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团公司财务人员外派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维护集团整体利益,加强集团对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明确其责权与工作关系,根据集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制度基础(一)委派财务人员人事关系和经济关系独立的原则。1、人事关系独立。(1)公司对财务实行垂直统一管理,委派财务人员由集团任命或委派,其中全资子公司由集团直接任命,控股子公司由集团委派,按企业的相关制度聘任。(2)未经集团批准,下属企业不得聘任或解聘委派财务人员。(3)下属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亲属不得担任所属企业财务人员。2、经济关系独立。(1)委派财务人员的薪酬及补贴、社保等福利由集团决定,并由集团财务部及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被派驻企业负责
2、发放。(2)委派财务人员只能在其服务企业报销履行工作职责有关的管理性费用,报销时需写明执行的具体业务时间、地点并有证明人、原始单据齐全,以便作为集团内部审查的依据。(3)委派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从派驻企业获取或接受其他经济利益,包括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也不得兼任财务管理以外的其他职务。(二)双重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在业务上接受集团财务部的垂直管理与领导,行政上接受派驻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管理与领导,同时要积极支持与配合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经营管理工作。(三)授权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实行授权管理,管理权限由集团董事长授予。(四)目标管理原则。委派财务人员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
3、。三、组织和分工(一)职责1、集团董事长。(1)任命、决定委派财务人员;(2)决定委派财务人员薪酬;(3)解聘、撤换委派财务人员。2、集团财务部(1)拟定委派财务人员人选建议;(2)负责委派财务人员日常工作管理;(3)指导、监督委派财务人员履行财务管理职责;(4)负责委派财务人员的业务管理考核;(5)提出解聘、撤换委派财务人员的建议。3、集团人力资源部(1)委派财务人员人选建议;(2)拟定委派财务人员薪酬;(3)协助计财部对委派财务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管理;(4)负责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考核。4、集团监察室(1)对委派财务人员职责履行进行监督。(2)对委派财务人员离职、轮岗进行监督。四、制度具体
4、规定(一)委派财务人员定义。本制度所称委派财务人员是指受集团委派,负责对所服务企业资金收付进行反映、监督和管理的总账会计及出纳会计。(二)委派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1、基本条件(1)财经管理类或相似专业,大学本科以上;(2)具有初级以上职称优先、有同职工作经验;(3)总账会计需有初级(含)以上职称;(4)年龄原则要求25岁以上,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2、优秀的职业能力(1)熟悉会计基础知识、现金管理知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具体业务流程(2)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沟通能力,较强的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负责,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3)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3、良好的道德素养(1)理解和认同企业文化,具
5、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作为财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4、委派财务人员的职权(1)有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的意见和建议权;(2)有对不符合财务报销制度的票据的拒绝权;(3)有对成本费用控制处理方案的建议权(4)对于派驻企业负责人超越授权权限、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有给予提醒和制止的权利。(5)配合集团财务部做好内部审计工作5、委派人员的责任(1)办理银行结算a、及时办理银行收款付款手续,办理支票、汇款、转账等方式的结算业务b、收取银行结算凭证,每月清查银行存款,定期进行银行账户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2)提存保管现金a、根据经营需要,按集团有关规定提取、送存和保管现金
6、b、准确、及时完成清查现金工作,保证现金安全完整(3)凭证、印鉴管理a、按时收集原始凭证,复核报销凭证b、按照要求整理财务核算原始凭证,及时移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c、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等各项票据等d、按照规定程序使用票据和印鉴,并设登记账簿负责登记,办理领用、注销手续(4)完成集团财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6、工作关系(1)与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关系a、行政上接受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的领导;b、行使业务监督与管理职能时独立于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c、财务管理工作为派驻企业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提供服务。(2)与集团财务部的关系a、集团财务部是委派财务人员的上级直接管理机构;b、委
7、派财务人员业务上接受集团财务部的领导与监督;c、委派财务人员应按要求向集团财务部报告工作。(3)与控股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关系a、接受集团审计监察部的审计监督;b、配合集团审计监察部对派驻企业开展审计工作。7、人事与薪酬(1)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依据独立性原则,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管理。(2)委派财务人员的任命、委派、解聘由集团董事长决定。(3)控股公司财务部、监察室、人力资源部对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变动具有建议权。(4)委派财务人员的任期一般为三年,期满后,控股公司应合理安排轮换。(4)委派财务人员薪酬执行集团薪酬管理制度。(5)委派财务人员的考核由集团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根据考核结
8、果发放。薪酬及考核的具体办法见薪酬管理制度。8、职业化管理(1)控股公司应加强对委派财务人员在企业文化、职业技能和管理技能层面的内部培训和外部再教育,以保证委派财务人员能更有效地开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目标。(2)随着集团公司的快速发展,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担任委派财务人员工作,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委派财务人员的中长期职业规划工作;同时,还应制定有关委派财务人员的定期轮岗和轮换制度。9、离职管理(1)委派财务人员辞职或辞退需经集团批准,委派财务人员辞职需提前两个月申请。(2)委派财务人员离职需经过控股公司监察室审计。审计结束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五、附则1、本制度经控股公司总裁审核批准之
9、日起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2、本制度由控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解释并不断修订完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企业绩效考核表格大全员工态度考核标准员工绩效评价标准示范2016年公司绩效管理与考核办法公司内部岗位竞聘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餐饮饭店员工绩效考核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总部派往外地的全资、控股或参资公司(以下均称派驻公司)任职的外派人员(以下简称任职外派人员)和派往外地区)进行项目拓展(以下简称项目外派人员)的管理,明确外派人员的薪资、休假及考核等情况。2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外派人员。经公司总部批准的下属公司派往业务辖区的外派人员。3职责3.1人力资源部负责外派人员工资津贴标准的制订、发放及休假的审核。3.2财
10、务部负责外派人员各类费用的报销审核,并按审批结果报销。3.3各派驻公司负责按月(下月5日前)向总部报告外派人员在本公司取得的上月工资、各类补贴、福利等各种收入及考勤等情况。4工作程序4.1外派人员派出程序4.1.1派驻公司中层级(含)以上人员的外派,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4.1.2派驻公司中层级以下人员的外派,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4.1.3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外派安排,填写外派通知单见外派通知单,以传真方式通知派驻公司并通知外派人员,同时抄送给原用人单位。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派驻公司报到。4.2外派人员结束程序4.2.1外派人员需结束外派工作时,按照4.1.1
11、、4.1.2管理权限的程序进行审批。4.2.2人力资源部根据经批准的结束外派安排,填写结束外派通知单见外派通知单,以传真方式通知派驻公司和外派人员本人,抄送给接收单位。外派人员按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前往相关接收单位报到。4.3外派人员的工资及津贴待遇4.3.1外派人员外派期间的工资及有关福利待遇应按外驻公司的额的外派津贴外派人员职级对应津贴标准表。4.3.2外派人员在派驻公司领取与其所任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等收入。4.3.3项目外派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外派津贴统一由总部发放。4.3.4派驻公司每月5日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外派人员的考勤情况表。4.4外派人员出差及差旅费报销4.4.1外派人员出差。4
12、.4.2外派人员外派期间到外地区出差,按照公司出差管理规定执行。4.4.3外派人员的差旅费由派驻公司按上述规定报销;项目外派人员的差旅费由公司总部报销。4.5外派人员的休假4.5.1派驻到地区以外的外派人员,按总部员工休假标准执行(派驻到参资公司的执行参资公司休假标准),交通费用按公司有关制度办理。4.5.2配偶在集团公司驻地居住、本人派驻省外的外派人员,每8个月享受20天外派探亲假(不含路途时间),期间同时返总部汇报工作,往返交通费由派驻公司(项目外派人员由总部)负责报销。若在期限内因工作需要本人未能返回休假,可安排配偶前往派驻地探亲(一年一人次标准),往返交通费和必要住宿费由派驻公司(项目
13、外派人员由总部)参照相应标准报销,其它费用不予报销。4.5.3外派人员同时按公司规定休法定节假日、婚丧假及前款规定的外派探亲假,不再享受其它假期。4.5.4外派人员申请休假,须事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经派驻公司负责人同意,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后(任派驻公司负责人的外派人员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派驻公司及外派人员,外派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通过电话请假,事后补书面手续。4.5.5项目外派人员申请休假,须事先提出书面休假申请(以传真形式),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总部分管领导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部通知外派人员,外派人员方可离开工
14、作岗位。特殊情况通过电话请假,事后补书面手续。4.6外派津贴计算发放办法4.6.1外派津贴按员工在外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在外工作天数系指外派人员在外派工作地点工作(以该员工离新乡之日起计算)或因工作需要到新乡以外地区出差的天数。外派员工因事请假、休各种假期均不算在外工作天数。外派津贴计算公式为:当月外派津贴=(外派津贴标准)当月在外工作天数。4.6.2外派津贴的发放4.6.2.1外派人员(包括各下属公司派往业务辖区的外派人员)的派出日期、外派津贴标准、外派津贴的调整、完成外派工作返回总部的日期等,均由派驻公司在每月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核后发放。4.6.2.2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各派驻公司向人
15、力资源事部填报外派人员出勤及工资发放表,如实注明外派人员外派工作天数和按其职务已在本单位领取的所有工资、补贴及福利等各类收入。项目外派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每月按时填报考勤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外派人员出勤及工资发放表或考勤表并核对无误后交由财务部计发外派人员的当月工资。4.7外派人员的通讯费、招待费、房租4.7.1外派人员到派驻公司报到后,应及时将手机变更为本地区的手机号码并回报公司人力资源部。4.7.2外派人员的通讯费按公司确定和派驻公司的相应标准,在其限额内报销。4.7.3外派人员在当地发生的通讯费、招待费,外派人员由派驻公司负责人按规定审核后报销;项目外派人员由派出单位负责人按规定审核后在派出
16、单位报销。4.7.4外派人员在派驻地住宿费用由外派人员个人承担,外派人员住在派驻公司的自有或租用物业的,应按照所住面积向派驻公司交纳相应租金。4.8各派驻公司派往业务辖区的外派人员的派出、工资、津贴、休假等,参照本规定报经总部批准后执行。附件1外派通知单附件2外派人员出勤及工资发放表附件3结束外派通知单附件1:结束外派通知单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结束在公司的外派工作,请于年月日前办理完在公司的工作交接手续,从年月日起到公司工作。的外派津贴发至年月日。GGGG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附件2:外派人员职级对应津贴标准表单位:元/天职级副总工程师级派驻单位经理级派驻单位副经理派驻单位单位室主任级派驻单位一般人员外派津贴6050403025附件3:外派人员出勤及工资发放表年月日(盖章)序号姓名应出勤天数在外实际工作天数出差或请假天数应发工资其它收入其它支出实发工资备注12345678910单位负责人:制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