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矿业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制度与考核办法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目录一、生产安全联席制度3二、专业隐患排查制度3三、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4四、预测预报制度5五、矿井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8六、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9七、各项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10八、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9九、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发放制度20十、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21十一、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22十二、地面防治水制度23十三、探放水制度24十四、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26十五、探放水奖惩制度26一、生产安全联席制度 1、凡要求地质人员提供采掘地质资料,就由需要资料
2、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科长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矿业集团防治水规定和有关规范所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2、贯通前,炮掘岩巷20m、煤巷40m、综掘煤巷50m,下发通知单,分发给有关单位。 3、凡与地质测量有业务联系的单位需延挂中腰线的应提前一天书面联系各分管科长、主管工程师和专业组。 4、凡巷道已掘到位置或停头暂不掘进以及封闭巷道等,在停头前,施工技术员应及时通知测量实测到迎头,控制迎头位置。 5、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巷道改向、变坡、工程无法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测量解决,由于管理不善、破坏丢失、炮崩造成无测点、工程进尺失误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6、在井下采掘生产中,如遇到突水
3、、断层等地质和水文地质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联系水文、地质人员解决,以保证安全和生产。 7、各类巷道贯通,采掘头面进入未解放煤柱区段,测量人员必须严格按“矿业集团安全规程”规定,填报预报通知书,报送安监、通风、生产及总工程师等领导,以便采取措施,安全接穿及进入煤柱。二、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搞好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和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矿井生产。 二、矿每月组织一次排查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资金,定期进行整改,经矿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三、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地测防治
4、水方面隐患排查,并协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合格。 四、生产技术部门安排好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五、 隐患排除不彻底或不及时,要追究地测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三、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
5、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4、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矿业集团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
6、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10、积极与邻近矿业集团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 11、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
7、外预报。 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预测预报制度 根据矿业集团防治水规定,为做好我矿的地质水文分析预报工作,为水害防治奠定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一、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是在收集矿井水文地质
8、资料、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文地质做出科学分析判断和评价,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基础。 二、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种类:包括月预报、年预报、雨季及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预报。 1、月预报:地测部门根据矿井月度采掘工程计划,每月28日前编制下一月度矿井水文地质预测月报(可与矿井月度地质预测预报合并编制)。 2、年预报:每年2月末以前,地测部门应根据矿井生产情况和采掘工作面接替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及充水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编制年度矿井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3、临时预报:根据采掘进度情况,地测部门要针对采掘生产过程中的异常地质情况,随时调查分析采掘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
9、问题或险情,及时发出水文地质临时预报。雨季期间,定期对地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地表水害或影响矿井井下安全生产的水情水害问题时,及时发出预报。 三、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内容: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需采取的措施或处理意见等。要求有文字、图纸,做好图文并茂,能够指导生产和满足生产所需。 四、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编制要求: 1、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要在充分收集水文地质资料和综合分析基础上,运行先进的理论和方法,结合水文物探技术资料进行编制,做到有理有据。 2、各类预报要妥善保存,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并存入地质测量部门档案室。 3、各类预报必须严格执行审查签字程序,即:本人自检地测组长分管副矿长(签字),而后
10、下发至各单位。 4、水害类型复杂或重大水文地质问题,必须集体分析研究执行会审制度,做出预测预报。 五、考核规定 预测预报编制必须认真、仔细、负责,对预测预报失误,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编制者、审查人100元的罚款。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
11、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五、矿井
12、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组在年初根据矿井
13、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六、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地测防治水工程质量管理,有效预防地测、水害事故发生,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地测防治水总工程师是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事故的第一责任者。
14、 2、每月召开地测防治水专项工作例会时,技术科和探放水队要重点汇报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问题和已经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 3、地测防治水工作安排时,要把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杜绝事故发生作为重点,同时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4、技术科要经常检查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5、在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必须根据矿业集团安全规程和矿业集团地测地测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开展地测防治水工作。 6、发现地测防治水工作中的重大隐患时,要立即报告分管矿长或总工程师。 7、地测防治水工作中造成事故时,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查出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根据事故
15、性质和大小提出处理意见,报矿领导或安委办审核。 8、地测防治水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对不按设计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地测防治水工程,给予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人相应处罚。 9、对于不合格的地测防治水工程,并造成事故的,给予施工单位和 施工单位负责人按“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10、凡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而出现的影响工程施工的行为均属于工程质量事故。 11、出现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一般事故由各组队长自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报技术部门;较大事故由技术部门组织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直接责任人介绍事故经过结果,其他人员按有关规程对事故的原因、性质、责任进行分
16、析,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拿出整改措施。 12、主要分析事故产生的过程及结果,事故原因、性质、事故的责任人、事故的教训等,并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3、根据出现的工作质量事故通过认真分析,在查清出现事故的原因及性质的前提下,按责任大小进行严肃处理。 (1)对主要的责任人视其后果轻重分别给予处罚,并进行脱产培训。 (2)根据层次管理的原则,根据每次出现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酌情处理。 (3)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14、对在工作质量中有创新、及作出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七、各项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
17、单要提前7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综掘贯通岩巷通知单应提前50米,煤巷通知单提前3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矿业集团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2000或
18、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或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矿业集团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质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
19、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业集团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月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业集团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
20、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 (16)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 (17)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水文地质部分 1、必须具备以下水文地质图纸 矿井充水性图(1:2000或1:5000) 水文地质剖面图(1:2000或1:5000) 综合水文地质图(1:5000或1:10000) 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1:500) 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矿井排水系统图(1:2000或1:5000
21、)各种图纸必须图面清洁、层次分明、线条均匀、色泽准确适度,符号、注记等要求符合矿业集团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图纸内容必须符合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的要求。 2、水文地质工作必须具备以下台账 (1)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2)气象资料台账 (3)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账及地表水体渗漏台账 (4)钻孔水位、井泉动态观测成果及河流渗漏台账 (5)抽(放)水试验成果台账 (6)矿井突水点台账 (7)井田地质钻孔综合成果台账 (8)井上下水文地质钻孔台账 (9)水质分析成果台账 (10)水源水质受污染观测资料台账 (11)水源井(孔)资料台账 (12)封闭不良钻孔资料台账 (13)矿井和周边矿业集团采空区相关资料台
22、账 (14)防水闸门(墙)观测资料台账 (15)地表水源水量观测成果台账 台账要有专人管理,内容要齐全并与原始记录相对照,观测成果要及时填写。 3、井上、井下水文地质观测资料有正规的原始记录本,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 4、建立井上下水文观测站,并定时观测。预报要评价突水危险性,提出水害处理意见。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及时下达。并按年装订成册,遇到情况发生变化,预计有突水危险时,要及时进行临时性预报并送达有关单位。年报、月报必须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发至安全生产有关部门。水文地质预报通知书(临时性预报)下发及时,内容全面、准确,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 (四)防治水工作 1、
23、建立地下水水文动态观测系统,按规定时间坚持观测和分析水情变化。 2、矿井防、排水系统健全、设施完善。 3、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运转,并有联合排水试运转报告。 4、要有适合本矿井的综合防治水措施。 5、矿井必须有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由矿总工程师审核后上报上级单位批复。 6、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应当按照矿业集团防治水规定的要求编制。 7、企业应当建立专职的探放水队伍,钻探队探放水队伍已进行培训,并持证上岗。 8、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 9、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探掘分离”管理规定,坚
24、持“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并有相关探测资料和记录。实行牌板管理制度。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 10、警戒线以外的区域,掘进工作面钻孔验证时,掘进中心水平上不得少于3个孔,在垂向上每1.5m至少布置1个孔;回采工作面在物探资料可疑点已进行钻探验证基础上,延顺槽方向每50m应保证1个钻探验证孔。 11、探放水工程设计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矿业集团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将探放水钻孔参数及时如实填绘在相关图纸上。 12、对矿井内的采空区及其周边相邻矿井采空区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应在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标明,对相邻生产矿井
25、旧巷道积水区和开采范围必须清楚,存在问题及时上报矿业集团主管部门。 13、对采掘工作面上覆采空区和相邻同层采空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在采、掘之前进行探放,及时下达停止采、掘通知书和允许采掘通知书。 14、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记录,并对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制定整改措施。 15、矿井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主要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每年对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并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和总结评价。 16、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必须符合矿业集团安全规程第254、255、256条规定,必须防灌井措施。 17、水害应急预案和防排水设备的储备必须设专用仓库,并由专
26、人负责。 18、定期对地表塌陷、裂隙等进行观测记录,雨季“三防”前集中采取防范措施。 19、防隔水煤(岩)柱留设必须符合矿业集团防治水规定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0、井上下防治(探)水工程、防水闸门、防水闸墙、探放水钻孔等工程质量必须符合矿业集团防治水规定要求。 (五)关闭废弃矿业集团调查 建立关闭废弃矿业集团调查分析台账,对关闭废弃矿业集团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对其分布、开采范围、对生产矿井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必须掌握清楚,资料图纸齐全。 二、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
27、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采掘技术员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采掘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责任人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部门,并会同地测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技术员考核分1分。 2、各类巷道开工前,队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部门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由
28、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采掘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采掘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对井下地质现象没描述记录的,技术员罚款50元/次。采煤区队协助地质人员每月逢十对采面进行地质编录工作,收集构造及煤层产状、煤厚、淋水点等情况,发现未上岗的一次扣技术考核分1分。 4、各采掘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责任人,出现
29、突水现象,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对技术人员罚款300-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5、各采掘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各开掘区队要积极配合地测技术人员进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30米探一次),与地测部门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对区队罚款300-500元/次。 7、各区队有
30、探放水任务,采掘技术员要对本队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3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测部门,以便地测部门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未及时汇报超前距离影响生产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8、各掘进队所在巷道施,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部门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部门和生产科设计要求,检查发现实际尺寸不足设计的90%,罚款掘进队长500元,技术员罚款100元。 9、施工采掘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知地测部门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
31、单后给线,各区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区队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部门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区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
32、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根据情况给予300-500元的罚款并进行整改。测点被人为破坏或被喷浆覆盖的,一个中腰线点罚款100元。 12、每掘进3040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掘进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测部门汇报,否则给予技术员100元罚款。 13、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4、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部门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各区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
33、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测部门,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15、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部门汇报,不汇报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16、地测部门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区队施工的重要依据,各区队要妥善保管、存档。发现一次通知单不齐全的罚掘进队长、技术员各50元。 17、各采掘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巷道中、腰线点标志保护完好,巷道贯通精度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奖技术员100元。贯通偏差较大,下发通报处理。八、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
34、月矿安全办公会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次日补上。 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内容: 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总结分析一月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研究确定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九、 资料定期分析、保管、发放制度 矿井地质测量资料是矿业集团建设和生产的技术基础,对地测资料应进行定期分析,提高资料质量,并妥善保管,为了达到更好地为矿业集团生产服务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定期分析制度
35、1、对日常收集的地测资料,及时进行校核、整理、计算和填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各类贯通工程应在贯通后立即进行联测、计算和精度评定,对3000米以上的贯通要及时写出技术总结。 3、由地测专业人员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地质图和地质、测量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不断地总结矿井地质规律,按月提出地质、水文地质预防。 4、每月对矿井涌水量作一次综合分析,每半年作一次总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 5、每季对储量动态、“三量”情况作一次统计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和合理建议。 二、资料保管及提供制度 1、各种日常用图应有图套、图签,并存放在便于使用的图柜里。 2、对日常地测资料,综合分析形成有价值的成果、报告或总结时,应
36、根据技术档案保管规定进行分类,并建立一套目录、索引,达到便 于查找的目的。每年12月份归档前一年的资料、图纸。 3、向本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图纸,须经部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供,属借用资料必须登记清楚,如属外单位借阅,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 4、使用资料时,应爱惜图纸、资料,不得损坏,严禁在图纸上乱写乱画,对于损丢、泄密地测资料者,按国家档案法处理。 5、对于无继续保存价值的废旧图纸、资料,在消毁时先列出清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在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予以销毁。十、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
37、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经
38、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 准靠近暖气和火炉。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十一、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1、
39、矿井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2、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生产技术科负责。 3、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疏、排、截,综合防治措施。 4、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5、矿井必须坚持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
40、的探放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一台探水钻,每台钻杆长度不少于100米,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6、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全环保科调度室负责。 7、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和部门,必须执行班报、日审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后表报送领导签字。 8、探放水工程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深度等。必须报
41、分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及警铃,由探放水领导组负责。9、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阶段或一个水平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十二、地面防治水制度 1、防治水领导组对矿区内防汛工作进行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雨季三防”计划。 2、矿井必须查明附近地表河流等积水量、标高,查明上述体能否通过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下,查明邻矿老空和废弃井巷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积水量并外推3060米,圈定探水警戒线,制定措施探放排水。接近探水警戒线时,一切采掘
42、活动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的原则。 3、使用中的钻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孔口,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安装好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含其它管路)必须及时封孔处理。 四、井下防治水制度 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按规程规定并采取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2、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矿井以断层分界时,防水煤柱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防水煤柱的变动,必须重新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3、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探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
43、岩性及厚度。 4、当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必须编制探放水和注浆堵水设计。 5、主要排水设备:(1)水泵:有工作、备用和检修,且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正常涌水量;(2)水管:有工作和备用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最大涌水量;(3)配电设备:工作、备用电源要与水泵相适应。 6、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往车场,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 7、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主要水仓要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十三、探放水制度 1、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
44、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 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板牌、班报、日报审阅制度和探放水验收制度。 3、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 (1)接近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 (2)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 (3)上层不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即小于安全厚度的要求; (4)探水地区内掘进,一次掘进长度达到了允许掘进的长度,或探水孔的超前距已经达到规定的限度; (5)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 (6)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盘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 (7)打开隔离煤柱放水; (8)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9)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 (10)在强含水层之上,工作面进行带压开采,对强含水层水压,水量,裂隙等情况不清楚,对隔水层厚度变化情况胸中无数,这时也需提早对含水层进行打钻,系统地了解含水层和隔水层情况。 4、探水前钻机的安装,钻场的支护,应在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拦板,与探水相适应的排水设备,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提前完成后探水。5、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十四、矿井探放水措施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