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请假销假制度1、各班每天上午、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并认真填写点名簿。2、学生因故缺席,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返校后应销假。3、学生患流行并传染病期间,必须回家休息、治疗,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保健室。4、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弄清原因。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应向学校报告。5、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6、学生中途离校的,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签条由传达室收存。7、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销假制度。第一条 学生应在
2、每学期规定的开学时间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未经请假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论处。第二条 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按规定时间返校。假期在外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返校,可用电话或书信请假,需班主任征询家长意见后,经学院领导同意方可,学生回校后须补办手续,并提交必要的证明,否则以旷课论处。第三条 请病假须持有校医或医院的证明,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特殊情况除外,事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因事请假,必须填写学生请假申请审批表,经批准后有效,否则以旷课论处。请假一天的由班主任审批,三天以内由学校教导处审批,五天以内的由学校业务校长审批,一周以上由学校校长审批。第四条 请假期满必须办理销假手续。如未办理销
3、假手续,超假时间按旷课处理,病假销假时应出示诊断说明。第五条 学生在请假期限内要求中止假期,应事先到学校办理销假手续。第六条 除按本规定授权请假批准人外,任何干部、教师均不接受学生的请假要求,或以其他理由批准学生的病事假。为了加强学生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一、请假规则1、 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必
4、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原由。并且,学生到家后需打电话确定到家。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校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二、请假程序1 、请假条由班主任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班主任处领取请假条,并按要求由班主任如实填写。2 、学生请假,应事先本人写请假条,说明请假的原因和时间,请病假需有班主任或医院有效证明。请事假要有充足理由,一般应从严掌握。请假条填好后,班主任签署意见。三、准假权限1、一天以内的请假,由班主任审批;2、二至五天以内的请假,由教导主任审批;3、一周以上
5、的请假,由校长审批;4、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四、补假手续1、学生因急事而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代为办理补假手续。补假期满,不能销假者应事先办理续假手续。2、学生在假期、节假日必须按学校的规定按时离校、返校,逾期不归者必须持有效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五、销假请假期满,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六、其它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则取消该生的请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2 、学生请假 2 天以上的,在教导处领导没有同意,班主任已经同意的情况下,学生不准离校,必须按正常时间上课。如果不来上课,则要追究相应的责任。3、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4、所有学生、班干部、班主任等都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七、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