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图纸会审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1条 图纸会审目的。了解设计意图,明确质量要求,将图纸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专业之间的矛盾等,尽最大可能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第2条 会审参加人员,包括设计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设计院专业负责人。第3条 会审时间。一般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边开工边组织会审(如图纸不能及时供应时)。第4条 会审由设计管理部组织、安排。第二章 会审内容第5条 审查施工图纸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和有关规定。第6条 审查施工图的基础工程实际与地基处理有无问题,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地质情况。
2、第7条 审查建设项目坐标、标高与总平面图中标志是否一致,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的几何尺寸关系以及轴线关系和方向等有无矛盾和差错。第8条 审查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和清楚明确,核对建筑、结构、上下水、暖卫、通风、电气、设备安装等图纸是否相符,相互间的关系尺寸、标高是否一致。第9条 审查建筑平、立、剖面图之间关系是否矛盾或标志是否有遗漏,建筑图本身平面尺寸是否有差错,各种标高是否符合要求,与结构图的平面尺寸及标高是否一致。第10条 审查建设项目与地下构筑物、管线等之间有无矛盾。第11条 审查结构图本身是否有差错及矛盾,结构图中是否有钢筋明细表,若无钢筋明细表,钢筋砼关于钢筋构造方面的要求在图中是否说明清楚
3、,如钢筋锚固长度等。第12条 审查施工图中有哪些施工特别困难的部位,采用哪些特殊材料、构件与配件,货源如何组织。第13条 对设计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可能性和应采用的必要措施进行商讨。第14条 设计中的新技术、新结构限于施工条件和施工机械设备能力及安全施工等因素,要求设计单位予以改变部分设计的,审查时必须提出,共同研讨。第三章 会审程序第15条 会审由设计管理部召集进行,并有资料室分别通知设计、监理、分包协作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分包的由施工单位通知)参加。第16条 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解决专业自身和专业与专业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及施工配合问题。无论“专业会审”或
4、“综合会审”,在会审之前,应先由设计单位交底,交待设计意图、重要及关键部位,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做法、要求、达到的质量标准,而后再由各单位提出问题。第17条 会审时,由项目技术人员提出自审时的统一意见并做记录。会审后监理工程师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由各参加会审单位盖章后生效。第18条 根据实际情况,图纸也可分阶段会审,如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装修工程、水电暖通等。当图纸问题较多较大时,施工中间可重新会审,已解决施工中发现的设计问题。第四章 会审记录第19条 会审记录由监理单位执笔完成。第20条 工程项目名称(分阶段会审时要标明分项工程阶段)。第21条 参加会审的单位(要
5、全称)及其人员名字(禁止用职称代替)。第22条 会审记录的内容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设计图纸提出的矛盾、问题,由设计予以答复修改(要注明图、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2) 施工单位为便于施工,施工安全或建筑材料等问题要求设计单位修改部分设计的会审结果与解决办法(要注明图、图号,必要时要附图说明)。(3) 会审中尚未得到解决或需要进一步商讨的问题。(4) 列出参加会审单位名称、并盖章后生效。第五章 其他相关内容第23条 会审地点要填写清晰、具体。第24条 联系电话要注明,包括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第25条 会审记录的发送一般有监理公司执行。第26条 会审记录发送单位(1) 建设单位档案室。(2)
6、 设计单位。(3) 监理单位。(4) 施工单位项目部。(5) 其他与会单位。设计图纸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1条 目的。为做好设计图纸的管理工作,使其收发及时、手续齐全、废图绝迹、不遗失、无差错,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图纸管理工作。第3条 相关部门及人员职责(1) 工程技术部负责图纸管理的监督指导。(2)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本项目的图纸管理。(3) 专业公司等单位负责图纸的二级管理。第二章 管理内容第4条 设计图纸的接收(1)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图纸管理人员按合同规定接收设计图纸,准确核对后,编制图纸目录,报技术部门专业工程师审核。(2) 图纸管理人员
7、将图纸目录报告总工程师和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及时规定发图顺序及图纸分配情况。(3) 需进行翻译的有关图纸先进行目录翻译,再按有关翻译的约定进行其他内容的翻译。(4) 必要时需进行图纸催交工作。第5条 设计图纸的登记(1) 对接收的图纸(或翻译工作完成的)进行分类、统一编号、盖章标石。(2) 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随时检查登记、统计情况的准确程度,防止漏登情况的发生。(3) 图纸应首先归档一份。第6条 设计图纸的发放(1) 按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的规定,以先后顺序和数量通知施工的专业公司和有关部室领取设计图纸。(2) 专业公司等单位的图纸接收人为资料员或专职工程师,有关
8、职能部室为内勤员或负责人。(3) 图纸发放应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4) 专业公司等单位和项目部各部门办理接收及发放手续,做好图纸的二级管理工作(收图登记、发图登记、领取人签字)。第7条 作废图纸的处置(1) 对施工中由于变版而作废的图纸,工程技术部门发布变更通知,各使用部门资料员或内勤人员将作废图纸及时交回工程技术部门,回收的作废图纸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确认批准,造册登记后做销毁处置。(2) 若需留作参考时,加盖作废标识章,并隔离存放。第8条 施工人员以及用图人应爱护图纸,防止丢失和损坏。第9条 若须进行图纸复印,由用图单位提出申请,报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工程技术部门统一复印并登记。第10条 对于工程需要借用的图纸,工程技术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并及时归还。存档的图纸一律不予借出。第11条 施工图纸的存档工程竣工后,根据企业档案室的要求,由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对图纸进行整理,作为企业的存档资料。第三章 零星图纸的管理第12条 零星工程图纸由总设计师在设计部的设计通知单上签字确认。第13条 零星工程图纸发放范围为工程部、项目部各一份,领用人在设通知单上签收。第14条 修改变更图纸的发放范围按原发放范围实施。第四章 相关文件记录第15条 相关文件记录包括图纸记录、到图登记表、图纸发放登记记录、图纸借阅等记录、作废图纸回首记录和作废图纸销毁处置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