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经营协议书甲方: 地址:注册号:法定代表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共同合作经营甲方企业事宜,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一、合作内容甲方为在运城市注册并合法存续尚未进行经营的汽车销售、配件销售、汽车保养、维修及本行业相关的企业,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甲方将企业及相关资产交由乙方经营管理。二、合作方式1、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将企业现有营业执照、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印章、企业资产(详见资产清单)交给乙方使用。2、乙方在合作期间提供经营所需资金,并利用其优势资源为合作项目取得 品牌的汽车代理权,为合作事项创造价值或降低合作项目的经营
2、成本。三、合作期限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四、利润及亏损承担1、合作期间,应就合作事项单独设立财产账簿。合作期间企业运营所需资金由乙方投资,并计入独立的财务账簿。甲方在合作期间不再向企业进行任何形式投资。2、合作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由双方对合作事项进行清算。双方计算出利润(全部营业收入扣除乙方投资金额、及合作期间的运营支出),按甲方40%、乙方60%的比例进行分配。若合作期间发生亏损,亦按前述比例由双方承担。五、权利及义务1、合作期间,项目的运营管理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人员招聘和培训、财务管理、税费缴纳等。甲方不参与项目的具体经营管理。2、甲方有权对乙方
3、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有权查阅财务账簿,对不利于合作经营的事项有权提出意见。若该意见乙方不同意采纳应向甲方做出合理说明。3、双方若在协议期满、终止或解除后,无法就清算达成一致时,任一方均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清算。六、合作期间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必须取得合作各方一致同意:1、改变甲方企业名称;2、改变甲方企业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经营地点;3、处分甲方企业的不动产;4、注消、出让合作企业;5、转让或处分合作企业的知识产权(包括无形资产)或合作的其他资产;6、以合作企业名义贷款或为他人进行担保;7、对甲方资产进行改扩建。七、合作协议终止及解除1、因国家关于汽车行业政策调整、拆迁等导致合作协议无法继
4、续履行时,本协议自行终止。2、合作期间,任一方主体出现注销、吊销或丧失行为能力时,本协议自行终止。3、任一方提出解除经他方同意后,本协议解除。4、协议终止或解除后,由相关权利人按本协议第四条第2项约定处理清算事宜。八、通知1、各方确认合作期间的通讯地址如下:甲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指定联系人: 联系地址:联系电话:2、任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九、其他1、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合作各方共同协商决策,如有遗漏、修改之处由双方共同以书面形式增订补充协议。2、在执行本协议中合作方之间如出现争议,协商不成可提交协议书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判。3、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各方签字后生效。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