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世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文件中世运综字20154号 中世运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办法 (2015年执行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差审批流程,加强出差费用的预算和管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第三条 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第二章 审批程序和权限第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必须经过其主管上级经理批准。1、出差批准的权限划分:1)境内出差:各副总经理出差,报总经理批准;各总监及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外地分/子公司经理和境外公司经理,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北京公司其他员工出差,报分管
2、总监批准,无分管总监的,由部门经理批准;经年外地公司员工出差,由其公司经理批准。2)境外出差:员工的境外出差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3)境外常驻员工出差:境外员工出差分为本国异地出差、他国出差和回国出差三种。境外公司经理的本国异地出差,可自己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备案;他国出差和回国出差须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其他员工的本国异地出差,由公司经理批准;他国出差和回国出差须由公司经理先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批准。2、因公需要出差时,所有员工须填写出差审批单(两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限、人数和所乘交通工具 (飞机、火车、汽车、公司车辆),报经本条第1款规
3、定的批准后,方可出差。3、凡因工作需要,由北京公司聘用并派往境内异地或境外长期工作的,被外派常驻员工须填写外派常驻审批单,由外派部门/单位经理和/或分管总监审核同意后,报公司人事总监确认并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4、凡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的,一律按旷工论处。在此期间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员工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报销任何费用。第五条 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部门/单位建立和/或分管总监予以核定。几人一起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短信和电子邮件方式报批,回来后补办手续。第三章 出差管理及流程第六条 除总监及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外,其它员工出差前应将审
4、批后的出差审批单(两联)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第七条 出差期间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向出差审批人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第八条 出差员工返回公司后,不晚于次日(节假日顺延)须到行政人事部按抵达日期(凭交通工具票据等)销差。当超出原审批期限时,须持原出差审批单(两联),经原各审批领导签复审意见后,再办理销差手续。出差审批单一联留行政人事部存档,记录考勤;另一联报销时出示给财务部门。报销结束,由财务人员签字后交回行政人事部转信息部。第九条 由行政人事部订购飞机票的,要向出差人提供机票行程单并签字,报销时交财务部门。第十条 自销差之日起,必须在
5、三天内向各审批领导提交出差总结报告或口头汇报。按时到财务部门完成报销事项。第四章 国内出差费用标准第十一条 异地交通费,包括以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交通方式往返公司和出差目的地之间发生的各项交通费用。1、除总监及以上高层管理者外,公司员工原则上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出差。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的,可以乘坐汽车卧铺或火车硬卧铺。2、因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需要必须乘飞机或火车软卧者,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凭票(公司订购飞机票的,凭行政人事部签字的,其他电子机票,凭登机牌)报销。第十二条 市内交通费,包括公司所在地本市及出差目的地的公交车费(汽车、地铁、轮船)、出租
6、车费、及租用自行车费等。1、出差期间尽量乘坐公交车,凭票报销。2、特殊情况 ( 陪同客人、无公交车地段、早晚不在公交车辆时间内 )需乘坐出租车时,须背书事项、起止地点。3、对出差时间较长,有租用自行车条件的,鼓励租用自行车。第十三条 食宿费,除总监及以上高层管理者外,规定如下:1、短期出差至无办事机构地区的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元):地区类别一般地区发达地区标准 不超过 200元/标准间不超过 300元/标准间1.1 同性员工按两人一间标准间住宿。1.2 一般地区住宿费为每天不超过200元/标准间。1.3 发达地区(如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等)视情况为每天不超过300元/标准间。1.4 因
7、特殊情况超支部分需列明情况,请示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1.5 住宿费按出差应住宿天数总额计算。1.6 出差期间伙食补助标准:(1)当天能往返的短途出差,按35元/天发放差补。不再享受日常误餐补贴。(2)当天不能往返的长途出差,每满一整天的按午餐及晚餐各35元标准发放食补。(3)凡出差期间有经批准的商务招待的,每报销一次扣减35元差补。(4)不满一整天的,返回公司当日视到达时间扣减午餐和/或晚餐补贴。(5)出京和返京时间以车票和机票行程单上载明的时间为准。2、短期出差至有办事机构地区2.1 具备住宿条件的,要求入住公司的住所,房租、水电费、煤气费等均由公司承担。2.2 有集体伙食的,要求短期出差
8、人员在办事处就餐,发放差补每人每天35元人民币,但是,出差人员须将差补全部交给办事处内勤人员作为伙食费。第十四条 通讯费1、除总监及以上高层管理者外,其它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长途话费、漫游费等,凭话费清单实报实销。2、因公产生的传真费、上网费和复印费等实报实销。第十五条 招待费1、因公需要招待有关人员,餐费按60-80元/餐/人的标准控制。2、因公需要向有关人员赠送礼品,根据实际情况申请。3、任何招待费用需纳入预算,事先请示,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事后在发票上注明事由和参加人数等信息,待确认后方可报销 。 第五章 境外出差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异地交通费1、出国人员要选择经济合理的
9、路线,所选航线应优先选择价格较优惠的班机,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2、出国人员均乘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特殊情况超标准的,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第十七条 出国补助1、境外差补计算起始时间为抵达、离开境外目的港/机场之日,以机票或行程单上载明的时间为准。2、蒙古国和缅甸国境内,每天差补按午餐20美元/晚餐20美元/人的标准发放。每报销一次经批准的商务招待,扣减20美元。3、非洲各国境内、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境内,每天差补按午餐30美元/晚餐30美元/人的标准发放。每报销一次经批准的商务招待,扣减30美元。第十八条 住宿费开支标准(美元)国 别蒙古国缅甸国非洲各国俄罗斯/独联体各国
10、每人每天不超40不超40不超70不超70因特殊情况超过上述标准的,须事先请示并经批准后方可入住。第十九条 其他规定:市内交通费按第十二条执行,通讯费按第十四条执行,招待费参照第十六条执行。第二十条 报销办法1、未超过预算标准的可凭票据实报销。2、出国人员根据出访任务需要在一个国家城市间往来,应事先在出访计划中列明,其城市间的交通费可凭有效的交通票据实报实销。特殊情况临时增加的,须事先向主管上级请示,经批准后的方可报销。3、出国人员回国报销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同时各种报销凭证要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汇率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第二十一条 出差至上述之外的国家及地域,按相近地域参照执
11、行。第六章 借款及报销第二十二条 出差借款,要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原则。出差人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预算, 填写出差费用预算核定审批表,由所属上级经理核定,财务部审核,并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需要借差旅费的,需持经批准的出差审批单及出差费用预算核定审批表填写借款单,列明用款金额,主管副总经理或经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二十四条 国内出差所需差旅费借款,一般以网银支付,因特殊需要现金借款,超过5000元以上,应提前一天向财务部预约。国外出差所需差旅费借款,应提前两天向财务部预约,并在预约时提供已签证的护照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第二十五条 差旅费借
12、款,本着“前帐不清、后账不付”的原则办理。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要严格执行预算,不得超支。对没有事前报批的超支部分,不予报销。第二十七条 因极特殊情况需要超支,应事先向批准其出差的上级经理请示。在报销前对超预算支出的费用,在出差费用预算核定审批表中列出各项超支金额及说明,报原审批领导进行超支审批后,方予报销。第二十八条 出差返回公司后,应于一周内办理报销手续。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报销时填写报销单及出差结算单,附出差审批单、出差费用预算核定审批表,经批准其出差的上级经理审核,经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第七章 其他事项第二十九条 原则上不允许单人自驾车到公司所在地城市之外的
13、城市出差。公司专职司机驾车随同出差的,可随出差人员食宿。第三十条 参加本地区培训或会议,除会务组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住宿。第三十一条 员工出差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统一安排食宿的,凭会议/培训通知,按统一安排标准报销。无统一安排的,按正常标准实报实销。第三十二条 因陪同公司客户出差或其它特殊情况,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等,均需事先做好预算,所属领导核定,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第三十三条 员工出差飞机票、火车票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预订。第三十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者,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第三十五条 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第三十六条 员工出差在外期间,因酗酒、斗殴、赌博、深夜流荡、与公司无关的事件等导致本人意外伤害的,期间各项差旅费用公司不予报销。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由行政人事部和财务部负责。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中世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