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北方万邦物流有限公司保安管理制度2010年4月目 录1.保安招聘、录用制度(3)2.保安服装、标志和装备使用制度(5)3.保安岗位制度 (8)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2)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7)6.仓库安全警卫制度(19)7.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1)8.事故管理制度(25)9保安员教育培训制度 (28)10.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31)11.应急预案 (34)保安员招聘管理制度为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公司保安员招聘工作统一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第二条 招聘程序1各部门提出用人需求申请。2公司管理部依据定编情况,核定人员编制,呈公司领导。
2、3总经理审批后执行。4通过人才市场或街道相关组织实施招聘。第三条 保安员招聘标准1五官端正,视力良好,听力正常,身体健康。2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年龄在60岁以下。3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较好的政治文化素质。4具有奉献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廉洁奉公。5退伍军人及具有体育特长或其他特长者优先。6具有上海市户口并有固定住所的人员提供担保。7.经本地区公安部门身份核查,无违法违纪记录。保安服装、标志和装备使用制度一、仪容、仪表规定(1)着装整齐,礼貌待人,文明值勤,规范用语,树立保安形象。(2)不留长发、胡须、不染彩发,不戴耳环、项链;(3)不许穿内衣裤到公共场所。(4)不许穿拖鞋上班。二、着装
3、管理规定(1)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按规定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帽徽、肩章、臂章。(2)保安人员要按规定着装,不得混穿。夏服:着夏服时戴大沿帽,半袖衬衣不佩戴领花,系领带,带领带夹;如不系领带,上衣第一颗钮扣打开;衬衣系在腰带内,使用统一配发的内腰带。春秋服:着春秋服时应戴大沿帽,可系武装带。长袖衬衣:单独穿着或作为春秋服的衬衣穿着时,均不佩戴领花,系领带,将衬衣系在腰带内。(3)保安人员着装要整齐清洁,举止端庄,注重仪容风纪。(4)保安员应妥善保管服装,不得将服装借给他人穿用,不得私自拆改、变卖。(5)保安员非上岗执勤时,不得着保安服装。(6)调离或被辞退的保安人员必须将含有保安标志的物
4、品或器械(如帽徽、肩章、臂章、领花等)退回公司。(7)保安员着装实行稽查制度,发现滥穿保安服装的要严肃处理。保安岗位制度一、资格证、上岗证的管理规定(1)每个保安员均由公司组织到区属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上岗培训,经考核合格者,给予办理上岗证、资格证,根据工作需要发给专用保安器材,保安员应妥善保管资格证、上岗证和器材,如有遗失、损坏,应立即报告,申请补办,补办费用自理。(2)资格证按规定进行年审,保安员离职须将证件交回。二、职业道德规范(1)热爱本职,忠于职守。(2)遵纪守法,勇于护法。(3)不计得失,乐于奉献。(4)文明值勤,礼貌待人。(5)廉洁奉公,不牟私利。三、宿舍管理规定(1)遵纪守法,爱护
5、公物。(2)严禁在宿舍内聚赌、喧哗、打闹、迷信、色情及其他不良行为。(3)保安员宿舍内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保持整洁、美观、统一。(4)床铺必须摆设统一、整齐、床上用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5)搞好公共和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扔烟头、杂物。(6)除必要的工作、生活用品外,其它物品或非保安员的品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放置。(7)保安员宿舍严禁外人留宿,确有特殊情况,在征求客户领导同意后,报护卫部批准。(8)保安员宿舍晚十点后,不准播放收录机以及酗酒、打牌、下棋或大声喧哗,来往客人必须离开,外出队员必须归队,不准在外住宿。(9)注意防盗,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10)注意防火,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器等家电,
6、不得私拉电线,同时注意节水、节电。(11)同事之间互相帮助,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游说事非,打架斗殴。(12)中队长每日进行内务检查,督促落实上述制度。四、交接班制度(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确有急事需要离岗时,应向领导报告,由领导安排接班人员接班后,方可离岗。(2)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员应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时,当班人员不得离岗。(3)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的值班情况和本班应注意的事项,应做到“三明”,即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4)交接班人员在下班前必须填写好值班记录,应做到“三清”,即本班情况清、物品器械清、交接情况清。(
7、5)当班人员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好,如不能移交给下班的要继续处理完毕后,方能离开。(6)交接班时要做好值班记录并签名。不得在值班记录上随意乱涂,乱画。(7)值班记录月底统一上交公司管理部保存。7、工作记录制度(1)当班保安员应如实、认真、工整填写保安员值班情况记录表。(2)执勤保安员要认真详尽将值班情况、可疑问题、特别待办的任务等逐项向下一班执勤保安员交接,做到交接手续规范、完整、准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经济责任制的一部
8、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同本部门经济效益挂勾,严格按照指标进行考核,安全生产评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并按以下办法进行奖惩。1、对于下列成绩显著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劳动保护工作中有革新、发明、创造并有成效者。 )在抢救事故中,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有功人员。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议。)在劳动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分子的。6)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分子的。2、奖励分为记功、晋级(包括浮动工资)、发给一次性奖金,公司授予或报给上级公司授予荣誉称号。3、有下列情况的
9、部门给予经济制裁:)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部门)生产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3)工伤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3)工伤事故频率超过公司规定指标的部门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触电、车祸等事故部门。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由于没有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工厂有关安全生产法令规定,管理混乱,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伤亡事故的。 )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特殊工种的职工没有市劳动局发的“特殊作业操作证”就上岗,发生伤亡事故的。 )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设施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经反映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由于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不采取
10、防范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执行“三同时”的规定造成伤亡事故的。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由于不遵守安全生产制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 )由于发现事故苗头既不立即报告,又不积极采取措施,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 )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用具造成伤亡事故的。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有关人员加重处罚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的。 )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刁难、阻碍甚至嫁祸
11、于人的。 )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伤亡的和国家财产更大损失的。 )不认真总结吸取事故教训,没有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致再次发生事故的。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对伤亡事故不坚持原则,袒护纵容包庇事故责任人的。 )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7、重大恶性事故,后果严重,触犯刑律的,司法机关追究责任者的刑事责任。8、按事故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罚款,行政处分。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9、凡受处分期间内或处分未撤消的,均不得评奖、晋级、提职,当年
12、不得评先进。10、凡工伤事故频率超过工厂规定指标,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的部门当年不得评为先进部门。11、对部门的罚款,扣奖在部门绩效中扣除,个人罚款随时兑现,也可在奖金、工资中扣除。12、安全生产的考核扣款并入“安全生产奖”统一使用,不得挪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必须遵循的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基建与改建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规定、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规定、消防器材管理规定、安全防火值班制度规定、火灾事故处理报告规定。2、本制度术语3.1四不放过:指在处理事故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未达到教育
13、目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罚不放过,没有制订改进措施和防范措施不放过。3.2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工程项目与消防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3.3三懂三会三懂:懂得生产操作中的火险隐患,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3、用火安全管理规定3.1根据公司内部的火灾危险性,全公司内严禁吸烟(宿舍、办公楼内除外),并设置防火标志。3.2在生产作业区动用明火应采取安全保证措施,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审批手续(详见明火作业审批管理制度),经部门经理、综合管理部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有安全员现场监护,有相应消防器材,有
14、隔离带,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由申请动火人来动火作业。作业完毕动火人需检查清理现场,安全员检查确定无火灾危险,方可离开现场。3.3 仓库内严禁使用火炉、电炉及其他电热用具,严禁点燃蚊香,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煮食。3.4 防火重点部门制定相应的岗位防火责任制度,明确防火负责人,落实防火安全措施。3.5 禁止无专业焊工证人员在公司库区内操作电焊机和氧、炔焊枪。4、用电安全管理规定4.1 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持证专业电工人员按照电气安全操作规程进行。4.2 电器设备,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按规定电工在辖区责任范围每天须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4.3 消防设备用电的电器线路应有防爆保护措
15、施,并经常检修保养。4.4 电闸刀盒要保持完好,不准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4.5 配电房和电器设备周围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4.6 用电保护装置规格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4.7 防雷静电接地设施保持性能良好,每年定期进行检测,电阻不得大于10 。4.8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电器线路和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器安全规程的要求。4.9 各种照明灯具的发热部位不准直接接触建筑物的可燃构件,配电板,插座,继电器,空调器等50厘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4.10 电器线路设施每年定期进行彻底检查,线路老化,破损,要及时维修更换。4.11 因实际需要拉用临时电线应经综合管理部安全员同意,并报公司安全委员会批
16、准,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用后即拆。5、基建与改建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规定 5.1 根据消防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申报,并做到“三同时”。5.2 经消防部门审核批准,领取城建部门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5.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并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4 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通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派员参加验收,对不符合防火设计要求的,待整改后,方可接收使用。6、员工消防安全教育规定6.1新入职的员工必须经过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6.2 要做好对临时工,合同工,外来施工队
17、以及外来参观,办事人员入库的消防安全教育。6.3 对员工的消防教育应纳入每年培训计划中进行培训,考核成绩合格方可上岗工作。6.4凡从事有可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特殊工种人员:电工、电焊工应经公安消防部门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6.5加强消防法制、法规教育,利用各种会议,标语,简报,讲座及灭火演练等各种方式进行消防宣传教育。7、消防器材管理规定7.1消防器材集中管理,分区域由部门消防责任人负责保管使用,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整洁。7.2按消防器材使用期限的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测试,维修或报损耗更换处理。7.3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柜内设施齐全,完好,干燥,防止霉烂,锈
18、蚀。7.4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不准圈占,埋压消防设施和消防水源。7.5消防设施如因需要拆除,移位,挪用时,必须由负责施工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实施,重大改动,必须由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决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8、安全防火值班规定8.1 库区安全员按时上岗,按规定做好巡逻检查和记录。8.2 门卫保安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有特殊情况不能上岗或中途脱岗应办好委托手续。8.3 应密切注意全厂区的治安,消防,安全生产情况,特别注意用电,用火情况,发现火情,立即报警,迅速组织扑救,并立即向公司消防责任人及高层报告。8.4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9、火灾事故处
19、置报告规定9.1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同时进行火灾扑救。9.2 保护好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9.3 火灾后应及时写出书面情况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及有关单位,并提出有关火灾处理意见。9.4 为了吸取火灾教训,应根据发生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以防类似火灾事故的发生。仓库安全警卫制度一、出入库区人员、车辆由保安执行严格的检查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将火种带入库区。 1、所有外来人员、车辆入库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办理登记方可进入。 2、对进库送、提货车辆必须配发防火罩。 3、自行车、助动车进出门岗必须推行。库区范
20、围内禁止骑行自行车、助动车,机动车辆按交通规则慢速行驶。二、保安实行“四班三运转”轮班制,不得迟到、早退,中途溜号;中、晚班值班人员不准睡觉。三、库区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动用明火必须执行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四、库区内不得随意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电加热等禁止使用的电器设备。仓库内的电源、电线要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损坏。五、在电气开关、熔断电气下,插座附近不得放置可燃物及一切杂物。六、当班工作人员严禁饮酒上岗,进入库内必须戴好安全帽。七、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 八、非库房作业人员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库房。
21、九、仓库当班人员下班前或作业完毕后要关闭水、电源的开关,锁好库门,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十、 仓库当班人员有维护库区安全秩序的义务,发现漏电、漏水及可疑人员,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及时处理。十一、 库房所备消防设施不得乱动或挪作它用,周围不许堆放任何物品,并经常检查,使之保持有效状态。十二、 仓库人员应熟记火灾报警信号,按规定程序报警,熟知灭火器材的属性,并能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一、交通安全检查制度1、为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交通安全检查采取“周一”安全活动、回场检查、月度检查相结合的形式。2、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保证所检车辆的使用安全性。 3、做好检查记录,积累资料,为交
22、通安全工作提供具有指导性的信息。4、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5、对查出的问题,属司机整改的,司机整改后要复查,合格后才能安排使用。二、停车场(库)管理规定1、停车场(库)是库区车辆停放的集中场所,为使车场(库)管理规格化、标准化,车辆停放实行定位管理。2、车场(库)车辆停放区域必须划停车线,喷定位车辆号码,做到线齐、号清。3、车辆要在划定的车位内按号停放,不准乱停乱放,并且做到停车看齐。4、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车场内试刹车。5、严禁任何人在停车场(库)用汽油清洗物件或随意泼倒废油。6、进入车场严禁吸烟。三、行车辆使用管理规定1、为加强本公司业务用
23、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所指车辆系指公司的客、货车辆(不包括集装箱运输拖车)。3、本公司的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保养。4、车辆应由专职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应承担驾驶人责任。专职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由综合管理部保管,并负责一切规费的缴纳及维修。5、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妥“派车申请单”(附表3)一式二联,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综合管理部调派。无“派车申请单”者,驾驶员应拒绝出车。无派车申请单”擅自出车,应予惩处。6、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车辆行车途中应特别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
24、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7、司机根据“派车申请单”的资料于每日填报“行车日报表”呈主管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行车记录表”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应追究司机的相应责任。8、节假日或上班时间外车辆的使用应呈请综合管理部经理核准后始准调派。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事故管理制度为了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分类:(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安全操作流程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物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
25、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为设备事故。(三)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库存货物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一)重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达5000
26、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二)一般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三)微小事故:直接损失费在1000元以下的事故,属于微小事故。(四)职工的伤亡事故划分按国家或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五)火灾事故等级划分按公安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六)事故的损失计算由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计算。三、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一)各类事故的管理,由公司总经理主管并做出处理意见,而各部1、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生产、工作、爆炸、火灾、交通事
27、故,由生产部门(仓储、运输、市场部)负责;2、设备、质量事故(机电部份),由综合管理部负责;3、事故的保险赔偿和罚款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4、事故责任者的纪律处分,由公司决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执行。(二)凡发生事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的领导报告,采取安全措施,重大事故就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三)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按规定的时间上报综合管理部。报告上交时间:微小事故、一般事故不超过1天,重大事故不超过2小时。(四)发生重大事故,由事故部门写出“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书”按规定逐级上报。(五)不论事故大小,公司领导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召开事故分析讨论会,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对事故
28、调查分析,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进行教育,吸取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由公司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签署意见后,上报上级主管单位。一般事故和微小事故由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批准,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六)事故发生后查不出责任人时,由事故部门负责人担负一半责任,由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负担一半责任。(七)发生事故后,视事故责任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及表现予以不同处理。对能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检讨,领导批准,可以从轻处理,对隐蔽事故情节,推卸责任,嫁祸于人者,加重处分。(八)对事故责任者给予制裁,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九)公司建立事故档案,对
29、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技术鉴定、化验分析、会议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十)发生事故,各部门负责人不得隐瞒,并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十一)各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解决和向上反映各类事故的隐患和苗头,若不予解决,或拖拉、迁就,有关人员将对后果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是企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重要的基础工作。为不断提高企业管理层领导和广大员工的安全第一思想意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积极主
30、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的意识和素质。2、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觉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3、公司所有职工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4、凡新进公司从事仓库作业、集卡驾驶人员,应进行公司、部门、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安全生
31、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部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5、新进公司从事仓库作业、集卡驾驶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危险性较大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6、各部门每月召开一次部门员工安全教育会议,总结月度经验教训,努力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方
32、针;仓库、车队每日上班时应由部门负责人或班组长召开15分钟班前会,落实“五同时”,总结昨日经验教训,安排当日任务和安全质量注意事项;7、积极组织每年一次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安全标语宣传、安全宣传片教育和安全应急演练活动。8、仓库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进行相应的部门和班组、岗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9、凡实用新技术、新方法或使用新设备时,公司或部门应对操作者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0、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集卡司机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11、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从业人员或
33、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均不得上岗作业。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必须重新取得相应的安全教育合格证后,方能重新上岗。1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按培训级别由培训单位保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一、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毁的物品,均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品必须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三、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四、装运人员应按危险品性质,配带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轻拿轻放,严禁撞击和拖拉、倾倒,所用扳手等工具应
34、为铜、铝合金。五、液体危险品无聊装卸时,要严格执行防静电的有关规定。往贮罐内输送物料前,必须认真检查输料管路,输送泵和电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并按要求启闭阀门,并随时检查液位,防止溢料,往铁桶内灌装物料前,要认真检查桶是否完好,灌装时要认真负责,灌装毕桶盖应拧紧,防止跑、冒、滴、漏、洒落地面的无聊要及时处理,清理干净,不得留有残液。六、危险品仓库、货场,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发放制度。七、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等情况,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八、装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动车,应悬挂“危险品”信号,罐车要挂接静电导链。九、储存易燃、易爆物料的库房、货场区的附近,
35、不准进行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必须经批准,采取安全措施,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备好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十、库区、场区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杂务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棉纱、抹布、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和及时处理。十一、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倒置和摩擦,不准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十二、进入库区、场区的汽车、拖拉机必须带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十三、库房、货
36、场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十四、库房、货场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十五、二种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时装运和同库存放。十六、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氨等),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十七、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十八、在危险品仓库、货场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十九、对散落、渗漏在车辆上的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必须即使清除干净。二十、危险物品装卸前,应检查仓库、货区、车体应干燥,车内不得留有残渣。 二十一、装卸危险物
37、品严禁使用明火灯具照明。二十二、机械作业时机具应能防止产生火花,随时检查齿轮泵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二十三、可燃液体贮罐应设液面计,带有阻火器的放空管,并且随时检查,使其运行正常。应急预案一、 组织机构:总指挥:龚伟兴副总指挥:朱健现场机动副总指挥:1、邵建明 2、刘保清3、华卫平、4、王春民二、盗窃、入侵突发事件处置程序(1)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大门值班封闭大门口。(2)通知武警封闭二道门内库区,设立警戒线,保护现场,派人员到大门口,加强警卫,设立警戒线。(3)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具体情况。(4)指挥中心成立临时调查组,分别去库区及武警监视点核实情况。核实库房大门关闭情况,核实库房窗户
38、关闭情况,核实武警监视录像及报警装置记录情况。核实过程中注意保护现场并且做好相应记录。(5)核实完毕后,报总指挥。等待指示:进一步核查、报警等处置。(6)指挥中心配合警方进行调查,并介绍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7)警方调查后,指挥部生产主管安排人员进行彻底盘库。并且做好相应的损失记录。(8)人员伤亡,如发生人员伤亡事件,视轻重情况,安排人员护送至医院或者直接打120救护中心进行救援。(9)事故结束后,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部召集安全员、生产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和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将报告递送给总指挥。(10)总指挥根据事件性质、损失大小等因数上报各级主管部门及
39、有关方。三、爆炸、火灾突发事件处置程序(1)接到报告后立即打119报警。(2)通知大门值班,加强警卫、维持秩序防止其他治安事件发生。(3) 通知武警,要求加强二道门警卫力量,加派人手至大门口,加强警 卫、帮助维持秩序并设立警戒。(4)安排人员进行扑救(仓库义务消防队)。(5)通知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态情况。(6)安排人员进行必要的现场保护记录等工作。(7)人员伤亡,如发生人员伤亡事件,视轻重情况,安排人员护送至医院或者直接打120救护中心进行救援。(8)盘库,事故一结束,生产主管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彻底盘库,并且做好相应的损失记录。(9)事故调查,事故结束后,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指挥部召集安全员、生产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负责调查事故原因和编写事故调查报告,并将报告递送给总指挥。(8) 善后,事故调查结束后,在总指挥的统一领导下,由指挥部召集成立事故善后处理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四、社会救援 在需要社会救援时,应当视情向以下部门报告,并请求社会救援。公安紧急报警中心: 电话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