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封校区学生会日常工作制度 第一章 组织制度 第二章 纪律制度 第三章 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六章 学生会固定工作 校区学生会是系党总支领导和系团委指导下的全系性学生组织,学生会是联系学校与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以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为已任,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本着“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开展丰富多彩的有益活动,使广大同学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长现代化建设的才干,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 第一章 组织制度 一、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校区学生代表大
2、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履行其职权,学生会委员会由校区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其职权是: 1.筹备和召开全系学生代表大会。 2.选举产生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 3.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讨论决定学生会有关工作。 4.贯彻和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各项决定。 5.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实施办法。 6.负责系学生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 三、学生会实行委员会集中领导制,常委会为学生会委员会的最高决策机构。常委会由主席团,各部部长组成,常委会的职权是: 1.决定学生会干部的任免 常委会可根据工作的需要,依照一定的程序,设立或撤消学生会有关部门 常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主要
3、对学生会工作作方向性决策。 审定批准学生会总体工作和各部具体工作的计划与总结 1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各部门工作具有监督权 2决定学生会重要工作 四、学生会各部门实行分工负责,各部门须切实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有义务支持和协助其它部门开展工作。 第二章纪律制度 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各部门必须做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门的工作服从常委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需负责该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3.副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脱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
4、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二、会议纪律制度 1.实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全委会、常委会、总例会。 2.学生会应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一次总例会,时间另行通知。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议程,由秘书处负责对有关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3.全委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一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门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两次。 4.会议考勤和记录制度: 1学生会各项会议一律实行考勤制度和记录制度。 2学生会会议必须准时召开,参加者应准时到场,考勤记录由秘书处负责 因特殊
5、情况不能到会者,应当面或书面向会议组织者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不到,否则作缺席论处。第一、二次无故缺席者处以警告处分;第三次无故缺席者处以内部通报批评处分;第四次缺席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两次请假作一次迟到处理。学期末秘书处将对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统计,列表公布并报其所在系。 3各级学生会会议均作会议记录,由秘书处整理存档查备。各会议应由会议主持人或专人记录 5.每届学生会任期结束,应召开全委会会议,对本届学生会工作做总结性述职报告。 三、学生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1.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召开各种会议、进行宣传工作,各部筹备活动使用,及存放学生会各种财产。 2.室内所有物品均为学生会
6、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借用。3.损坏、丢失本室物品者,须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4.办公室轮值卫生工作和值班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统一安排。 5.办公室的钥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配制、使用。6.非学生会干部不得随意进入本室从事聚会、娱乐等任何与学生会工作无关的活动。 7.办公室只限于学生会干部工作使用,严禁私自使用。 第三章 人事责任制度和任免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干事、副部长对部长负责。 2.部长向主管部门的副主席或主席助理负责。 3.副主席、主席助理向主席负责。 二、任免制度 1.常委会行使对各部正副部长的任免权。 2.部长或副部长行使对该部干事任免权,并报常委会审批。
7、 三、监督制度 1.学生会全体干部受全委会监督。 2.全委会受全体学生监督。 第四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为完善学生会的管理,使学生会工作更清晰明了,制定档案制度如下: 一、工作计划档案 1.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每学期初必须递交一份工作计划学期末作一份工作报告。 2.常委会在学期初应制定学生会本学期的工作方案,并在期末作工作报告。 二、大型活动档案 1.在每次大型活动之前,负责部门应递交详细的计划和经费预算,由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对活动的时间、地点、人事、活动内容及过程给予总结性记录。 2.上述记录须经秘书处审核方可入档。 三、学生会干部(副部长级以上)工作档案 1.由干部本人填写工作档案,包括姓名,职务、
8、所在校区、班级、宿舍、本人所做工作、取得成果,并附上领导或老师的评价。 2.干部任职期满后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述职报告,总结在职期间的工作内容及经验教训。 3.经学生会秘书处审核方可存入档案。 四、各部门的工作档案包括组成成员、部门职能与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果及工作计划。 五、学生会的重要报刊、杂志由秘书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占有。 1.档案库资料属学生会所有,由秘书处严格管理,一般情况下不予外借。 六、档案格式 所交档案应由电子版本和纸制版本组成。 纸制版本用A4纸张打印,字体:宋体;字号:标题二号字加粗,正文小四号,相应小标题三号字宋体加粗。 第五章 财务制度 一、生活部设专人负责学生
9、会财务工作。 二、学生会经费原则上不作工作外开支,使用经费严格依照学校财务制度,各部门开展活动前三个星期,应先拟一份经费预算报告,上交常委会或主席处审批,并交秘书处存档记帐。 三、经手财务的有关人员必须按照严格的财务手续办理财务事项。 1.报销单据必须是发票(如果是收据,须在二十元以下,否则不给予报销),由生活部监督。 2.报销单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主管副主席验收及生活部长签名。 3.凡办理现金预支手续的要在三十天内办理报销手续。 四、负责财务工作的干部要定期结帐,在例会时对帐本整理、保存,无关人员不得干涉。过期单据须经主席签收后方可报销,有关人员定期查帐时应按制度履行手续,凡借取财务帐章、帐本
10、者须对其负责。 五、学生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学校财务部门和广大同学的监督,进行不定期的财务检查,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上报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 第六章 学生会固定工作 为简化工作内容,现将我校学生会固定工作归纳如下 一、学生会招聘 学生会每学年定期从各班级以面试的方式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学生会工作。 二、新老生交流会 每学年新生入学正式上课一周之内由学习部举办新老生交流会,以此促进新生尽快融入我校正常学习生活之中,拉近新老生之间的距离。 三、迎新活动 每学年新生入学之初,由校区学生会举办迎新晚会,欢迎新同学入校。 四 送旧活动 每学年老生毕业之际,由校区学生会举办送旧活动,欢送毕业生离校。 五、学生会档案更新 每届学生会成立一周之内应完成学生会成员档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