构设计原则:层级越高,对核心素质和基本素质要求越高(概念性技能)层级越低,对其专业素质要求就越高(专业性技能)4.4.2各岗位人员课程结构(各类课程比例或权重) 4.4.3各岗位人员课程学分设计原理 课程对岗位业绩或责任产生的影响越大分值越高,反之亦然; 课程对岗位的重要性越高分值越高,反之亦然。员工培训履历表NO.:公司名称: 员工工号:一、基本信息姓 名性
11、 别出生日期籍贯/住址入司时间入职职位入职部门学历/专业二、培训履历和记录序号受训时间课程名称课程类别考核结果所得学分所在职位培训组织者记录人备注学分累计1.年-月-日2.年-月-日3.年-月-日4.年-月-日5.年-月-日6.年-月-日7.年-月-日8.年-月-日9.年-月-日10.年-月-日11.年-月-日12.年-月-日13.年-月-日14.年-月-日15.年-月-日16.年-月-日17.年-月-日18.年-月-日19.年-月-日20.年-月-日21.年-月-日22.年-月-日23.年-月-日24.年-月-日 25.年-月-日26.年-月-日27.年-月-日28.年-月-日注:课程类别填写A(核心素质)、B(基本素质)、C(专业素质)。精心谋事 潜心做事 诚心处事 齐心成事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