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各部门应根据本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消防设施的维护和使用人员应进行现场演示和培训。5、新员工上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由于工作需要,员工必须在换岗前接受再教育和培训。7、消防控制中心等特殊岗位需要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二)消防巡逻队、检查制度1、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消防巡逻队。每月对
2、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验员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天通知消防安全检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未在规定时间内纠正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影响疏散的紧急出口或疏散路线上安装栅栏等障碍物。2、应按照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正常,并定
3、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4、严禁在业务或工作期间锁定紧急出口。5、严禁在业务或工作期间关闭安全疏散标志、遮挡或覆盖。(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种消防设施的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和其他情况的移交程序。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修复。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不在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人员不得进入值班室。6、工作时间内,消防控制中心禁止吸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7、发
4、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119 致电公安消防部门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五)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管理制度1、专职管理员负责消防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2、消防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护和定期技术测试,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测试:(1) 烟、感温报警系统测试由消防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2)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泵应每月测试
5、和启动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3) 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应每六个月测试一次。(4) 室内消火栓、每季度进行一次喷水释放试验。(5) 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测试时间。4、消防设备管理:(1) 每年在冬防、夏季预防期间,定期对灭火器进行两次普查和换装。(2) 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报告给领导。(4) 各部门消防器材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六)火灾隐患整改系统1、各部门应及时消除存在的火灾隐患。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于无法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 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 报告。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作出批复,报送公安消防机构。(七)用火、电力安全管理系统1、电力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架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关闭电源。(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和其他大功率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