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录1、党支部基本任务2、组织生活会制度3、三会一课制度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5、党员学习制度6、党籍、党费管理制度7、流动党员管理制度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9、支部书记主要职责10、支部组织委员主要职责11、支部宣传委员主要职责12、支部纪检委员主要职责13、基层党组织播放党员电教片制度14、党员电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15、党员电教机房管理制度16、党员电教设备使用保管制度17、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人员职责18、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19、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20、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21、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制度22、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党支部基本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
2、、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支部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和党的工作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
3、们中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妇女中发展党员。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八、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组织生活会制度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4、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一两个实际问题。三会一课制度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
5、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
6、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12名新党员。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
7、常性的培养教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学习制度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
8、,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充分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每年组织党员观看电教片不少于12次,并在一册三簿上做好观看和讨论记录。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都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可采
9、取送学上门等方式搞好学习教育。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党籍、党费管理制度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10、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一、党员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二、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6个月及6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三、流动党员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期交纳党费,每季度向支部写信汇报
11、思想、工作等情况;返回时,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并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四、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二、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三、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
12、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准备工作。四、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五、民主评议后,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积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
13、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努力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干部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任务的完成;、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指导帮助各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换届选举和委员出缺增补的具体工作
14、;2、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3、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的情况。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有: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学习任务;2、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工具和有线电视、
15、党建网站等现代传媒,大力开展宣传鼓动工作,表彰优秀党员,宣传干部群众中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例;3、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开展各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业余科学、技术、文化学习及科学研究活动,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工作技能。党支部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支部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主要职责有:1、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同各种违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调查、处理党员违纪案件;3、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4、经常向支
16、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基层党组织播放党员电教片制度一、基层党员电教网点应配备12名责任心强的专职或兼职播放员,并配置必要的播放设备。二、认真抓好播放收看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播前有准备,播后有讨论。基层党员电教网点要建立“一册三簿”,即:点名册、播放登记簿、讨论记录簿和信息反馈簿。三、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党员电教片的交流与播放,有计划地组织好片源,保证播放的需要。凡从外单位购进、交流或自制的电教片,须经领导审定后方可播放。四、基层党员电教网点每月至少要组织开展一次党员观看电教片活动,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和信息反馈工作。五、严格遵守国家音像管理规定,不得把娱乐
17、片和党员电教片一起播放,严禁播放内容不健康的录像片。党员电教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一、党员电教经费只能用于党员电化教育。其主要使用范围为:1、购置、维修、保养电教设备及器材;2、制作、引进和复制党员音像教材,购买有关电教业务书刊;3、开展电教片观摩评比及电教工作人员培训活动;4、奖励优秀电教片及先进电教工作者;5、党员电教工作的宣传及正常支出。二、电教部门的财务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三、党员电教经费不以盈利为目的,会计与出纳分开,做到帐目清楚,帐银相符,帐物相符,票据齐全,手续完备,经常核对,定期检查。四、电教经费要专款专用,无论金额大小均要按分管权限批准后方可使用。党员电教机
18、房管理制度一、建立完善机房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故障率,避免重大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二、机房要保持安静、整洁,通风干燥。做好防尘、防热、防潮、防火、防磁、防盗工作,确保电教设备安全。三、进入机房应穿工作服,换鞋,非本单位电教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机房。四、机房要有专人负责,并建立设备使用档案。工作人员使用设备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按技术操作规定使用,非工作人员不得操作。五、机房原则上不对外使用,不准私自对外制作节目或复制音像制品,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组织讨论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六、保持电教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经常检查电路及电器设备,及时排除隐患,不得带故障工作。七、开机以后
19、,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房;工作结束后,所有设备应按规定恢复原状;离开机房时,要切断全部电源,关好门窗。党员电教设备使用保管制度一、电教设备,包括电视机、影碟机、摄像机、录像机、编辑机和其他一切附属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必须使用好、保管好。二、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音像资料均要登记建档,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设备使用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逐一清理核实,办好移交手续。三、电教设备管理人员要爱护电教设备,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外出使用要办理出库登记,返回后要清点检查。四、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派人随机作业。五、电教设备及资料要注意防火、防潮、防尘、防磁、防盗、防高温
20、,确保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一但出现故障要立即停机检修,自已无力解决的故障,应及时送有关部门修理,如超过使用年限不能再使用时,要及时注销和更新设备。六、对因管理不善或违反操作规程而使电教设备遭受损失的,应视情节轻重给责任人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及经济赔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人员职责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及建设理论。二、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熟练掌握相关电教业务技术,做到一专多能,能切实保障播放质量和教育效果。三、热爱电教事业,忠于职守,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以高度
21、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四、加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性,认真执行有关党员电化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电教片的征订、发行和播放工作。五、爱护电教器材及设备,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杜绝一切人为事故的发生,搞好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六、坚持和发扬严谨务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树立为基层服务、为广大党员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做好信息收集及宣传报道工作。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一、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因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新发展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社会反映比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基层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
22、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总)支部书记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违反党章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2、不经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4、未能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发展工作带来被动的;5、不经过发展公示的;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7、填写发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8、入伍、入学、外出务工以及支部撤并前,突击吸收发展党员的;9、在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
23、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10、违反党员发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基层党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未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或发展计划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的;2、发展党员未按计划的,或增补计划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就发展的;3、违反培训考试制和政治审查制的有关规定的;4、未进行预审考察或预审考察走过场的;5、对党员发展公示过程中群众的举报查处不力,造成发展工作被动的;6、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未召开党委会的;7、以权谋私,干预下属党组织正常发展工作的;8、伪造材料,制造假党员的;9、重点预审对象未及时与县委组织
24、员办公室通气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追究,主要采取取消党建工作先进参评资格和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结果降低一个档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 五、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区别处理。情节较轻的,对分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整工作岗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理。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一、对发展党员工作措施不得力、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根据不同情况,分级实行重点管理。对党外群众比较多且连续2年未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列为基层党委重点管理单位;对党外
25、群众比较多且连续3年未发展党员、或党员结构比例严重失调的党支部和基层党委,列为县委重点管理单位。二、对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党组织,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促其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对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的党组织,要找其主要负责人谈话,帮助提高认识;对发展党员重点不突出、结构不合理的党组织,要帮助分析现状和原因,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业务不熟、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党组织,要对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熟悉业务;对班子涣散、工作乏力的党组织,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并派驻指导员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经教育改变不大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调整。三、对各级重点管理单位的整改情况实行定
26、期督查和年度考核制度。各基层党委每季度要对重点管理单位进行一次督查,县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对整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建立“重点单位”管理档案,一年一考核、三年一验收,实行动态管理。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一、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各党支部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阶段组织开展民主测评。二、民主测评大会由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吸收预备党员两个阶段的民主测评工作可结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进行。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下的,原则上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民主测评;支部党员总数在15人以上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
27、员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邀请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不得少于参会党员的二分之一。参加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三、各基层党支部在测评开始前,要介绍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并由测评对象作思想汇报。四、测评对象获得优秀票和合格票总数达80%以上的,民主测评过关;60%80%的,由支委会研究处理;40%60%的,予以延期处理;40%以下的,予以取消资格处理。五、民主测评表和测评结果应及时封存,由各基层党支部存档备查。会议决议及测评情况汇总表统一放入本人入党材料内。 (附:民主测评表样本4份)附表1: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申请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申请入党时
28、间测评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中共支部委员会年月日附表2: 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民主测评表发展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测评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附表3: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民主测评表预备党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预备时间测评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中共支部委员会年月日说明:认为该同志“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在相应栏中画“”;表上不画作任何符号的,视作弃权。附表4:党支部民主测评汇总表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得票情况申请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申请入党时间测评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中共支部委员会年月日党支部讨论接收预
29、备党员民主测评得票情况发展对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测评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民主测评得票情况预备党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务预备时间测评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中共支部委员会年月日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制度一、审查对象。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基层党委审批的拟发展对象,在基层党委审批之前必须报县委组织部审查。二、审查的内容。包括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入党前集中培训情况、党支部大会讨论情况、公示情况等。重点审查五个方面的内容:拟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程序是否规范准确、材料是否客观齐全、是否列入年初发展计划、是否符合发展党员工
30、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重点。需审查的具体材料有:拟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党支部综合材料、有关问题的证明材料、函调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材料、团支部推荐意见、党总支部审查意见(未设党总支的除外)、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意见等。三、审查权限。全县拟发展对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四、县委组织部在收到基层党委报送的拟发展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一般要自收到之日起一周内审查完毕,并提出审查意见,下达书面通知。五、审查中有关问题的处理。经审查符合党员条件,但入党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或程序不规范的,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补报或重新办理;对于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建议基层党组织
31、不予审批;有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的,应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六、县委组织部审查的目的是核查把关,并不取代基层党委的考察审核和审批。基层党委在上报之前必须充分履行职责,严肃认真地做好考察审核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基层党委应及时进行研究审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制度一、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二、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2、(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三、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