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码头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员工及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家财政部、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适用于码头。第三条:本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用语的含义:(1)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2)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
2、用第四条:安全费用的提取(1) 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根据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按照不少于1.5%的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该费用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项目费用。(2) 本公司安全费用纳入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第五条:安全费用的使用 本公司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2) 购置、安装和使用涉及安全管理的设施设备;(3)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4)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5) 安全生产检查、评
3、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6)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8)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9)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第六条:公司安全委员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审批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第八条:安全费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九条: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在码头安全领导委员会。第十一条: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实施。Page 2of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