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爱护公物规定1、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2二、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3、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4、教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5、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财产赔偿制度1、以班级、处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2、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3、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4、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财产管理制度
2、1、对各处室、寝室、教室,以及其他公用房屋使用的财产,一律由学校根据需要逐步配齐。2、为了明确责任,凡因工作需要配备财产的处室,必须选一名财产管理负责人,对所配的财产进行登记、清查和管理,如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报损,或视情况赔偿。3、凡学校配给使用的财产,不论什么情况和原因,不得私自转借。4、凡属学校配给的财产,属正常消耗损坏的,一定要以旧换新,同时填好更新换旧单,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更换。5、财产的添置必须由校长批示,多人负责,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方能投入使用。校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管理好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对主要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桌凳、床铺)等大型或成批的财产必须做到中心有数,能随
3、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情况。2、按财产的品种和使用单位(各办公室、各寝室、各用户)分别建立财产分户账,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一次,造表报会计室。3、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凳、体育器材、文艺用品、房屋、门窗、灯具、自来水管道等,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4、负责全校用房(教室、办公室)宿舍床铺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5、负责全校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的保管、发放及收回工作。6、负责劳保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发放工作。7、建立、健全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认真按制度办事。8、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
4、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9、校产保管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到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教学楼管理规定1、教学楼教室管理,责任到班,管理到人2、注意保持教室的环境美化,教室内各种用品按学校统一要求布置和摆放。3、爱护室内照明电器、黑板、门窗等一切功用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4、保持教学楼墙裙的整洁美观。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在教学楼的任何地方乱贴、乱涂、乱写、乱画、刻字;严禁在墙壁、护拦、门等地方用脚踢踏,一经发现,要追究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5、不准在教室和走道上打球和打闹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杂物,保持教学楼的环境卫生。6、不准用桌、凳、脚以及其他硬物碰撞楼梯、楼梯栏杆,一经发现或查出,要追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7、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天晴时不准起用照明设施,每天放学后要整理好教室,关好门窗。8、学校提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熄。如果发现长明灯,要追究所在办公室责任人的责任。9、玻璃坚持赔偿制,每损坏一块照市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