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学校预防溺水工作制度:一、日常管理1、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任务落实到部门、班级,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2、学校应当在校内外水池、流域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3、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时,活动地点或途中有河流、湖泊的,要落实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相关措施。需乘坐船只的,必须严格检查船只的证照和安全性能情况,严禁超载。4、每年暑假前,我校都会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5、加强农村河流、池塘、水坝附近的管理,设立安全警示牌,并在事故多发地
2、设立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二、事故处理(一)报告程序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快速报告镇人民政府、中心校。(二)时间要求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尽最快的速度报告事故。在5分钟内向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三)报告内容报告内容要简洁明了,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别、初步判断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等情况。(四)事故报告电话中心校:;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电话:110;发生火灾报警电话:119;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五)学校发生学生溺水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三、附则本制度自即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