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建立本公司良好的组织管理秩序,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范围:1.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外,依本制度办理。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的男女从业人员。第二章 雇用第三条 本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进行招聘。第四条 新进人员由各部门办理试用申请,试用期为2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成绩优良者,可酌情缩短试用时间。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管理部缴验:1
2、. 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最近三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一张。 3. 近期区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4. 其他必要文件。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判处刑罚或受通缉者。2.吸食毒品及代用品者。 3.亏欠公款,记录在案的。 4.品性恶劣,曾被开除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未满18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应当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 工龄的计算:本企业工龄的计算是从职工进入本公司报到时起到需计算时止。第十条 变动呈报:若有下列事项发生变动时,职工应在10天内向管理部门报告: 姓名或住址发生变化
3、; 新取得某种学历、技能、资格、称号时; 发生符合第七条内容的相关情况; 自己和亲属情况发生变动时第三章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严格贯彻公司的经营方针,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通告、公告等。必须服从并执行所属部门领导的指令。精通业务,做好本职工作。自觉维护公司秩序。上级应尊重下级,关心下级,给下级以亲切的指导,带头做好本部门工作。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渎职的行为;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3.严守公司业务秘密、维护公司利益、一切行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4.热爱
4、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谨守个人职责岗位,认真执行上级交待的工作,不得玩忽职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牟利;5.遵守公司规定,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得不说、不该问的不问;6.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公司的职务;7.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8.认真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不得旷工、不得迟到早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要提前请假;9.工作时间要保持高效率工作方式,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接打私人电话要简短,不得在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宜,不得使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长途;10.不得使用公司网络、电脑浏览与公
5、司业务无关的网页、信息及下载任何应用软件;11.不得在上班时间及使用公司设备进行私人经济活动,如买卖股票、基金等;12.办公室要保持整洁,不得在办公区内吸烟、乱丢纸屑及大声喧哗,下班前要将自己的办公桌清理干净,业务资料要妥善保管;13.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小动物进入工作场所或私自携带公物出公司;14.互相尊重,讲究礼貌。维护集体团结,增强团体意识;15.每位员工都应注意个人品德、修养,并要经常修饰仪容,以维护公司整体形象;14.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物,注意整洁卫生;15.爱护公共财物,保管好公司交由个人使用的办公用品;16.遵纪守法,严禁有碍社会公德及伤害他人名誉的行为;17.为人诚实,不
6、隐瞒、谎造自身经历,不掩饰工作上的失误。18.不得在工作场所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考勤管理制度第一节 劳动制度组织管理第十三条 考勤管理程序:员工每天如实进行上下班考勤,管理部应逐日如实记录公司员工的出、缺勤,准确、详细地记录员工到、离岗位的时间和休息时间,月底逐人做出考勤汇总及考勤汇总表。 第十四条 出勤统计1. 公司实行上班打卡制,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一日论处。 2. 出勤统计以考勤记录为准,并依此核发薪资。3. 员工病假、事假及其它假期须办理请假手续,并递交相应证明,应于事先或当日(可委托职务代
7、理人办理)由部门主管核准,报管理部备案,以作为月末考勤依据。4. 员工上班时间公出,须于公出前填写公出单,由部门主管签准,报管理部备案。第十五条 工作时间 公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 午 9:0012:00 下 午 13:0017:30午餐时间 12:0013:00 实行7.5小时(不含吃饭时间)劳动工作制。因工作需要,可不适用于上述工作时间的规定。 需延长工作时间时,需向部门经理和管理部申请加班并按本公司加班规定处理。第十六条 公休日职工的公休日规定如下:A. 星期六、星期日。B. 国家法定节假日C. 公司排定之休假日。第二节 特殊工作时间第十七条 加班:1. 原则上严格控制加班加点
8、。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原因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2. 员工加班需按规定申请,经部门主管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考勤,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外勤除外)3. 加班费按照劳动法计算。 4. 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5.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部按月统计备查。6. 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未满一小时者不计。7. 员工公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后不安排调休8. 部门经理(含)以上干部加班不计加班费。第十八条 出差1. 由于工作需要,可委派员工出差,在执行出差任务时(特殊情况除
9、外),按正常出勤对待。2. 员工因公出差,应至填写出差申请单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向财务部申请预支差旅费并转管理部备查。出差完毕三天内,须据实填写旅费报告表连同各项单据,一并呈报核销。第三节 缺勤与休假第十九条 病假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受伤不能上班时,应凭定点医院病假条经所属部门主管批准,向行政部备案后方可病休。 除急诊外,员工在定点医院就诊开具的病假证明有效。 病假期间如遇周日和法定节假日应连续计算,不另补假。 正式员工确系因工负伤,工资照发。 病假连续超过一个月的员工,公司有权对休病假的员工进行复查,员工应给予配合和服从。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长期休假者,按劳动法中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办理。第二
10、十二条 事假 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私人会面等,事先申明原因,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试用期内一般予以准假,如事假时间较长,将顺延试用期。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0天,一次连续请假不得超过5天,无故超过者予以劝退。 连续请假三天或者以上者需提前一周提出。第二十三条 工伤假 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造成的工伤,致使员工不能上班时,应持定点医院证明,由所属部门领导签批,经管理部确认后按工伤处理,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否则按病假处理。第二十四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看护假 已婚女职工生育时,须持医院签发的有效证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可给予产假(含待产假,含节假日)90天
11、。符合晚育规定,增加产假30天。 产假期间,照发基本工资。 已婚男职工在第一个合法子女出世时,给享受看护假7天,工资照发。 计划生育假按劳动法办理。 产假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孕期检查、加餐、哺乳时间 怀孕三个月后原则上每月给予半天做定期孕期检查时间。 怀孕期间,每天上、下午各有15分钟补充食物时间。 生育后,小孩未满一周岁,每天有1小时的喂奶时间。 享受孕期体检、加餐、哺乳时间,按规定经所属部门领导向管理部申报。上述时间按正常出勤对待。第二十六条 婚假、丧假 员工试用期后,符合结婚年龄,已办理结婚登记者,持结婚证明书,经行政部批准,可获得有薪婚假。在25岁之前结婚
12、的男员工和23岁之前结婚的女员工可享受三天婚假;在上述年龄之后结婚者,可增加十天婚假。婚假须一次性休完。(上述规定仅限首次合法结婚) 员工试用期后,员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时,经部门领导批准,可享受五天丧假;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经部门领导批准,可享受二天丧假。如员工料理直系亲属丧事,需去外地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不超过三天的往返路程假。丧假须一次性休完。 第二十七条 探亲假 符合:“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和“与父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节假日日团聚的”的规定条件及本公司工龄满一年的正式职工可以给予每年两天探亲假。探亲假须一次性休完。严格探亲假的申
13、请、审批、登记、销假手续,无故超假,按旷工处理。第二十八条 有薪年假1.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每年给予有薪年假,日数规定如下:(1)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5天有薪年假。 (2)服务满10年以上未满20年者全年给10天有薪年假。(3)服务满20年以上者其有薪年假15天。 2.员工有薪年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工作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并按请假程序办理。3.有薪年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未休天数,公司应发给薪资或者在下一年度补休。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年假:(1) 员工休假,以前一年考勤为依据,病事假累计不超过20天(不含20天)者。(女员工因正
14、常怀孕、生产所发生的病假不在累计范围中)(2) 受到公司纪律处分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3) 已提出调动或辞职申请者,不再安排年假。第四节 休假的申请批准手续第二十九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安排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照下列规定办妥后 方得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以旷工论。1.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部门主管核准。 2.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理核准。 3. 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工时间临时外
15、出半小时以上,须向总经理报告。4.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管理部部留存办理。 第三十条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第五节 迟到、早退及旷工第三十一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公司者为迟到。一月内迟到3次及以下者,每次扣RMB10元;超过3次的,每次扣RMB50元。拨入公司福利金。 2.工作时间终了前30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一月内早退3次及以下者,每次扣RMB10元;超过3次的,每次扣RMB50元,拨入公司福利金。3.一月内
16、迟到或者早退超过五次(不包括五次),并旷工一日记。4.上下班忘记打卡者,经单位主管证明,方不视为迟到早退。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者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双方均以旷工论。3.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以旷工半日论;4.员工旷工,扣除双倍薪资及津贴。 5.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应予解雇。 第五章 工资、福利制度第一节 工资制度第三十二条 本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本着劳资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待遇。第三十三条 员工薪酬视其学识、技能、经历及工作性质决定,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各部门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公司
17、管理层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总经理拟定并调整。薪资调整年度为每年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第三十四条员工薪金:于每月10日发放前月工资(遇法定假期酌情调整)。 第三十五条 工资扣除额下列各项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1、 个人工资所得税;2、 保险费、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3、 员工对公司的欠款;4、 缺勤扣款;5、 其他按法令法规应予以扣除的部分。第三十六条 员工被开除或申请离职时,其工资在办理完各项交接手续后支付。新进人员自报到之日起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起停薪。第三十七条 工资构成: 1、基本工资:公司根据员工的学历、经验、能力、工作性质确定其基本工资级别。2、岗位津贴:依据员工所任职务的繁简、工
18、作量的大小和责任的轻重确定。3、学历津贴:大学本科 RMB300;大学专科 RMB200;中专,职高,普通高中 RMB100;低于高中学历的不记发学历工资。4、工龄津贴:从入职日起算,每满一年增加RMB50.5、月度浮动津贴:根据个部门年度达标的达标率计算。业绩指标完成95%-100,浮动工资全部发放,90%-95%完成业绩指标,浮动工资发放一半,业绩指标完成90%以下,浮动工资不发放。如果当月请假和旷工天数超过10天,当月月度奖金减半计发;超过20天,当月月度奖金不发。6、加班津贴:公休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以其本人工资为基数核发。7、季度奖金:每年6、9、12、3月份发放第1、2、3
19、、4季度奖金,奖金包括季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应收账款达帐状况,超过3个月应收账款未达帐部门奖金不予发放。如果当季请假和旷工天数超过30天,季度奖金减半计发;超过60天,季度奖金不发。 8、年终奖金:由公司领导根据业务状况及员工年度考绩发给,其办法另定。9、其他奖金:包括奖励事件经核准发给的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根据公司奖惩制度或总经理决定支付奖金。第三十八条 工资体系的制定以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管理经验、市场招聘难度、对公司的贡献大小和特殊技能的市场价值为依据。第三十九条 旷工工资发放:员工旷工,扣其旷工日(时)薪的200%,并另行议处。旷工不满半日按半日计算;满半日
20、不满一日,按一日计算。当月旷工6日以内,扣除其当月全部工资、奖金及津贴;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予以除名。凡员工确实上班,但忘了打卡,当月超过3次或主管无法签证其是否准时上下班,均视为未签到,扣0.5日薪。第四十条 病假工资:1) 病休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工作人员按以下标准领取病休工资:A、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B、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C、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D、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E、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2) 病休时间超过六个月
21、,但不到两年者,按以下标准领取病休工资: A、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B、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C、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第四十一条 假期工资支付 事假呈请主管核准者,扣除当天日薪;未经核准而擅离职守者,以旷工论。 婚假、丧假、工伤假在规定期间内,工资照发。 产假期间岗位工资及奖金不计发。 凡公假经核准者,薪津照发。 有关请假期限,参见本公司“休假规定”办理。注:本章节所述各种情况的扣(停)薪,其日薪的计算,以其基本工资除以21.75计,其时薪以其日薪除以8计。本章节所提及的未明确表述的工资均指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学历津
22、贴+工龄津贴。第四十二条 员工应对自己的薪资负保密之责,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第二节 保险、福利制度第四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例,员工一律参加劳动保险,于雇用时由管理部办理。第四十四条 员工参加劳动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第四十五条 本公司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福利。第四十六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 结婚贺礼:RMB600(每位员工仅限一次) 丧葬帛金:RMB501(限员工之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亡故者) 生育贺金:RMB500(仅发独生子女一次) 住院慰问金:RMB300 生日
23、贺礼:生日蛋糕一份。 第四十七条员工因公致残或死亡时,依劳动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第六章 教育培训第四十八条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四十九条员工培训分为: (一)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办理,内容为: 1.介绍公司沿革、经营方针、企业文化、工作环境;2.简介各部门组织、职责、作业状况; 3.出勤规定及注意事项; 4.介绍各部门办公室及主管。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接
24、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第五十条 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并获取了相关证书的员工,须与公司签订服务期限合同。第七章 考核第五十一条员工考核分为: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定职考评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2.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德、能、勤、绩等,随时作严正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公司各部门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3.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每年三月举行,考核年度为自去年4月1日起至本年3月31 日止。由直属部门主
25、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五十二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第五十三条 考绩的作用1、 考绩等次作为员工岗位工资档次升降的依据。2、 考绩作为发放年终奖金的依据。3、 作为员工升迁与降职的依据。4、 作为绩效改进的依据。5、 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6、 考核结果须告知被考核人并签字认可。第八章 奖惩第五十四条员工奖励分下列五种: 1.嘉奖:每次加发 300 元。 2.记功:每次加发 500 元。 3.大功:每次加发 1000 元。 4.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5.晋级:进行职级提升。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
26、殊交办任务者。 2.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3.有显著善行佳话,足为公司之荣誉者。 4.忍受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对公司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建议,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3.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5.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2.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第五十八条有下
27、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1.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2.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3.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4.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五十九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1.警告:每次扣发 当月浮动津贴 ,当月执行。 2.记过:每次扣发 当月浮动津贴、岗位津贴、当季季度奖金 ,当季执行。3.大过:每次扣发 当月浮动津贴、岗位津贴、当季季度奖金、当年年终奖金 ,当年执行。 4.降级:降级使用,相应减发薪资。 5.开除:直接解雇。 并不计算当月浮动津贴、岗位津贴、季度奖金、年终奖金等。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28、: 1.未经许可,擅自在公司内推销物品者。 2.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私自外出,怠忽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8.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2.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3.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4.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
29、或他人工作者。 5.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6.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入公司者。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3.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4.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6.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7.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下棋等。 8.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9.机器、车辆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30、1.殴打同仁,或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2.在公司内赌博者。 3.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4.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再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7.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9.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10.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11.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12.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公司者。 13.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唆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14.故意泄漏
31、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15.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6.在公司入职申请时隐瞒第七条需申报内容者。 17.参加非法组织者。 18.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19.不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要求,造成重大事故、重大经济损失、客户流失及产生相关法律诉讼案件者。 20贪污、挪用公款等其他损害公司利益者。第六十四条员工功过折抵规定: 1.嘉奖与警告折抵。 2.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折抵记过1次或警告3次。 3.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折抵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折抵以发生于同一年内者为限。第九章 异动第一节 工作变动第六十五条公司基于业
32、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第六十六条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等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第六十七条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应于指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部门报到。第六十八条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人员暂行代理。第二节 辞职与辞退第六十九条 辞职1、 员工因故不宜或不愿继续在本公司工作,可提前30天按规定向部门经理提出 书面辞职申请。2、 由公司出资进行各种技术培训的员工,需按服务期限合同和有关技术培训合同的要求办理后方可离职。第七十条 辞退1、 属于下述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予以辞退。(1) 由于业
33、务能力和身体原因,不适应在本公司工作。(2) 试用职工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者。(3)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2、 辞退预告:公司辞退员工一般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并支付一个月的工 资,及按国家规定应当支付的赔偿金。但属于下列其中一项时,不受此限制。(1) 由于员工本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者;(2) 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者;(3) 涉嫌刑事案件或社会不名誉案件者;(4) 试用期内;(5) 参与影响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活动者;(6) 因天灾或其它不可抗力影响,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第七十一条 业务交接:职工在辞职或被辞退、开除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业务交接工作,将结果
34、报告所属领导。交接应将所负责的公物及经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移交时应造清册名称如下:1.印章戳记清册。 2.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 3.保管文卷目录。 4.职责事务目录。 5.保管图书清册。 6.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 第七十二条 还清债务:员工在离职时必须归还所借公司物品,还清公司债务。第十章 退休第七十三条员工退休,依劳动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章 安全卫生事项第七十四条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第七十五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安全措施:第七十
35、六条 因病限制工作 符合下述情况之一者,应限制工作:1、 结核、传染性皮肤病及其它类似的传染病患者。2、 患精神分裂症、燥郁症、痴呆及精神失常不适合工作的人。3、 由于心脏病、肾炎及其它疾病不能坚持工作者。4、 除上述各项外,由定点医院认为不适合工作的人。5、 对上述限制工作的情况,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按病假处理。第七十七条 传染病的申报:职工或与职工共同生活的人患有传染病时,职工应立即通过所属领导向行政部报告。第七十八条 公共卫生:职工应维护公共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同心协力搞好公司环境卫生。办公室内禁止吸烟。第十二章 沟通与投诉第七十九条提案制度:员工可就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随时提出建议,公司定于每月26日进行提案审查。 第八十条接待制度: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时时与员工进行沟通;管理部负责人随时接待员工。对于员工提出的问题,有关部门须于30天内向员工提出书面答复及解决方案。第十三章 附则第八十一条本规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管理部所有。第八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八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上海众志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及上海锐昕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201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