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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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2.12.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化强的教师队伍,根据我省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教育装备、基础教育有关的教育部门、校外教育机构和专业技术职务是中小学教师系列的教育事业单位的在职在岗并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三条 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

2、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二)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三)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必须均为“合格”以上。(四)身心健康。第四条 师德条件(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家长,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二)任现职期间,每学年度师德考核须均为“合格”以上(由所在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复印件)。凡有违反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等严重影响损坏教师形

3、象和声誉行为的一票否决,不得申报。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第五条 学历、资历条件(一)申报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高级教师(对应原中学高级教师、小学特高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二)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博士学位满2年,取得一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2年;2、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满5年,取得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3、在农村中小学(不含县城和城关镇)连续工作满18年,获大学专科学历满5年,取得一

4、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三)申报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硕士学位满2年,取得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2年;2、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3、获大学专科学历满4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初中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4、获中师学历满5年,取得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5年。(四)申报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硕士学位满3个月,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3个月;2、获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满1年,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3、获大学专科学历满

5、3年,在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3年;4、获大学专科学历满2年,取得三级教师(对应原中学三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下同)资格并受聘小学、初中三级教师职务满2年;5、获中师学历满4年,取得三级教师资格并受聘小学三级教师职务满4年。(五)申报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大学专科学历满1年,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2、获中师学历满1年,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工作满1年。第三章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六条 教育工作要求(一)任现职期间,至少有1年年度师德考核为优秀等次(由所在单位提供考核结果复印件)。(二)具有崇高的教育理想和坚定的教育信念;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

6、,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能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三)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四)在本教育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第七条 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一)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专任教师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工作量和学校规定每年的听课数量;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周上课4节以上(小学6节

7、以上),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小学每周听课1节);校级领导每周上课2节以上(小学4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幼儿园教师平均周带班时间:专任教师4个半天以上,保教主任(组长)3个半天以上(或听课、评课8节以上),副园长听课、评课4节以上,园长听课、评课2节以上;教研员、电教、装备教师及教育事业单位人员须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指导教学、听课、评课,每年不少于:县级60天、市级40天、省级30天(提供基层证明材料)。(二)累计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或任现职期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达到50课时以上(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期间在乡镇以下

8、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三)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2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进行过学科大循环教学或从事高三年级的教学3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4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

9、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任现职以来每两年必须在企业实践1个月以上;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在市级同类专业教师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教师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得三等以上奖励,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3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2、初级中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

10、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3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3、小学(幼儿园)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

11、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4、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3项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与在省级以上教育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5部(篇)以上;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市级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教师进修学校: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2项以上;每年承担市级以上的示范课不少于2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

12、2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4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5以上。 第八条 破格申报条件未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但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取得中小学高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满3年,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同时具备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则可破格申报。第四章 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

13、九条 教育工作要求(一)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比较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任务,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二)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三)具有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果,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四)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工作,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第十条 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一)累计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

14、村学校任教经历,或任现职期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送教下乡活动达到50课时以上(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材料)。在乡镇以下学校或教学点任教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审。(二)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高级中学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能独立完成或指导县(区)级以上教学研究工作;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1项;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

15、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或指导专业学科的教研活动,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1项或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2、初级中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独立完

16、成或指导县(区)级以上教学工作;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完成省级教学科研课题1项;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3、小学(幼儿园):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2个学生社团活动;主持并完成1项市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执教市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至少1次;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

17、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4、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省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2项以上;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或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要求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3部(篇)以上;培养、指导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5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50天,执教县(区)级示范课或举

18、办学术讲座不少于4次。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主持并完成本学科省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培养、指导的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不少于3名,并取得一定成绩;每年执教的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独立完成2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未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但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

19、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5年;或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取得中小学一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满3年,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同时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则可破格申报。第五章 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十二条 教育工作要求(一)具有正确教育学生的能力,能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思想实际和年龄特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有比较丰富的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验,并较好地完成任务。(二)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

20、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教学经验比较丰富,专业知识技能较强,能结合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开发学生的智力和能力,教学效果好。(三)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并承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四)在培养、指导二级、三级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第十三条 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不同类型学校、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1、高级中学(职业中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实训指

21、导课不少于120学时),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独立完成1项校级教研任务,并须有完整的总结报告;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2、初级中学: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80学时以上(农村初级中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参与并完成本学科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

22、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3、小学(幼儿园):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80学时以上(农村小学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主持辅导至少1个学生社团活动;承担校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参与并完成本学科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1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4、教学研究、电教、装备等机构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主持并完成本学科市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在省级以上教育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1篇

23、;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40天,执教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2次。教师进修学校: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任现职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160学时以上,能够完成教学任务;承担县(区)级以上的示范课或观摩课;独立完成1项校本教研任务,并形成完整的总结报告;出版教育教学论著(独撰或第一作者)与在市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高质量的论文合计2部(篇)以上;教师评议优秀率须达到80以上。第十四条 破格申报条件未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但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满4年;或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学历条件,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资格并受聘中小学二级教师职务

24、满3年,任现职期间,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教学、教研成果获得市(厅)级政府奖励(均要求排名第一);或获得市(厅)级荣誉称号(排名第一),同时具备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则可破格申报。第六章 中小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第十五条 教育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好。(二)熟练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教学效果好。(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四)大学专

25、科和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任教以来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00课时以上。第七章 中小学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第十六条 教育教学科研及业绩工作要求(一)基本掌握教育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第八章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词语、概念的特定解释第十七条 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第十八条 省级以上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等相关机构组织开展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

26、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提交课题时需同时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与结题证书。)第十九条 “国家级政府奖励”是指国务院奖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的奖励视同国家级政府奖励。 “省(部)级政府奖励”是指省委、省政府及国家部委奖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的奖励视同省(部)级政府奖励。“市(厅)级政府奖励” 是指设区市市委、市政府及省厅(局)奖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党、政、群等部门联合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相关的奖励视同市(厅)级政府奖励。凡获奖

27、均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第二十条 国家级荣誉称号是指由中共中央、国务院等党和国家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授予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荣誉称号,视同为国家级荣誉称号。省(部)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等省(部)级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省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授予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荣誉称号,视同为省(部)级荣誉称号。市(厅)级荣誉称号是指由设区市市委、市政府、省厅(局)等市(厅)级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授予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荣誉称号,视同为市(厅)级荣誉称号。第二十一条 省级学术期刊:一般指省级以

28、上政府等相关部门主办的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高等院校的学报(须有ISSN或CN刊号)。凡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除非被SCI、EI、ISTP或正式出版的国际会议论文集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核心期刊”是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学术刊物;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编辑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认定的相应类别的核心期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报纸理论版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新华文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转载或详细摘要的学术论文以及国家专利视为在“核心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第二十二条 教育教学论著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不含教辅、习题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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