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留守儿童之家各项管理制度 (一)留守儿童组织领导制度 1、各项目学校要分别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及学校一把手任组长,教育局相关科室及学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职能作用,加强对县区、对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管理。3、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部分贫困留守儿童给与生活补助,确保他们不辍学。同时不断改善学校的条件,为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 (二)留守儿童基本情况登记制度 1、学校每学期要对在校的“留守儿童”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登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 2、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
2、姓名、家庭详细住址、家庭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 3、通过建立“联系卡”,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联系,对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 (三)留守儿童家长(监护人)培训与管理制度 1、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机制,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2、充分利用寒暑假、春节等留守儿童家长回家之机,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家长座谈会等,传播科学文明的家教知识,加强对留守儿童家长和监护人的法制宣传。 3、以家长学校为平台,以分类教学的形式,抓好临时监护人专项培训,每学期不
3、少于两次。对年岁大、离校远的临时监护人,学校以办村(居)家长分校和家访形式送教上门。 4、要求家长与学校或临时监护人签一份托管协议、留一个外出电话、学一点家教知识。 (四)留守儿童监护人联系制度 1、学校开通亲情热线,帮助留守儿童每月进行一次与外出务工父母通信、通电话或视频交流活动。 2、留守儿童家长每两周与孩子通一次电话,每月与孩子互通一封信,每月与孩子的班主任和委托监护人联系一次,每学期与孩子的科任教师联系一次,主要节假日回家团聚一次,倾听孩子的心声,关注孩子的成长,弥补孩子感情上的缺失。 3、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留守儿童临时监护人会议,通报留守儿童在校学习、生活、品行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情况
4、,提出留守儿童管理教育的针对性建议。 4、班主任每学期组织一次对每位留守儿童的家访活动,了解并指导监护人进行正确的家庭教育。 (五)留守儿童之家活动制度 1、学校每学期制定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计划与安排,并抓好落实。2、将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共青团和班委会的作用,开展工作。3、积极开展“找一名爱心(爸)妈,结成帮扶对子;举办一次主题教育活动;组织一次留守儿童亲情关爱活动;参加一个课外兴趣小组,培养留守儿童特长;读一本好书”等“九个一”活动。 4、通过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提高留守儿童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的能力。 (六)
5、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 1、根据摸底调查掌握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帮扶计划和措施。通过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一对一、结对子”等多种形式,与留守儿童结成学习、生活帮扶对子,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2、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到留守儿童家中走访1次,了解掌握留守儿童家庭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 3、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留守儿童谈心1次,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从心理上给予他们慰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人情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 4、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班主任联系1次,了解他们在学校里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5、帮扶教师每学期至少与临时监护人沟通1次,了解掌握他们在家
6、学习和生活情况。 6、帮扶教师每学期给留守儿童写信1次,在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之间架起一座友谊之桥,通过书信的方式,了解掌握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情况,记录他们的成长历程。7、帮扶教师要关注留守学生心理健康,妥善做好心理疏通,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结对学生树立“自信、乐观”的心态。8、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每月上交学校政教处存档备查。 (七)留守儿童档案管理制度 1、留守儿童之家档案资料实行专人管理。 2、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纸质档案、图片档案、光碟音响及电子档案。 3、每一项全校性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求档案管理员及时收集原始资料整理归档,学期结束前及时集中各帮扶志愿者和各班级(班主任)的关爱留
7、守儿童工作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离校前所有入档资料按要求分类整理装订,完成建档任务,并及时上交学校负责人审核后由学校统一保管备查。 4、案卷要求整洁、清晰,不得丢失。 5、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要及时做好平时的帮扶关爱记录和学期结束的“留守儿童成长评价记录”,学期结束前及时将帮扶留守儿童活动记录表“留守儿童”成长记录表等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6、学校和班主任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学生结对帮扶活动”的开展记录情况,并进行有效指导;根据学校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关爱活动,学期结束前及时将有关记录表、活动资料上交留守儿童之家档案管理员归档。 (八)留守儿童安全生活公约 1、听从学校老师教导,不携带易
8、燃、易爆,易伤害等易造成事故的器械、玩具到学校,防止和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2、按时上学,不迟到、不早退、不逃学。上课期间,不随意出校门,有病有事自觉履行请假手续。3、勤奋简朴,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生活节俭,不乱花钱,不购买和食用不合格的小食品。不挑食厌食,体谅父母的艰辛。听从家长、老师和监护人的正确教导,不自行其事。 4、自尊自爱,不打架骂人说脏话,不进网吧和游戏厅,不做有损于集体和他人利益的事情。 5、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做危险性游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体质。 6、主动与老师沟通,定期与父母书信、电话联系,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9、(九)留守儿童学习制度 1、认真制定学习计划,不断总结学习经验、科学利用学习时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2、课前认真预习,并准备好学习用品。 3、上课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大胆发言,不懂就问,回答问题声音响亮。 4、课后认真复习,按时独立完成作业,书写工整。 5、努力学好各门功课,不偏科,不厌学,争当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6、既坚持课堂上老师指导下的自学,又坚持自己计划中的自学,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7、积极参加各类课内外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综合活动,课余时间多读健康有益的书刊。8、积极参加留守儿童之家组织的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保持身心健康发展。(十)留守儿
10、童心理咨询制度 1、学校设立留守儿童心理咨询室。 2、配备心理辅导教师。 3、心理咨询工作的宗旨是辅导“留守儿童”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留守儿童”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4、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留守儿童”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5、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的“留守儿童”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6、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留守儿童”。 7、对“留守儿童”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
11、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十一)留守儿童之家志愿者工作制度 1、按照留守儿童之家工作安排和要求,遵守职业道德,关爱留守儿童,认真履行职责。 2、服从县区和学校分配的留守儿童工作任务,加强对班级内留守儿童的关爱和管理,对留守儿童一视同仁,注重留守儿童后进生的转化。 3、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引导,有计划组织开展学校关于留守儿童工作的各项任务,尽职尽责,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注重对留守儿童个案的了解和掌握,及时发现、总结、交流和推广留守儿童成长中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案例、做法及经验,促进学校留守儿童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十二)留守儿童“爱心妈妈”(代理家长)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 了解
12、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及家庭基本情况,引导纠正其思想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留守儿童亲情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主要任务: 1、开展“双互”、“双访”活动(“双互”,即“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双访”,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留守孩子的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与临时监护人联系沟通,了解留守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状况。 2、坚持经常联络。每月与留守孩子进行一次见面或沟通交流;每月帮助孩子与家长进行一次电话或书信联系;每学期与留守孩子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每学期参加一次学校家长会;每学期进行一次家访。 3、明确帮扶内容。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心理状态、学习情况、日常行为表现,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在思想、学习、身心成长中遇到的困惑与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亲情般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