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孤山镇中心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幼儿饮用水卫生,保障幼儿园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使用的桶装饮用水的企业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2.使用的饮水机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饮水机应远离卫生角,防止二次污染。 4.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要有定期清洗消毒饮水机记录。 5.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6.幼儿园应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7.在幼儿园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幼儿饮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幼儿园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