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制度承诺书项 目 名 称: 建设单位(甲方): 总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应实行专户管理制度,现甲乙双方共同承诺落实以下管理制度:甲方承诺:1、在与乙方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对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款项方式以及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与建设单位作出明确约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乙方开设的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帐号为 ,开户行 ,且每期存入工人工资专用账户金额不低于当期合同进度款金额的20%。2、对乙方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并
2、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乙方承诺:1、在与甲方签订项目施工合同时,对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款项方式以及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与建设单位作出明确约定。在项目施工报建前在商业银行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工资,并报送甲方备案。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管理按照银行相关规定执行。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的资金除发放工人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不开通网上银行等电子支付渠道,不提取现金。2、在用工之日起15日内在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为每个工人办理工资个人账户,并通过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依法按时足额将工人工资直接支付到工人的工资个人账户,当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内资金少于应发劳动者工资总额的,乙方应当及时补足。3、建立用工管理台账,真实、准确记录工人名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程进度、工时、劳务承包款和工人工资支付情况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公章): (公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