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制教育制度京山外语学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市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齐抓共管,努力形成社会、学校、家庭共同联动的良好格局。二、全体学生都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三、教导处按有关要求,制定好课堂法制教育计划,保证计划、课时的落实。四、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一些与青少年学生相关的法制教育内容列入教学中。五、全体老师要将法制教育的内容融入相关课堂教学中,力求使课堂法制教育具有针对性,生动活泼,便于学生接受。六、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组织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七、以法制宣传栏、播放法制教育影片等形式定期宣传基本法律常识。通过开展团队、班队活动等形式引导和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八、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考核,使学校法制教育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