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法课程第二章-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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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第一节第一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述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述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含义一、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的含义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行为人的行为致人损害时,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和以什么做致人损害时,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和以什么做依据,来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侵权的民事依据,来确定行为人是否应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责任。二、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功能二、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的功能 侵权责任法最重要的功能在于补救,即侵权责任法最重要的功能在于补救,即其关注的是损害发生后如何补救其关注的是损害发生后如何补救 l 第二节 过错责任原则l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l 过错责任原

2、则,又称过失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即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l l二、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依据二、过错责任原则的理论依据l 过错责任原则正是过错责任原则正是19世纪重视个人的自由和理性的世纪重视个人的自由和理性的表现:表现:l 第一,从道德观念上看,个人就自己的过失所致损第一,从道德观念上看,个人就自己的过失所致损害负责,仍是正义的要求;反之,如果行为人已尽到注害负责,仍是正义的要求;反之,如果行为人已尽到注意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在道德上就无可非难,因意义务,主观上不存在过失,在道德上就无可非难,因而无须

3、负责。而无须负责。l 第二,从社会价值观上看,过错责任原则可以调和第二,从社会价值观上看,过错责任原则可以调和“个人自由个人自由”与与“社会安全社会安全”两个基本价值。两个基本价值。l 第三,从个人尊严上看,过错责任最能体现对人的第三,从个人尊严上看,过错责任最能体现对人的尊重。尊重。l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l(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l 只要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只要法律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时,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形时,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l(二)适用方法(二)适用方法l 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方法,是指对过错的举证和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的方法

4、,是指对过错的举证和证明。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方法:一是谁主张谁举证明。过错责任原则有两种方法:一是谁主张谁举证,通常是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证,通常是由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和证明,而加害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二是过错推明,而加害人无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二是过错推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定中举证责任的倒置,推定加害人有过错,而由加害人自己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害人自己承担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责任。l 第三节第三节 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失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无过

5、失责任原则,是指损害发生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是指损害发生后,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即不问行为人主观上责任要件的归责标准,即不问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和所管理的人有无过错,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和所管理的人或物与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他或物与造成的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他就应承担民事责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产生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产生l 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确立于19世纪中后期。随着自世纪中后期。随着自由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和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以由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和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以及及20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广

6、泛运用,人类社会在享世纪以来科学技术的广泛运用,人类社会在享受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遭受着各种工业灾害、受高度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遭受着各种工业灾害、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缺陷产品致害等严重损害人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缺陷产品致害等严重损害人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人们试图寻找一种较之传统过错责任原则更为严格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起初,是在的法律对策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和救济。起初,是在过错责任的框架内通过倒置举证责任即过错推定的过错责任的框架内通过倒置举证责任即过错推定的方式来保

7、护受害人,但是在加害人证明自己并无过方式来保护受害人,但是在加害人证明自己并无过错时,无辜的受害人仍然得不到补偿,因而需要在错时,无辜的受害人仍然得不到补偿,因而需要在过错责任体系之外,另寻归责事由,这就是无过错过错责任体系之外,另寻归责事由,这就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原则。四、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四、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一)适用范围(一)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06条第条第3款以及款以及侵权法侵权法第第7条条的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由法律专门规定,这些法律的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由法律专门规定,这些法律既包括既包括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6张第张第3节

8、的部分条款,也包括节的部分条款,也包括侵权法侵权法及其他单行法。具体而言,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及其他单行法。具体而言,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的侵权责任(第行职务中的侵权责任(第121条)、产品责任(条)、产品责任(122条条,41条)、条)、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责任(123条,条,69条)、环境污染致人条)、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责任损害的责任(124,6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127,78)、)、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侵权责任(道道路

9、交通安全法路交通安全法第第76条条、雇主的替代责任以及雇主对雇员的工、雇主的替代责任以及雇主对雇员的工伤赔偿责任(高院伤赔偿责任(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题的解释第第9、11条)等。条)等。l(二)适用方法(二)适用方法l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方法主要是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方法主要是基于“不考虑加害人有不考虑加害人有无过错无过错”,而免除原告对加害人过错的举证和证明责任。,而免除原告对加害人过错的举证和证明责任。加害人也不得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主张免责抗辩。但是,加害人也不得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主张免责抗辩。但是,原告仍需证明侵

10、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原告仍需证明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系。l(三)责任限制(三)责任限制l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大多法律规定对责任加以限制。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时,大多法律规定对责任加以限制。l(四)免责条件(四)免责条件l 一是一般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第一是一般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过错等三人过错等l 二是特别的免责条件。如我国二是特别的免责条件。如我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第第29条条规定的规定的“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和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11、的”以及以及“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等免责条件。等免责条件。l 第四节第四节 公平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l一、公平责任原则的含义一、公平责任原则的含义l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是按照法律的规定又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的观念,在考虑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补偿,由当事人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的一种归责原则。侵权法第24条规定:“”l l二、关于公平责任理念和理性的讨论二、关于公平责任理念和理性的讨论l(一)对公平责任原则理解迥异(一)对公平责任原则理解迥异l 尽管我

12、国尽管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了公平责任原则,我国理论对该原规定了公平责任原则,我国理论对该原则还是有不同的理解:则还是有不同的理解:l 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平责任是无过失责任的一种类型。第一种观点认为,公平责任是无过失责任的一种类型。l 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平责任是在行为人无过错情况下的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公平责任是在行为人无过错情况下的责任,其基本内容是侵权行为人致人损害,主观上纵无过错,法院亦可根其基本内容是侵权行为人致人损害,主观上纵无过错,法院亦可根据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具体情况,判令加害人据加害人和受害人双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其他具体情况,判令加害人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或部分

13、损失,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l 第三种观点认为与第三种观点认为与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2条规定一致,认为公平条规定一致,认为公平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任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损害的发生均无过错,但可根据实际情况,让双方合理地分担民事责任。让双方合理地分担民事责任。l还有观点认为根本不存在所谓公平责任原则。还有观点认为根本不存在所谓公平责任原则。三、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三、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 (一)适用的必备条件(一)适用的必备条件l 1、损害的发生必须属于侵权责任法调整的、损害的发生必须属于侵权责任法调整的范围,

14、即损害须因民事权益受侵害造成的;范围,即损害须因民事权益受侵害造成的;l 2、损害的发生必须属于法律既没有特别规、损害的发生必须属于法律既没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也没有规定行为人没有定适用无过错责任,也没有规定行为人没有过错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场合;过错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场合;l 3、损害须是比较严重的;、损害须是比较严重的;l 4、对于损害的发生须是当事人双方都没有、对于损害的发生须是当事人双方都没有过错。过错。(二)适用范围(二)适用范围l 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当规定以下几种情形(当然公平原则并不要求有法律的明文规定):然公平原则并不要求有法律的明文规定):l1、公平责任的一般性规定情形。、公平责任的一般性规定情形。l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第第132条规定:条规定:“当事人对造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l2、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情形。的情形。l3、紧急避险人承担适当民事责任的情形。、紧急避险人承担适当民事责任的情形。l4、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致人损害、为对方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致人损害的情形。的情形。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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