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业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湖南民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业务员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特制定业务员考勤管理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此制度适用于长期驻外业务员。 2、业务员的考勤情况主要由各部门经理考勤,人力资源部进行不定期抽查,抽查方式为:电话抽查、 _抽查。 3、业务人员在公司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考勤制度,以公司考勤制度进行考勤。 4、业务员下市场后,每日早上8:30分前用当地固定电话打电话到部门经理处报到,如有事情需请假的,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否则视为旷工,相应考勤惩罚制度按公司标准执行。 5、业务人员下市场
2、后必须进入工作状态,进行市场开发及维护。如发现有擅自脱离岗位现象,罚款100元/次并取消当日差旅补助。当月发现3次以上擅自离岗现象,停发当月基本工资,情况恶劣的公司予以辞退。 6、业务人员 _必须在上午8点至晚上10点期间处于开机状态,在此期间处于关机状态联系不上时,罚款50元。 7、各业务员部门召开 _周会时,业务员必须全员参加,无故不参加 _周会的,将予以处罚100元/次。 8、各业务部门经理需于每月1号前上报上月部门人员考勤报表至人力资源部,如果没有上报报表的,不予以发放工资。 9、业务员其他考勤规定遵照公司相关考勤制度执行。 湖南民达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xx年3月15日 考勤管理制度 第
3、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
4、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
5、、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 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7:0021:00 其它门店7:30
6、-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7、。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8、。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
9、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 _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
10、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 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
11、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附:请假流程 1. 目的 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017:0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经公司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
12、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 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
13、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26日前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
14、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 _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
15、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
16、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17、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
18、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 _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
19、.1病假_业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 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
20、=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
21、申请。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3.3.3.1每周六、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_业务员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50至12:00,下午为1:10至5:3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 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 迟到一小时之内,8:559:00到公司的算迟到,以1元/分钟处罚(主管翻倍),
22、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分钟至1小时到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处;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1小时论,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5、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6、 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 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5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过5天。 2、 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4天,超时为旷工。 3、 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应于两日内提出申请,经主管或人事人员查明属实后准予补假。事后申请一月不得超过3次,超3次者则视为旷工。 4、 员工无故旷工者,除扣除未出勤 本文: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