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3篇为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本文是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一: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
2、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
3、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
4、上岗。 3、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供应商遴选制度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需保证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前提下开展合作活动。 2、在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3、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包括采购、贮存、烹调温度控制、专间操作、包装、留样、运输、清洗消毒等流程 1、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2、购进的产品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字样。 3、加工操作规程应具
5、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4、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 5、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6、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
6、本色。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应依法建立采购查验记录和索证制度的品种 食品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二、索证要求 1.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采购的,须查验留存供货商资质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2.从固定供货商采购的,应查验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宜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以保证食品安全质量; 3.从合法超市、农贸市场采购的,须留存购物清单; 4.使用集中式餐具消毒企业的,应索取厂家营业执照及产品消毒合格证明;以上各种的采购,均须索取留存有效购物凭证
7、;证明资料为复印件者,宜有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进货验收 1.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不得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的食品。采购时应进行感观检查,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霉变生虫、污染不洁、有毒有害、有异味、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原料,以及外观不洁、破损、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或不清楚、不明、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及其制品加工食品。 2.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标签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47、48和66条的规定。 3.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 四、台账记录 1.应按格式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
8、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清单或票据,需完整填写。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各门店应当建立总部统一配送单据台账。门店自行采购的产品,应当遵照以上规定进行查验索证索票制度。 3、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保存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干2年。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
9、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2、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餐饮经营单位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3、采购使用的明矾、泡打粉、小苏打、臭粉等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 4、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5、严禁违法使用硼酸、硼砂、罂粟壳、废弃食用油脂、工业用料等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6、油条、糕
10、点、面食等常用的泡打粉等含铝膨松剂,应严格控制用量,以防止铝含量超标;应首选使用不含铝的酵母粉、塔塔粉等食品添加剂。 7、餐饮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食品检验制度 1.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2.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3.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
11、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4.食堂采购一切物品,均必须严格履行入库、出库手续,双方签字。 5.保管员对所购物品进行质地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采购与入库。 6.对工作人员取出食品要进行检验,核对数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出库与食用。 7.加强食堂仓库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食物中毒工作。 8.合理安排入库、出库食品数量,适度保持库存量,加强检验,杜绝一切不安全及浪费现象的发生。 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理方案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
12、应当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将食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质量监督部门报告。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使用电视,黑板报,宣传画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卫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水平
13、,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细菌性食物中毒预防措施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三项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经常性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物的还应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到动物接触食品。 2、控制时间。即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不给予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机会。熟食品应尽快吃掉;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完。 3、清洗和消毒,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对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还应在清洗的基础上进行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也应进行
14、清洗消毒。 4、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预防常见的化学性食物中毒措施 1、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时以食品洗涤剂溶液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调经烫泡1分钟,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 2、豆浆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浆烧煮时将上涌泡沫除净,煮沸后再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彻底分解破破坏。应注意豆浆加热至800c时,会有许多泡沫上浮,出现“假沸”现象。 发生食物中毒处理: 1、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 2、及时向食
15、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紧急处理。 后勤保障部负责与调度,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及时报本单位有关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事务。 4、原因调查 保护好现场严防破坏,要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标封存。 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取证。 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二: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的票证,并
16、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
17、况。 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
18、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的票证: 1.食品质
19、量合格证明; 2.检验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
20、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
21、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
22、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第二条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三条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第四条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第五条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
23、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伤寒
24、;痢疾;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配备食品卫生专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
25、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
26、本事由及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保证食品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三: 1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构成 单位负责人;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餐厅卫生制度 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服务人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3凉菜间制
27、度 凉菜制作必须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并在凉菜制作间入口处设预进间,供工作人员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凉菜制作间内必须安装空调设施,保证室温低于25。 凉菜制作间加工前必须进行紫外线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凉菜制作前要将刀、砧板、台面、手进行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成品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制作间。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夜隔夜食品回锅加热销
28、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工作结束后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制作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非专业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4初加工间制度 有专用加工场地,工具、容器要专用,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应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将外壳洗净,必要时应进行消毒处理,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5烹调
29、加工制度。 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回锅彻底加热后供应; 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 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制作点心用原料要以销定量,制作时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添加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标准; 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墙面的清洁卫生工作。 操作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发指甲,不蓄长发和胡须,不吸烟,不随地吐痰等; 具备能盛放一个餐次的密闭垃圾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 6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30、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包装食品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消毒。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加工所防尘、防蝇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7食品仓库管理制度 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
31、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混放; 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8食品销售制度 销售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内容,进货时向供方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单,严禁购销产品标志不全或现售现贴商标的食品; 销售食品必须无毒无害,禁止出售变质、生虫、掺假、掺杂、超过保存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规
32、定的食品; 出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当使用。使用工具售货及无毒、清洁的的运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旧报纸运装食品。货款、工具分开存放,所用工具班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不留长指甲、长头发、长胡须,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操作时不吸烟; 吧台内严禁落地存放食品,严禁乱堆、乱放食品及其他杂物。 9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从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食品,网,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 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采购的,应当索取并
33、留存采购清单。 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内容; 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混装、混运。 食品采购入库前应由库管人员进行验收,合格者入库储存,不合格者退回。 餐饮用食品采购必须索证,建立食品索证登记档案,索证要有专人管理。 10除害卫生制度 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发现老鼠、蟑螂及其它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 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 11卫生检查制度 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天进行卫生检查; 各部门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 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 各类检查应有检查记录
34、; 发现严重问题应有改进及奖惩记录; 检查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运输食品的工具,冷藏、冷冻设施,损坏应维修并有记录,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 发现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未取得体检、培训合格证明不得上岗; 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13餐饮业管理档案制度 有专人负责、专人保管; 档案应每年进行一次整理; 档案内容:卫生申请基础资料、卫生机构、各项制度、各种记录、个人健康、卫生知识培训、索证资料、餐具消毒自检记录、检验报告等。 14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食品添
35、加剂必须使用国家批准的品种和在允许范围内使用。 采购食品添加剂要有记录并存档。 食品添加剂要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告诉烹调厨师适用范围和使用量。 盛放食品添加剂要有专用容器和明显标志。 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责任追究制。 15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米面及其他杂粮必须有安全检验合格证明。 .用发酵剂、食用碱等添加剂必须有索证。 .面食间洗动物性、植物性食品的水池要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面食间案板必须荤、素分开使用,并有标志。 .必须有盛放肉等专用冰箱。 .室内做到放蝇、防尘、防鼠。 .加工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不准戴戒指、手链、涂指甲等。 .有室内卫生定时清扫制度。 16裱花制作管理制度
36、 .进入裱花间必须更衣、洗手消毒。 .裱花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允许使用的品种,并在允许使用量范围内使用,不能乱加。 .要定时进行空气消毒,保持室内清洁状态。 .专用裱花工具要定时清洁消毒,防止污染。 .加工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定时洗手消毒,保持个人卫生。不允许戴手饰及染指甲等。 .放蝇、防尘、防鼠等卫生设施要齐备。 .要定时整理室内卫生。 17配餐间管理制度 .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 .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要设与配餐间相适应
37、的紫外线消毒灯,在工作前打开30分钟。 .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18烧烤制作管理制度 .场所必须按宰杀粗加工腌制烧烤卤肉间晾凉分设场所。 .所用畜禽肉类必须经过兽医检疫合格方可使用。 .烧烤卤制肉类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使用其他食品添加剂要经卫生监督机构允许方可使用。 .制作间必须设洗手消毒水池及设施。 .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间要设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对案板及空间进行消毒处理。 .切配烧烤卤制熟食品要专人负责,专用工具,防止生熟交叉污染。 .放蝇、防尘、防鼠、防腐卫生设施要完备。 .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19餐具用具洗消毒制
38、度 .要有经过培训懂得消毒知识的人员从事消毒工作。 .洗消间大小必须与经营规模相适应。 .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并有明显标识 .热力消毒设施要充足,餐具做到每餐一消毒。 .有密闭的餐具保洁柜,数量要充足。 .不适宜热力高温消毒的茶餐具,药物消毒要有固定场所,要按消毒药物有效浓度配比,按洗涤、消毒、冲洗、保洁的顺序进行。 20.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废弃油脂必须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不得随便处理废弃食用油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